陈沐曾不止一次听说过广州有多么的繁华热闹,直到亲自走了这一趟,他才明白,新会这样的小城,与广州根本就是两个世界!
街道上川流不息的人潮,高楼林立,中西合璧风格的骑楼,以及高楼的尖顶圆顶将天空分割出来的奇异天空线,所以的一切,让人感觉自己从山林里,踏进了文明的世界!
珠江上,千帆过尽,百舸争流,赤着黝黑胸膛和面孔的船老大,有些吃力的操控着自己的小船,有惊无险地躲避呜呜呼啸而过的大铁船。
街道上有人拖着辫子,穿着破旧的袍子,也有人穿着西装,拄着一根文明棍,带着绅士礼貌。
人群之中不乏大量的洋人面孔,这简直是中西融合的大都会!
街道两侧都是商铺,偌大的招牌更是新鲜到了极点,一些个画儿高高挂起,画面中甚至出现了不少现代美女的形象。
陈沐早就听兄长说过,这玩意儿叫做广告画,兄长还曾经去看过西洋戏,还吹嘘自己与一个风情万种的大洋马有过一段消魂蚀骨的露水情缘等等。
可以说,陈沐对广州的印象,绝大部分都来自于兄长的讲述,直至今日亲眼见到,才发现兄长确实没有半点虚言,甚至于兄长吹嘘的技术不太行,即便卖力吹嘘,也无法准确描述出广州的繁华来。
见得此情此景,陈沐也总算是放下了与宋真姝见面所带来的不快与郁闷,唯一不足的是,红莲这个当事人,还跟在陈沐身边,仿佛时刻提醒陈沐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当然了,这个一直住在地下墓穴的女人,到了广州城这样的地方,就仿佛生活在阴暗之处的白狐,突然被丢到了艳阳高照的街道上,一路上都充满惊慌地牵着陈沐的衣角。
因为她的素色鬼面太过惹眼,早已经摘下来,陈沐给她准备了一顶西洋女人的纱帽,虽然薄纱遮挡了她的面容,但面纱下露出的雪白下巴,以及那婀娜曼妙的身材,到底是吸引了街上男人们的注意。
陈沐也知道,以红莲的性子,是不会再与自己发生肢体接触,但她也是无可奈何。
虽然在白天,她的视力能提高一些,但也只局限于近距离,稍远一些,她就看不清东西了,所以她不得不牵着陈沐。
或许打心里将陈沐当成一只导盲的带路狗,会让她好受一些吧。
四佬是钱庄的掌柜,广州城没少来,林宗万等人走南闯北,对于广州城,也并不陌生。
雒剑河曾任巡防营管带,自也是来过,细数下来,也就陈沐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与红莲也就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了。
“二叔,广州也到了,总该告诉我,咱们要去哪里了吧?”
雒剑河也不急,朝陈沐道:“先找个地方住下,休整一番再说吧。”
虽然他已经卸任管带之职,但人脉还是有的,只是他并不想动用官面上的交情,免得让人猜出他的意图来,更何况今次带着陈沐,也不想太高张。
最后还是四佬等一干龙记的兄弟,找了家上好的酒楼,将大家都安顿了下来。
这酒楼也着实阔气,在陈沐等人眼中高人一等的洋人,竟在酒楼里打杂,虽然穿得人模狗样,举止得体,面带微笑,不少人都不敢如何使唤这些洋人,但一些个大老板面前,这些洋人也是点头哈腰。
到得饭点,更有洋人的乐师,就在酒楼的大堂里演奏音乐,间中甚至还有大洋妞上来跳舞,白花花的腿子和胸口就这么露着,还未上菜就已经让人直流口水了。
陈沐多少也在领事馆见过世面,但仍旧有些惊诧于广州这等光景。
到了下午,雒剑河便带着众人稍稍游览了一遍,前往曾经的广州十三行去看看,虽说已经风光不再,甚至面目全非,但周遭还是商铺林立。
雒剑河此行的目的也很明确,那就是给陈沐置办一些新衣服,当然了,红莲如同跟屁虫一般贴着陈沐,自然也少不了给她做些衣服的。
“咱们要见的这位贵人,比较喜欢西洋玩意儿,所以咱们做套西装比较合适,起码见面了亲近一些,可惜了,你没能留洋,否则今次会更加顺利……”
陈沐听说要穿西装,也有些不太乐意,他的身材太清瘦,撑不起西装,穿起来跟个麻杆儿也似。
“二叔,我看还是来点中西合璧的吧,人总不能背祖忘宗,全盘西化很是难看,中西合璧才是最妥帖的……”
“二叔你别看那些个贵人,一个个都朝洋人那边靠,心里若不念着老祖宗的传统,根都没有了,头脸再风光又有何用?”
雒剑河也是哭笑不得:“不想穿西装就直说,跟我讲那么多大道理搞什么搞。”
嘴上虽然这般说,但雒剑河到底是感到非常欣慰的,起码陈沐没有半点得意,而且他说的非常正确,虽然只是选衣服这样的小事,但在小事上体现出他的大节操,这是十足的好事。
这种中西合璧的风格,陈沐已经尝试过,所以跟店铺的制衣师傅说清楚意思之后,师傅也没有半点倨傲,反反复复征询陈沐意见,旁人不知道,还以为他要谋划什么大事呢。
大城市的大师傅就是不一样,就这样的做事态度,也难怪能够在广州立足了。
红莲对自己的衣服可不敢提什么意见,只是小心翼翼地跟着陈沐,看她神态,倒是有点后悔跟着陈沐过来了。
那大师傅也是个有眼力的,见得红莲牵着陈沐的衣角,旁人眼里根本就是神仙眷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