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陈沐那儿回来之后,黑骨红便是彻夜未眠,床上躺了大半夜,便起了身,抽着卷烟,看着窗外渐渐醒来的城寨。
狗肉档才刚刚收摊,逼仄的角落里,有人躺在污秽之中,也不知道是醉倒了,还是被打死了,硕大肮脏的老鼠,就在那人身上爬来爬去,钻进钻出。
这里虽然很肮脏,也很混乱,但这是他生存的地方,是他看顾的地方,每日里司空见惯的场景,反倒让他感到稍许安心。
正因为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太过清楚,他才明白,陈沐想要取陆云琛而代之,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对于陈沐,他始终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
这个年轻人心性成熟,而且果敢善决,敢想敢拼,经历过常人一辈子或许都无法经历过的传奇。
如果换做别人来挑战陆云琛,黑骨红或许会呲之以鼻,但偏偏是陈沐。
要知道,陈沐才来香港没多久,就已经干了好几桩大事,无论是背着儒艮带着狮子过江,还是保下城寨,没有哪一件不是震撼人心的。
如此想着,手指传来灼热感,卷烟又烧到了尽头。
烟灰缸已经满溢,桌子和地板上都是卷烟的烟头,黑骨红口干舌燥,甚至有些反胃想吐,但他还是忍不住又取过一张卷烟纸,放上适量的烟丝,舌头一舔,卷好之后便点燃起来。
外头已经热闹起来,商贩纷纷开张,满街的老鼠突然又消失不见,只残留下让人作呕的痕迹。
城寨的人们就站在这么脏脏的地上,吃着热腾腾的早餐,而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穿着木屐之类的拖鞋,小腿上都是溅射起来的脏污,嘴里却吃得津津有味。
“山主,快看看,今天的《南华早报》!”小弟从外头撞了进来,将报纸呈给了黑骨红。
黑骨红心头也有些紧张起来。
因为他知道,敢走进他家门口的,都是追随多年的好伙计,从不会没大没小,知道他脾气和家里规矩,没有万分要紧的事,是不可能这么无礼地闯进来的。
黑骨红接过了报纸,只看那整版头条的黑色大标题,就足够让他感到震惊了!
“外江老表接管港务,总华探长买凶杀人”!
外江老表不是什么褒义词,但自打陈沐带着狮子过奖,让亨利维尔逊推上一次头条之后,老表俨然已经成为了一时的热词,更成为了陈沐的代名词。
黑骨红的双手在颤抖,以致于报纸都有些拿不稳了!
昨日里陈沐虽然这么说,但难免有些“大放厥词”的嫌疑,他虽然知道陈沐从来不会说大话空话,可想要取而代之,好歹也要跟陆云琛进行漫长的拉锯战。
谁又能想到,陈沐昨日才说出口来,今日便果真实现了!
说句心里话,黑骨红对陈沐一直存在警惕,生怕陈沐会将他山主的位置给抢走,因为以陈沐此时的声望,还是非常容易做到的。
可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的可笑,因为陈沐的志向根本就不是一个小小的城寨能够满足的!
陈沐虽然没有顶替探长的头衔,但却插手到了港务,这就相当于捧起了一个聚宝盆!
总华探长买凶杀人,这是知法犯法,单是这一条,陆云琛就再也无法再翻身了!
这陆云琛也是倒霉鬼,若不是他想要讨好杜克梅,串通伊莎贝拉想要引诱陈沐到山上,也不会落了这个结果!
虽然他并不知道,这是梅含理给陈沐的一个“交代”,但只看表面的结果,才更加的震撼!
道上的不知道里头的猫腻,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认为陆云琛惹了陈沐,就落到这样的一个下场,对陈沐就更加的敬畏。
手里的卷烟又烧到了头,甚至烧到了手指,发出兹兹的声音来,黑骨红才猛然甩掉,手指却打在了桌子上,疼得整个人都炸毛起来,
一脚便踢翻了前面的矮桌,茶具乒铃乓啷摔了一地!
黑骨红也算是一代枭雄,少有这么沉不住气的时候,只是这个大头条给他太多的震撼,以致于他的情绪都失控了!
不过他很快就醒悟了过来,朝那惊呆在原地的随从投去一个眸光,后者当即身子一紧,赶忙要过来收拾,却被黑骨红制止了。
“罢了,丢那里不去管了,先出去吧。”
那随从可不敢逗留,却又不敢擅自离开,只是守在了房门外头。
黑骨红颓然坐了下来,沉思了许久,终于是朝外头道:“来人。”
那随从紧张兮兮地走进来,便听得黑骨红吩咐道:“备厚礼,我要去给小阿叔道喜!”
随从应声要走,这才刚跑到外头去,又听得黑骨红阻止道:“回来!”
“不必去了,明天就是格斗赛,召集各大堂口能打的,明天跟着去体育会,给小阿叔壮壮声势!”
黑骨红也有着自己的顾虑,昨日才拜访了陈沐,今日看了报,如果马上去道喜,反倒要被陈沐看不起,倒不如明日去体育会声援,锦上添花到底是不如雪中送火的。
只是要召集各大堂口的红棍,也实在不容易,虽说他是山主,但只在事关存亡的大事上才有发言权,也仅仅只是发言权,最终的决议还是大家商量。
不过黑骨红一点都不担心这件事。
若是以往,或许还有些难度,但如今陈沐要取代陆云琛,也就意味着,往后他们想要在维多利亚港讨生活,陈沐就是他们的财神爷,除非他们不混港口。
可香港正因为这个港口才发达起来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