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家人都是这个德行,他们是什么都都懂,不是不懂法,只是认为女儿是他们养大的,就当做私人物品。
我自己的东西随便卖谁管得着,管她的事还叫侵权。
自己认为那么做就是对的,上回不是遇到了一帮人贩子,自己家沾了臭光。
要不是人贩子怎么会落下别人的笑柄,自己家就应该果断行事,不要顾忌这个那个的。
你就不信有人能管得了,我自己的女儿愿意给谁就给谁。
向小兰就是不服气,如果没有人捣乱,自己的儿子媳妇早就娶到家了,已经使换上儿媳妇了,自己成了婆婆,千年的大道熬成河,百年的媳妇熬成婆。
做了婆婆就是能管制儿媳妇,把自己在婆婆手里的罪也让媳妇好好尝尝,痛痛快快的骂一场儿媳妇,也是扬眉吐气。
自己就等着那一天,可是这个贱货就是不让自己称心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