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高大叔还挺有人情味。
“换上这身衣服吧,”高蓬莱将衣橱里的衬衫和长裤丢给枇杷“你之前的衣服…算了,作为入职福利,我这些旧衣服你就都拿去穿吧,反正你我身高差不多…”他努力从衣橱底翻出了两双皮鞋,吹散了上面的灰尘,心想枇杷该不会连鞋尺码都跟自己一样把?
结果还真是一样。
换上了西装皮鞋,枇杷脸上虽然还贴着胶布,却有了些侦探的模样。难道要雇佣我当侦探了吗?我什么都不会啊,枇杷用迷糊的眼神在镜子面前照来照去,有些不习惯自己的模样——毕竟之前穿的都是宽大丑陋的保安服,这身西装还挺显他帅气的。
“别照了,”高蓬莱抿了口桌上的茶水,天知道他放了多少天,有没有变质发霉,“你只是当我助手,说好听点叫助手,难听点你只是个打手罢了。”
这就是高蓬莱跟枇杷讨论的结果:枇杷并没有作为侦探的知识和经历,保安和侦探,听上去像是一回事,实际天差地别。不过高蓬莱倒是实话实说,枇杷虽然这次斗不过那个叫啸天的家伙,可能够以一敌十,这对不修炼内功普通人来讲,就是相当不错甚至有些夸张的战斗能力了。老高正好上了年纪,有些活儿也挺危险的,不可能像年轻那时自己上阵玩命,雇个助手负责这些动手的事儿,也算是合情合理。
至于住所,由于枇杷的大部分行李还在奈奈莉家,他也不好意思回去要了,于是索性就住高蓬莱的事务所,虽然里面灰尘挺严重的(高蓬莱不太打理自己的事务所),可毛毯、沙发、空调应有尽有,甚至因为以前这洋房是主人的,所以还有个小盥洗室。这基本满足了枇杷的正常需求。
“以后,你就当我的狗腿吧。”吃饭的时候,高蓬莱看着因大病亏损而猛吃着拌面的枇杷,揉了揉这年轻人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