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狼牙兵王>第127章 巴西名模

灵杖乃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可以对本族成员实行能力加持,威力毋庸置疑,奈何,撒克逊只是一名子爵,难以发挥灵杖的全部威力,再加上圣光对吸血鬼的天生克制和人数上的优势,吸血鬼们立即落入了下风。

圣光闪耀,灰雾蒙蒙,圣光与灵杖在对峙,消弱它的力量,而圣骑士们则一拥而上,凭借人数上的优势对六名血族展开了围攻。

七对六,圣光的强大压制,加上人数优势,胜利的天平很快向圣骑士一方倾斜,随着时间推移,血族逐渐难以支撑,圣骑士们对血族展开了屠杀,本就是天生的对手,再加上同伴的死,他们下手绝不留情。长剑一次次插入血族成员的心脏,血族帅哥们逐个倒了下去。

渐渐地,撒克逊筋疲力尽,浑身上下都被圣光裹住,力量被消弱到了极致,葛瑞丝手腕一抖,长剑长驱直入刺入了撒克逊的心脏。

“啊!”撒克逊大叫一声,血水喷溅,不甘心的缓缓倒下,怀里的木盒也摔了出去。

“哈哈!”葛瑞丝狂笑起来,虽然死了个同伴,但是能一分不花抢回元虚带,还能得到血族圣物灵杖,无疑已经大赚特赚了,毕竟对方已经全军覆没了。

葛瑞丝狞笑着走向撒克逊,欲取元虚带和灵杖。就在此时,一条身形快如飘风,突然飘落场中,抢先一步将木盒抓在手中。

葛瑞丝的笑容僵在脸上,愤懑不已的怒吼道:“敢抢我的东西,我让你死!”

“你的东西?我可是在地上捡到的,刚才是你亲口所言,无主之物谁捡到就是谁的,你真是大言不惭!”

“你找死!”一名圣骑士自旁边冲过来,一剑刺向辰南。辰南身影一晃避开长剑,一道残影划过,一巴掌将这名圣骑士的头打了个万朵桃花开,当场死于非命。

一巴掌扇死个人,六名圣骑士全被震住了,反应过来之后同时向辰南冲了过来。

圣骑士身手不俗,而且还有葛瑞丝的变身武装,六把长剑交替递出,组成了剑阵,圣光对血族有救赎作用,对辰南却是没有任何用处。身影在剑隙中闪展腾挪,因为是赤手空拳,暂时倒也奈何不得剑阵。

远处观战的冰玫见圣骑士将辰南围在当中,立即跑了过来,从腿上拔出一把手枪,因为几个人穿梭在一起,她暂时没敢开枪,刚才亲眼见到血族和圣骑士的变身以及各种术法,心里还是非常震惊的,她没想到世间真的有吸血鬼存在,现在见辰南丝毫不惧圣骑士,而且游刃有余,越发对当初自己与辰南的一见钟情感到庆幸起来。

僵持也只是维持了片刻,辰南领教了圣骑士剑阵的威力,脸上闪过一丝不耐,手腕猛然一翻,一道薄如蝉翼,只有半指长,肉眼几乎难以看到的透明小刀,带着凛然的杀气破空而过。

刀为冰魂,无声无息,在夜色中飞逝而过,肉眼难见,一抹凉意在周边五人脖颈上滑过,冰魂收回之时刀缠一圈,尾端同样几近透明的细链顺势卷过最后一名圣骑士的脖子。细链是用特殊炼器材料制作,不仅坚韧,而且因为细如毛发,更是比刀还要锋利,一拉一带间,这名圣骑士的头颅直接搬家。

冰魂饮血,刀心处出现一道红线,夜色中妖娆的红色一闪即逝,“叮”的一声轻鸣,冰魂归鞘,久未饮血震颤不已,而此时其他四名圣骑士脖颈上的血丝才刚刚溢出来。

五具尸体几乎是同时倒下,眼睛尚睁的大大的,仿佛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

葛瑞丝脖颈处有光甲保护,锋利的冰魂撕开了铠甲,在她脖颈间斩出一道血槽,却因此逃过一劫。

骑士武装实际上是一种能量的爆发方式,是有时间限制的,葛瑞丝受伤,气势骤减,身上的光甲迅速消失,又变成了妖娆性感的金发女郎。

冰魂是辰南结合红玉上的炼器之术,用特殊材料给自己打造的贴身武器,平时这把近乎透明的小刀就藏在手上的腕表中,用的时候甩出来,尾端还有一条肉眼难见的透明细链,如刀一般锋利,同样是杀人利器,因为隐秘度极高,一旦出手鲜有失手之时。

只为了练习这把刀,辰南自己的手就曾被这条细链划的遍布伤口,足用了数月的时间才练成,数年来更是无数次演练,可以说一旦出手几乎百发百中,虽然葛瑞丝凭借骑士武装逃过一劫,还是让辰南有些惊讶的,毕竟自己的冰魂还从未失手过。

葛瑞丝仓皇后退,雪白脖颈间一道冰冷的血痕清晰可见,见几名手下转眼间身手异处,自己若没有光甲护体同样是身手异处的下场,当即震惊的无以复加。

此时的辰南杀出了血性,双目中猩红闪烁,杀机凛然,一步步逼近葛瑞丝,对方知道了他的秘密必须得死。

在这个男人面前,此时的葛瑞丝斗志全无,步步后退,她脑海里忽然闪现出一个传说中的人。

“暗夜谁主宰,只问天狼星。浮血三千里,潇潇无人声!”葛瑞丝喃喃自语,猛然惊喝道:“你……你是天狼?”

辰南一愣,停住了脚步,他没想到对方竟然认出了自己,想必是因为刚才出刀的缘故,辰南无奈的摇摇头,“久不曾用这把刀杀人,身手有点迟钝啊,竟然被人看出来了!”

“即使你认出我,一样要死!”辰南再次向葛瑞丝逼了过去。

“慢!”葛瑞丝慌忙道:“我有一样信物可保我不死!”说着话,葛瑞丝从怀里掏出一个粉色戒指,这个戒指很精致,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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