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制的完善和法律的进步,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人们说,“我要到法院告你,我起诉你去。”
而听到的另一方总会说,“随便,我奉陪到底。”
但事实上,先抛开成本和付出的大量时间不说,这打官司,确实真是一件相当耗费时间的事情。
一场官司,从起诉到最终宣判,最快也得半年,如果再加上上诉时间,那一年两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这跟你去银行办事,排队排号等半个,一个小时,是一样一样的。
柳燕和扬江中文网、肖冰,是几乎一前一后,没隔两天,提起了诉讼。
扬江中文网的起诉,两周内,就被驳回了。而肖冰的,被接受受理了。
但直到12月下旬,肖冰和扬江中文网双方,才收到法院的电话通知。
通知的内容,则是给双方两周的时间考虑,要不要接受调解。
柳燕直接拒绝了,说是完全不能接受。
肖冰同意,说是只要按照法律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发她应得的工资,上她应有的五险一金,补偿她被辞退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开具正常离职证明,她就同意调解。
但肖冰同意没用,有一方不同意,就是调解失败。
法院就通知双方,在规定时间,也就是两周内,提交证据,以及证人信息。
最终,法院通过对证据的研究和判断,通知双方2015年1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肖冰;被告:扬江中文网;扬江中文网柳燕、方世振和于亮出庭,孟郁也从揭阳大老远的赶了过来。
董啸,作为证人,在庭外,等待法庭的传唤。
……
开庭之前,主审法官召见原被告,再次询问,是否同意调解,以尽职责。
肖冰又重申了自己的要求,并同意调整。但柳燕坚决拒绝,要求开庭。
法官有些诧异的看了看扬江中文网的一众,但最终,还是果断结束了开庭前的最后调停。
主审法官是一名老法官,长年担任劳动纠纷案件的主审法官,他觉得,这起官司,非常简单明了,证据清晰,并且能够形成完整的链条。
就是一起简单的劳资纠纷,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恶意不发放该发放工资,不缴存该缴存五险一金,不发放该补偿的辞退补偿金的典型案例。
他出调解室的时候,摇了摇头。
心里想到,现在的人,现在的公司老板,这真是闲的,这样的官司,有什么可打的,连百分之零的胜算都没有。
还要搭上人力、时间、审理费用和律师费,这可真是闲的。
如果法律和法庭,真要能支持一个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而且还不发工资,不缴存五险一金,不给补偿金,那还是法律和法庭吗?
不是,至少不是华夏大陆的法律和法庭。
他看着被告方四名人员,也就是柳燕、孟郁、方世振和于亮,一个一个衣冠楚楚,但这衣冠楚楚,突然就变成了丑恶嘴脸。
极其丑恶的丑恶嘴脸。
……
肖冰起诉扬江中文网及其法人柳燕违反劳务合同,不按约定发放工资,缴存五险一金,附带辞退不按规定发放补偿金、不开具正常离职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正式开庭申请。
法官先问原告和被告,有无新的证据提交,原告肖冰说有,就把董啸的证言和证词文字版,提交了法庭一份儿。
被告扬江中文网柳燕表示没有新的证据提交,仍然坚持肖冰工作有过错,具体过错,就是多给作者发放稿费了。
接着,法官就把肖冰提交的新证据,当庭进行了宣读。
董啸的核心证词,就是说,网络作家签约时,为了保障网站的权益,避免小说创作过程太监作者断更无法继续创作了,有对创作字数的最少字数约定;同时,为了把控作者创作,争取赢利最大化,又有最高字数的约定,并拥有便宜行事的权利。
便宜行事,也即是,如果作品最终不赚钱,则网站有权利让作者提前完结;如果作品表现不错,网站则有权让作者继续创作下去,甚至大大高于原约定最高字数。
而扬江中文网和柳燕,所指的肖冰有过错,就是这一部分大大高于原约定最高字数的创作。
而发放福利加纯分成的方式,董啸则是直接把扬江中文网和国内著名网络文学小说网站,比如盘古中文网、星空中文网等大家耳熟能详的网站的福利制度,复制了一份。
为了增加自己证言的可信度,董啸特别邀请华夏大陆著名网络文学专家、丹阳大学教授上官新云,自己签约网站星空中文网总编辑进行了签字。
法院采纳了这份证言,法官询问扬江中文网柳燕有什么看法,对这份证言,认可,不认可,还是不确定。
柳燕直接说道,“我严重不认可。他们都是网络文学这个圈的,圈圈相卫,肯定会说不利于我的话。我不认可。”
肖冰怒了,直接说道,“难道,你柳燕和扬江中文网,不是网络文学圈的吗?网络文学圈,自然有它的行业规律和市场规律。”
法官示意肖冰了一下,“请注意法庭纪律,现在在询问被告,请原告不要发言。”
法官又示意法庭警察,把证人董啸带到法庭上来,对原告和被告关心的三个问题,进行了相关询问。
董啸尽量用平静,客观的语气,作了答复。
并且,清楚明白的说明了,上官新云教授和星空中文网总编辑的行业专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