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因为“城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本来晚上才很热闹的河滨路白天也变得很热闹。
正大吵大闹的地方就是“出事”的地方,韩朝**本用不着给报警人打电话,直接把巡逻车开到一个水果摊位边,跳下车挤进人群问:“谁报的警,怎么回事?”
“警察同志,你来得正好,他说这梨包甜,买回去吃了一个,一点都不甜,你尝尝,这不是坑人吗!”
“公安同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再说买的时候我让她尝过,”摊主指着半个用水果刀削过的梨,很委屈很气愤地说:“你看,我做生意最讲究,都是先尝后买。她转一圈拿着一袋梨跑过来说不甜,谁知道这梨是不是从我这儿买的……”
这算什么事,这归公安管吗?
梨不甜想退货不给退,应该归谁管?
工商,还是消协?
反正不是公安,但人家加上个后缀,说因退货产生纠纷要动手,你公安就不能不管。
韩朝阳不想因为这鸡毛蒜皮的事耽误时间,并且这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只能用“教科书”式的办法解决,回头问:“大姐,这袋梨您一共花了多少钱?”
“八块五。”
“好吧,我给您八块五,这梨卖给我。”
“这怎么行。”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正好要买点梨。”韩朝阳掏出钱包,发现只有十块的,干脆让摊主换了一下,给了报警的大姐八块五,提上梨笑道:“不管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应该以和为贵,就这样了,没什么事我先回去。”
“没事,公安同志,我没想过麻烦你,是她打的110。”
“好啦好啦,不说了,大家伙也别围在这儿了,有什么好看的,还影响交通。”
……
一起纠纷就这么解决了,前后不到五分钟。
回到警务室请陈洁吃梨,自己也洗了一个,边吃边填单子,填着填着韩朝都忍不住笑了,陈洁好奇地走过来一看,见处理这一栏竟写着:到场,系顾客觉得梨不甜,民警将梨买回综合接警平台,化解矛盾,发现梨确实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