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仙侠修真>江山入墨>第三十一章、别无选择

起义军进山了。

在后来百族名将秦勇的回忆录中,他不止一次提到这段日子,并将这段日子称为他们的成长期,正是由于这段日子,百族的队伍真正的能站上历史的舞台,真正成为属于百族人的军队,不再是别人手中的刀。

起义军曾不止一次在狭窄的山路上被身着各色兽皮的百族山民拦住,被他们盘问:“你们是些什么人?你们是不是蛮族派来的?”

“不是!我们是杀蛮族的!”队伍里的士兵总是这样回答。

“愿郭雀大神庇佑着你们!”

淳朴的山民们立即欣然欢迎他们,要粮食给粮食,要向导给向导。

有了他们,墨羽及麾下的队伍在山间生活的无比滋润——喝最清澈的山泉水,吃最正宗的野味。笑遥生发挥着自己的特长,在她的宣传之下,队伍越发的壮大了。

队伍在山地里跋涉,在白天行军的休息时候,大家总能看到那个白袍的身影跟士兵们一起闲聊,在士兵们的闲话玩笑中,他留意听取士兵们意见,将队伍里的每一个细节牢记在心。

他降职了两个后勤官员,让士兵们另外选举了值得信任的人,他撤换了喜欢对士兵们滥施暴力的大队长,设立了申诉和控告的制度,让士兵们可以向他揭发那些粗暴的、不称职的下级军官们。对于军队中发生的各种纠纷、摩擦事件,他总能及时地公正调解,让纠纷双方和旁观的众人都无话可说。

只要白袍银面所过之处,即是真理正义所在。

不到两个星期,他对这支军队已经熟悉到了这个程度,他不但对军队中百族士兵的生活习惯、工作能力和特长了如指掌,还可以一见面就随口叫出队伍中士兵的名字,他甚至可以说出出他父母或者妻儿的小名。

对于这份超人的记忆力,队伍里的军官们无不骇然。这一点,即使是在军中多年的老军官也未必能做到呢!

只有笑遥生偶尔看见他从不离手的小册子记录了什么。

士兵们从没见过这样的长官,能这样平等地这样对待他们,而且治军公正,办事公道,他们都从心底里欢迎他,爱戴他呢。

不过奇怪的是,尽管墨羽和蔼可亲,并无任何架子,但却没有一个士兵敢在他面前放肆胡为的。队伍里那些最顽皮捣蛋的兵痞子,一到了墨羽面前,只需墨羽用那双黑不见底的眸子一扫,不不不,只需看到那银白的面具,不用说话,他立刻就吃不消那分量了,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乖得像小绵羊见了狮子一般。

笑遥生暗叹,这就是元帅的气度,她知道自己终无法成为统帅,或许有一天自己的计谋比如今强许多,但自己少了那种气势,便永远做不了真正的统帅。

笑遥生如是道:“他仿佛就是一汪深不见底的潭水。他平易近人,谁都可接触他,却谁都不能接近他。他和蔼可亲,哪怕跟最低级的食堂伙夫他都能坐下攀谈半天,聊天气、聊庄稼,穿着名贵的衣服跟大家一起用火炉烤红薯,亲热得跟自家人似的,却没人敢对他有半点的轻视。”

所有人都感觉得到——在他身上,有一股凛然的气质,士兵们爱他有多少,对他敬也就有多少了。

谭飞说:“长老给我们选了一个再好不过的领导人。”

秦勇心服口服:“天降我族以伟才,这正是那种天生的统帅人物!愿追随公子!”

行军路上,每到晚上,墨羽总是召集军官们开展各式各样的会议。

在这些日子里,两支部队正式合二为一。

魔公子任总司令。

军团下设两个团队,分别为第一团和第二团。第一团团长为谭飞,第二团的团长为秦勇。而队伍里的基层军官,都是由士兵们推选的。

队伍整合之后,墨羽所下的第一个命令是所有百族士兵都必须尽快学会骑马。

在之前的游击战中,因为战胜的大多是蛮族的前锋或者斥候,百族的军队缴获了大量的战马。墨羽深知骑兵的强机动性的重要,他决定用这批战马装备第一团,成立了真正属于百族人的第一支骑兵部队。

这支部队的训练场地就在那崎岖山地的小路上,高大魁梧的百族士兵看着面前分配到手的战马,一个个兴奋得要命,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爬了上去。结果不到三分钟,他们一个个坐在地上“哎哟哎哟”地捂着屁股直叫唤了,引起旁边围观的步兵们一阵哄堂大笑,寂寥的山路上充满了欢声笑语。

历来函城以东的百族士兵并不擅长骑马,他们的传统兵种是步兵,而军人往往又是最怀旧的一群,就像世界上任何事情一样,凡是有改革,总会有人出来拦阻的。

这次改变引起了队伍里一些顽固分子们的怨言:“这有背于我们光荣传统的战法。”

墨羽听到以后,什么也没说,第二天他就吩咐已经学会骑马的士兵骑上战马全速前进,让那些不肯学的顽固分子们在后面步行追赶。不到十几分钟,那群“坚持传统”的步兵已经从骑兵身后的视野中消失了。

骑兵队伍一口气奔跑了五个钟头,黄昏时分,墨羽吩咐骑兵们停止前进,在树阴下歇马扎营,悠哉游哉地休息等候——这一等等到了月上柳梢头。直到第二天的黎明,那群家伙才抗着沉重的行李和武器赶到,脚步蹒跚,气喘吁吁,汗湿重甲,面无人色。

魔公子很和蔼地对他们说:“你们来得太巧了,我们正要出发呢,走吧!”

从那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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