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骑兵还在抛射弓箭,给对方造成伤亡,前排已经是一片血雨腥风,而常遇春,就是搅起这片血雨的源头。
整个骑兵部队,像是一柄匕首,插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了死亡。
全部冲进了乱军之中,后排也换上了长枪,他们保持着刚才的队形,紧跟着前面的骑兵,在敌军的阵营里所向披靡。
张士德心惊。
他已经看了出来,哪怕就是他把自己的四万人全部整齐地摆出来,也不够对方砍杀的,一百只羊,也咬不死一只狼。
常遇春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淋漓尽致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这么漫长的等待,就是为了这一天。
敌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地,来回砍杀,闻着空气中的血腥味,这就是大丈夫建功立业之时!
虽然看起来他的砍杀漫无目的,实际上,他却是像梳子一样,将对方的阵地砍得支离破碎,哪里的建制完整,他就向哪里冲杀。
同时,他也在向着目标,也就是主帅的位置慢慢地靠拢。
突然,常遇春眼神捕捉到一个身影。
一员猛将,正骑在颠簸的马背上,向他迎面而来。
“来者何人?居然帮助鞑子,砍杀我等义军,现在,我就要了你的狗命!”马上的人挥舞着一支长柄大刀,一边喊着,一边冲杀过来。
在他的后面,跟着十几个骑兵,也在奋不顾身地靠拢。
帮助鞑子?常遇春睁大了自己的眼睛,居然敢诬陷自己,那就只有一个结局:死!
史文炳举着大刀,带着自己的亲军,刚刚从城头的战斗上下来,对于这路冲到自己的阵营中的骑兵部队,异常愤慨。
因为气愤,他的大刀更加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发出呜呜的风声。
四十斤的大刀,被史文炳一只手拎着,随后,两手横着拿起,接着,高高举起,准备向着那员大将,来一招泰山压顶。
在冷兵器时代,武器并不轻。
在后世的人考证起来,说什么那些多重的武器都是以讹传讹,如果这么重,那人根本就无法长时间使用,还没有打完一场仗,就累趴下了。
而且,还说真的使用起来,十斤的大刀和四十斤的大刀,完全没什么区别。
当然,事实上是,这样的说法才是真正的无知。
武器越重,挥舞起来之后的力道就越大,专有名词,就叫做动量,质量和速度的乘积。质量大的,在打斗的时候,当然是占便宜的。
这一柄大刀挥舞下去,史文炳非常有信心,可以将这个勇猛的武将,从头劈到脚,捎带着连马也劈成两半。
举不动?
史文炳在起事之前,跟随着张九四,一直都是在干运盐捎带贩私盐的营生的。
将百姓偷偷烧制的私盐,挑回来,有的时候,一夜能够挑着一百斤的盐担走几十里的路,连口大气都不喘,后世的人以自己的身体状态来揣度这个时代的人的体力,相差太大。
现在,史文炳挥舞着自己的大刀,迎面劈来,先把这个领头的干掉,就能够大大地鼓舞己方的士气。
“噹!”接着,一个剧烈的撞击声传来,他的大刀,在对方的长枪柄上,硬生生地止住了。
常遇春将长枪横举过头顶,居然将史文炳的大刀压住,而自己的长枪柄,没有被砍断。
这一个回合下来,史文炳大吃一惊,他只感觉到虎口发麻,没有想到,自己四十斤的大刀下来,连对方的长枪杆都砍不断,他的大刀,哪怕就是块石头,也能剁开个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