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淳化镇当沈显赶上他们要一起自首时。顾匡、周官、曹贵三人却设计将他绑了起来。决定把“罪魁祸首”沈显当作“害民豪强”押往京城。
沈显自知若是被这样送到京师衙门。在本地里长顾匡、长者曹贵和邻居周官共同指正下,将会百口莫辩。但是又逃脱不得。只好暂时虚与委蛇。四个人进了京城后,在押解“害民豪强”的状纸刚刚递送上去的节骨眼儿上。沈显趁着三人防备之心大减,借口如厕的机会跑掉了。
这件事情,到了这里也算是告了一个段落,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既然被告人没有了,那就不告状了不就行了,这种事情通政司一般也不会自找麻烦,但是偏偏又出了一些状况,几年前塑造了一个陈寿之后。好久没有关注过通政司的皇帝朱元璋正好在这个关口,关心了通政司的案件一下。
通政司通政使吴公达却是见到这个案件,和当年皇上所赏识的陈寿告状一案相仿,于是就符合圣意的将这一纸诉状呈送到了皇上的案头,果然引起了皇帝的兴趣,于是朱元璋准备驾临通政司,专门听审,也算是对于自己的一个肯定。
通政司却受到皇帝朱元璋的授意,让他们从速将“害民豪强”押到衙门里去受审。无奈之余,于是出现了客栈的那一幕,只得又将真正的“害民豪强”,即里长顾匡绑了起来送往通政司。
昨日接到的状纸还未暖热。原本是良民的顾匡,现在却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强”。所以吴公达在审问时发出惊讶的“咦”声。问周、曹二人:“你们不是解送嘉定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沈显上京吗?为甚此刻却变成了嘉定里长顾匡?”
待到将顾匡、周官、曹贵三人提到后堂,还未施展出什么天子威严。心里承受能力本来就不强的周官,看到事情不妙。皇上居然也知晓此事,于是就来个竹筒倒豆子,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明白。
在朱元璋盘问人犯的时间,大家就需要恶补了一下所谓的“互相知丁”。因为这个名词在这个案子中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要不是知丁法的威慑,想来这几个人也不会傻到前来自首的地步,由此可见其的关键。
朱元璋按照古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谨守这四业,所以天下太平康乐。因为朱元璋认为,不在“四业”范围之内的谋生者,没有不违法犯罪的。
“知丁法”起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抓出那些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也就是那些游手好闲所谓的“逸夫”,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社会的毒瘤。
“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如此向上一级级地备案,那些“逸夫”就无处遁形了。
知丁法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逸夫”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话,“逸夫”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流放边疆!
对于不同职业的百姓,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你是农民,没有特别申请的“路引”,每日里不得离开自家方圆一里。早上何时出门耕作,晚上何时回来,都必须让邻居知晓。
如果你是工匠,出远门做工,则必须在路引上标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则要让邻居知道你的具体所在。归来或早或迟,也要说与邻居知道。
经商者,本钱有多有少,货物有轻有重,所行有远有近,走水路还是走陆路,这些都要详细注明在“路引”当中。归来的大致期限,邻里务必知晓。若一年没有消息,两年未曾归来,邻里必须去其家中调查原因。如此,一旦对方借经商之名,在外胡作非为,邻里就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甚至如果商人们的路引虽未过期,但身边却未带任何货物,里甲村店必须将其当作“逸夫”、“游食者”捉拿送官,重则杀身。轻则流放边疆。若里甲店主不抓,而被其他人抓住。与“逸夫”同罪!
这些细节规定,让人听到后顿时肯定会觉得毛骨悚然。朱元璋对老百姓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性干涉,几乎已经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这种做法,曾经在另一个时空几百年后的苏联盛行过一段时间,而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中华大地上也有过类似的行为,甚至很久一段时间之内,在某个半岛的一个国家也是这样的。
但是老朱此举,可谓眼光超前的很。很显然,若严格执行朱元璋的想法,只可能得到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的社会,不过这个社会极其缺乏活力,因为百姓们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职业当中。
这也许是儒家治国理念的一贯原则,就是以损害社会活力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的安定,而对当时的生产力落后,对于治理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国家来说,这几乎是唯一的办法。
朱元璋慢慢的听完这个案子的经过。没有做出任何判决,只是让通政使吴公达自行裁决,按照大明律办案就是,然后就出了通政司。摆驾回宫了。
一个时辰之后的御书房依然一片寂静,看到太子朱标听完整个案情之后的疑惑,朱元璋说:“那几个刁民说话。一会儿一套,实在是太奸诈了。谁也捉摸不透他们心里的诡计,朕真的想命令将其全部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