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前,他赤脚背着病倒的林音儿,徒步的走在屯皇的沙漠,细细的沙子,在白天的烈日下好似一个被烧得通红的铁板,他的脚早已让人不忍目睹,他却还在坚持的走着。
钟罄的汗都已流不出:汗水来不及离开身体就已经被这烈日所蒸。他的人在脱水的边缘,身上被雪狼撕咬的伤口也隐隐有些痒、精神都已恍惚得他还要注意随时会出现的危险。
钟罄凭借着骨子里的一种倔强以及那一句“我会一直保护着你。”
终于抱着林音儿倒在洛阳城的城门口,晕倒之前他只能说出:“广成书社。”
在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在洛阳钟家的秘密书社,美雪笑嘻嘻的站在他的床头:“沙,你也会英雄救美了呀?”
钟罄努力的坐起身子:“她怎么样了?”
“放心好了,已经找大夫给她看了,没什么大碍,吃了药,在睡着呢。”
钟罄点点头:“那我先回去了,今天忠叔要去送东西的。”
钟罄拒绝了美雪的阻拦,在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睡着了的林音儿之后,就离开了。
三天之后,当钟罄的身体终于好些的时候,他来到了广成书社,可是却听美雪说,林音儿已经在一天前被她的师门带了回去。
那几日,钟罄说不出的失落,就好像林音儿的离去带走了他小小的灵魂。
在无数个夜晚,握着林音儿留给她的玉佩彻夜难眠的感觉,就是相思吧。
春心莫共花争,一寸相思一寸灰
花家庭院中的钟罄闭上眼感受到胸口传来的那丝热气,它还在那里,一直温暖着他的玉佩还在离自己心脏最近的位置,可为何在此时此地它竟如此炙热,竟好似要将他的心都焚毁?
情之一字,徒叹奈何。林音儿是钟罄少年的一段梦,最美的一段梦,我们称其为“爱”。
少年的爱,简单而又单纯,没有原因的喜欢,没有原因的坚持,不知所谓的冲动,不知所谓的执着。
初恋总是被人们念念不忘,因为它的纯,它的真,以及它的坚持。
相思相见知何曰?此时此景难为情。
钟罄在林音儿不解的目光中睁开双眼,那不肯直视他人的目光,此时竟咄咄的注视着林音儿,“因为他?”
林音儿竟被那目光刺的忍不住心中一颤,马上醒悟:他在问自己,是不是为了美雪才这般样子?
是了。自己刚才的样子太过失态,自己因为太过思念“美雪”,竟毫不加掩饰的表露出来,想着脸上不禁一红。
虽然觉得这样不妥,但不知为何她还是轻轻的点点头,却没有去看钟罄的眼睛。
所以她没有看到钟罄的目光,随着她轻轻点头的动作,钟罄的目光有些涣散。
也好,也好,自己本就配不上音儿,那话也不过是音儿年幼的稚语罢了,自己竟然当真,真是可笑。
可为什么,自己的心却这般疼呢,很轻,却真的很疼。窒息的疼。
“你喜欢他?”
林音儿听到他的话,猛抬起了头,喜欢他?这种话自己如何说的出口?
可也许因为这四个字,让林音儿无所顾忌,也许是因为林音儿心底那莫名其妙对钟罄的信任。
她忍不住地说出了她从没有说出口的话:‘嗯。可是他要参加花家的比武招亲了。”
说出之后,林音儿的身体忍不住地抖动起来,她在压制自己身体的泪,因为她的泪快要流了出来。
多少年的期待,盼望,换来的竟是如此局面?林音儿心中如何不痛,“笑大哥,你忘了你对音儿的承诺了么?”
虽然那时她也许并不明白自己所说的话的意义,“笑大哥,你一直保护我,以后我嫁给你好么?”
钟罄一愣,微不可见的点点头:“嗯。”
可在这多年来,每夜想起当时之景,林音儿都莫名升起一种甜意,比蜜还甜。
她从没后悔自己说过那句话。
可如今,美雪竟答应了参加花家的比试。
一场寂寞凭谁诉。算前言,总轻负。
钟罄呆呆的看着林音儿颤抖的身体,她对他竟如此深情?
钟罄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他体内的血线虫好像也被此时此景所感染,肆意的在他的血液中游动。
钟罄伸出青筋暴起的手,想将林音儿因为低下头散落在脸庞的头挽起,汗水从钟罄的脸庞流了下来,他有多疼?这简单的动作,又有多难?
那疼是因为血线虫,还是仅仅因为林音儿的泪?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在将要碰到林音儿秀的时候,钟罄的手突然停顿了下来。
他没有说什么。
留下了在那里垂泪的林音儿,独自缓慢的离开了。
那身影,竟比花九恒还要苍老。
一回来的马灵儿就现了钟罄的异样,她把酒放在桌前,问道:“你不舒服?”
钟罄恍若未觉。
在马灵儿第三次出口询问的时候,钟罄才回过神来:“啊。”
马灵儿笑笑:‘想什么呢?都走神了。”边说边将手中的药挑出来:“我刚才出去看过,这附近最少有三批凌云城的人。”
由于身处半昏迷状态,钟罄没有见过当日他在水榭亭台身中啸器之后的情景,没有见到马灵儿哭到不能自己的情形,没有见到马灵儿黯然的眼神。
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人告诉他,可他感觉不到么?
不,他感觉得到,这女子,为他所做的一切一切,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