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霍尔蒂便对周围的士兵们表示,估计最近就会有一支奥斯曼骑兵找上门来,兵力大概在四百到六百之间。
结果今日果不其然,奥斯曼人配合地将这样一支部队送到了门前。
未卜先知,周围的骑兵们自然纷纷投来叹服的目光。
自从佩克什城出征以来,霍尔蒂都坚持和自己手下的所有人同住同休,住一样的破帐篷,吃一样的食物,并且每夜讲评今日用兵时的得失,对奥斯曼人的这种猜测,便是霍尔蒂昨夜讲评时讲的。
同甘共苦用来邀买人心,简单而有效,这手段古今中外都是一同的。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每战之后不留一点缴获,将所有的战利品都分配给部下作为赏赐,别人问他留下什么,他说他留下希望。
吴起在魏国担任将军,战士起了毒疮,他为战士吮吸毒疮内的脓汁,丝毫没有忌讳,于是战士归心,吴起担任魏国的西河守,连破韩、秦,从秦国夺取了五座城池。
这种同甘共苦爱兵如子的本质,便是为了获得士兵们的支持,最终去获取胜利。
亚历山大不留下任何的财富,却用战士的生命为自己缔造了一个帝国,当这些百战老兵不愿意追随他继续远征的时候,他丝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人杀死在沙漠里。被吴起吸过毒疮的战士的邻居就看见这位战士的老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赶忙询问因由。
老太太说:“当年他爹就是被这位吴将军吸了毒疮,打仗得时候为他下死力,奋勇作战根本不回头,被敌人给砍死了。现在他也给吴将军吸了,我寻思我连儿子死在哪里都不知道咯。”
而近乎未卜先知的预判能力,则更会增加在士兵之中的声望,所有士兵都愿意追随那些能够为他们带来胜利的将领,而能够准确地对敌人作出预判,无疑可以大大增加胜利的几率。
霍尔蒂挥了挥手,召唤过来那个呼哧喘气的斥候。
“奥斯曼人距离我们的营地还有多远?”
“大概还有六七里,他们很爱惜马力,速度并不快,斥候距离大队也不算远。”
六七里,霍尔蒂低下头,这个距离足够自己完成下一步的布置。
伯爵拉过卡萨低声唤道:“按照我们昨天看过的地形去作准备。”
卡萨点了点头,形势完全和霍尔蒂预料得完全一样,他觉得接下来完全可以按照霍尔蒂的战术去办。
“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迅速上马,立即随我出发!其他人收拢营地,准备应敌!”卡萨大声吼道。
命令在军官之间传递,骑兵们迅速地行动了起来。
霍尔蒂现在手头的兵力已经超过了两百人,原本的两个中队已经重新混编为四个中队,依旧维持着每个中队五十人的编制。霍尔蒂还饶有兴趣地给他们重新编订了战号。
所谓战号,就是骑士们在冲锋时嘴中喊着的口号,就如同他们纹在盾牌上的盾徽一样。
荣誉是一种凝聚人心的力量,霍尔蒂准备效仿罗马军团为自己的部队设置军旗和番号,用荣誉重新锻造狂野的匈牙利人。
这四个中队被霍尔蒂命名为“佩克什”,战号被确定为“雷霆”。
每个中队设置一名队长,两名副队长以及一名掌旗官。队长在作战时位于骑兵最前排的中央,掌旗官跟随者队长,负责保护军旗,一面可以挂在长矛上的小三角旗。掌旗官是中队中仅次于队长的军官。
两名副队长一人负责维护队伍中的纪律和安排守夜,另一名则负责各项后勤工作。在战斗中他们两人居于最后一排。
霍尔蒂准备通过这样的方式建立起一个更加精细的指挥链条和一支部队的基干,并以此建立一支数目不多,以骑兵为主的精锐常备军。
这也是霍尔蒂目前的无奈之举,火枪问世之后,步兵在战场上替代骑兵重新起到决定作用已经是一种必然。但是步兵是一种规模效益明显的兵种,步兵规模越大,在战场上取得的效益就越高。
然而问题恰恰就是霍尔蒂既没有足够的时间组织和训练这样一支精锐的步兵,更没有足够的金钱来作为编练这样一支部队的费用。
在佩克什伯爵的规划里,最迟明年就准备进入意大利去浑水摸鱼,而今明两年之内,不甘失败的奥斯曼苏丹在稳定了亚洲的局势之后有必然卷土重来。
一两年的时间内,训练出一支如此规模的精锐陆军,霍尔蒂觉得自己加错点了。应该把投在敏捷和力量上的点数转到魅力上去,看看把【统御】和【教练】两个技能升到头会不会有用。
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顺着匈牙利王国优秀的骑兵传统,重新编列出一支以骑兵为主要打击力量,兼顾培养步兵基干的小规模常备军,等到形势有所变化的时候再跟着扩军。
骑兵们在各自军官的带领下忙着推倒篝火,收起营帐,卡萨所点名的两个中队直接跨上战马,一溜小跑的向后撤去。
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霍尔蒂拉住自己战马的缰绳,另一只手握在刀柄上,他身边便是由皮匠晋升为骑士的米哈伊,这个家伙刚刚被任命为第一中队的中队长,而第二中队的骑兵中队长则是斯特凡·尼克莱斯库。
一个是平民被擢升为骑士的代表,一个是最早自带干粮来帮忙的贵族,霍尔蒂选择他们担任骑兵中队的队长,政治意义大于军事意义。
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跟着我就有肉吃。
“你一会带着第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