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仙侠修真>火天伏魔录>第61回 悔轻敌黑影脱逃 遭陷害萧博被擒
一见这二人气度非凡,不禁也是一愣。

“你们这是干什么?身为办差官,难道也要知法犯法、夜入民宅搅闹不成?!”高进朝几个官差暴喝道。

“哼,夜入民宅搅闹?我们府尹大人说了,莘国府今夜出了大事,莘国公大人被人用斧头砍死,有人目睹是一个长着大胡子、背着斧头的人夜闯莘国府杀死了爵爷,还自称叫萧博,现在嫌犯已被我们找到,我们要捕盗捉贼!怎么,你们莫不是这嫌犯的同党?!”那歪帽子官差仍旧蛮横的说道。

“呔,狗仗人势的东西,你们凭什么说萧门掌是凶手?分明是含血喷人,你们有证据吗?”廖继先也十分气愤,一张黑脸气的突突乱颤。

“要证据是吧,看!这是根据莘国府目睹案发经过的两名丫鬟的口供所画的嫌犯画像,跟这厮长得是一般不二,我们府尹大人第一时间找人画的,并明令告诉我们挨家挨户的搜!”那官差又将画像一把甩给了廖继先。

金掌韦陀一把拿过,将画像仔细的看了看,这所画之人的样貌跟萧博确实很是相似,廖继先竟有些语塞了,一旁的高进走了过来,看过画像也是一愣,便对萧博问道:“萧老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刚才到底干什么去了?”

“高老兄,定是这帮人有什么误会,刚才是这么回事.....”接着,萧博便把刚才与那神秘黑影纠缠的前前后后全都讲述了一遍。

然而,高进和廖继先听得却是面色凝重,他们深知道,萧博所说固然是事实,但却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现在对方声称有目击到萧博行凶的人证,这一点便对虬髯公明非常不利了。

“哼,红口白牙、空口无凭!分明就是狡辩!弟兄们,这厮刚刚行凶,那凶器必然还来不及处理,给我搜!”那歪帽官差当然不相信,大手一挥,手下人便呼啦朝齐齐涌进了客店里。

此时的萧博心里越来越气,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人胡作非为,立即也跟了进去,高进和廖继先也随同跟上,一行人很快便来到萧博所住的客房门前。眼见这些人粗鲁的推门而入,虬髯公明也不在乎,心中暗想:自己刚才出门虽然忘了把双刃战斧带在身上,但自己那柄战斧可是名副其实的宝家伙,上称摇一摇,足有百十多斤重,绝非常人随随便便就能拿去行凶的。

遗憾的是,原本满满的自信却在房门打开的刹那烟消云散了,萧博惊异的看见,自己原本挂在卧榻旁边的萱花双刃战斧竟然不见了,而在卧榻边上,不知怎的竟出现了一道血痕。

众官差一眼便瞅见了地上的血痕,顺着那血痕,他们从卧榻底下发现了那把双刃战斧。几个人七手八脚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那沉甸甸的的斧头拖了出来,而那斧头的锋刃上竟然还沾染着大片的血迹!

萧博这下可傻眼了,愣在原地完全说不出话来,一旁的高进和廖继先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而那歪帽官差却像是找到了宝贝一般喜上眉梢,随即便一声怪叫:

“哈哈,凶器在这里,这些你还有何要说?!给我绑了带走!”

几个官差立即上前,佩刀纷纷架到了萧博的脖子上,为首两个立即将他的两只胳膊反拧到背后拿绳子捆上,推推搡搡的将他押了出来,剩下的几个官差则搬运起那双刃战斧,因为极其沉重,三个官差前中后分抬,才勉强扛起。

“闪开闪开闪开!没事的都躲远点啊!”有几个官差头前开路,把围观的人群粗暴的驱散开来,高进拦在面前还想说些什么,可面对这般情景,似乎也无话可说了,他和廖继先只得眼睁睁的看着萧博被这些官差生拉硬拽的押到院中,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原本懊恼无比的萧博却无意间瞥到了一样东西,心中不禁一个激灵。

那是从太行山临行之时,妻子威女侠徐玉清交给自己的报信飞鸽,妻子那时的叮咛还言犹在耳,自己一直未敢忘记,在这客店入住时,便将那鸽笼放到了院中。意识到眼下的情况不妙,萧博用力挣开身边押解的官差,一个箭步上前将鸽笼踢翻,里面的鸽子咕咕叫着飞奔出来,接着便冲向了漆黑的夜空。

好几个官差立刻又压上来,萧博此时已被捆双臂,见鸽子已经飞走,也不打算再抵抗了,任由几个官差重新拿住了他,那歪帽官差还以为萧博想跑,见他只是踢翻了一个鸟笼子,在松口气的同时还不忘往萧博脸上赏了两个大耳刮子,一行人押着萧博狂妄的出了门。高进和廖继先两人本想一路尾随,但万没想到还没跟到阆中府衙门大堂,便无法再前进了。

今夜这莘国府的命案无疑成了引燃阆中府的一颗炸雷,整座城池都戒严起来,尤其在萧博被押到府衙以后,这里更是被官差里三层外三层封了个严严实实,闲杂人等一律被挡在外面,高进和廖继先根本没办法跟进去了。

阆中府的知府老爷原本早已就寝,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可万万睡不下了,赶紧穿戴整齐升堂问案,几名师爷也赶紧跟随到堂上准备记录。由于是密审,府衙大堂里只点了几盏火把,如同阎罗殿一般阴森可怖,被五花大绑的萧博由四个官差押进殿来并强行按跪在地上。

“啪!”知府老爷将惊堂木重重的一拍,厉声喝道:“堂下何人?!哪里人士?!”

“萧博萧子聪!我乃辽东人士!”虬髯公明此刻虽然心乱如麻,但脸上却毫无畏惧。

“大胆萧博,你可知罪?!”知府老爷瞪圆了一双三


状态提示:第61回 悔轻敌黑影脱逃 遭陷害萧博被擒--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