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尧与南宫城约在距离医院不太远的一家小咖啡厅见面,时间为明天下午两点半。
经过在喷泉前昏倒这件事,如今叶知秋不敢大意,盯季尧盯得特别严,只要公司没事,他恨不能一天24小时全程伺候季大老板的饮食起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来他担心季尧意志消沉想不开寻短见,二来他现在既没有女朋友更没有男朋友,孤家寡人一个,伺候季尧权当打时间。
当听到季尧说第二天一早要去逛商场的时候,叶知秋差点儿再次炸毛,对着他破口大骂。
“季尧!你他妈是不是作?!刚把林微尘作没了,现在又来作自己!你现在连病房门都不适合出,还他妈想着出医院?!”
季尧不知道叶知秋是不是故意的,如今无论是李卫东还是谢霄男,所有人在他面前对“林微尘”三个字都讳莫如深,闭口不提,怕惹他伤心影响他恢复。偏偏叶知秋…总是三句话就把林微尘拉出来说上一遍,而且字句带血,在他心上深深刻下一道又一道划痕,让他想暂时忘却麻痹一下自己都做不到。
“这是最后一件事了,也许是我最后能做的事了…”季尧道,虽然他要做什么未必一定要经过叶知秋的同意,但他的语气里还是带了一丝央求和软弱。
叶知秋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妥协了。或许方式不同,但他对季尧的心与李卫东夫妇是一样的,都是希望自己的兄弟能尽快好起来。
早晨护士查完房,季尧打完最后一瓶点滴的时候刚好十点钟。季尧换了一身干净利落的衣服,头也打理的一丝不苟,除却脸色带着几分病态的苍白之外,他看起来并无太多异样。
经过车祸一事,季尧自己尚未说自己有什么心理障碍从此不敢开车,但叶知秋他们却坚持认为这段时间季尧不再适合碰方向盘,所以是叶知秋开车陪季尧去的世贸大厦。
腕表、名牌包包等高档奢侈品的专柜设在十五楼。
看到季尧在百达翡丽专柜停下来时,叶知秋很是不解。
“你不是有很多表吗,怎么还买?而且什么时候买不行,非要现在这个时候?”
季尧喜欢车,几乎每半年就要入手一辆,开不过来在车库屯着权当收藏,前不久刚报废的那辆奔驰几乎是其中配置最低的一辆了。季尧也喜欢表,但只喜欢百达翡丽,因为林微尘曾说过,虽然都是名表,但劳力士暴户和土豪的气质太浓郁了,不如百达翡丽低调内敛。
内秀而不外露,不张扬,就如林微尘本人一样。
“这次我是给他买。”季尧道,虽然以前林微尘并没有带手表的习惯,但他知道,以后林微尘肯定需要一块手表,与他纤细的左手腕贴合得完美无缺,以掩盖那道无论是在他身体上还是心底都再也去不掉的瘢痕。
尽管叶知秋看起来脑子少了一根筋,但也没怎么用琢磨就立刻明白为何季尧执意要给林微尘买一块腕表了。
“唉——”叶知秋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拍拍季尧的肩膀,“你慢慢挑,我去旁边休息区坐会儿,享受一下售货员美女的热情招待。”
季尧没有理他,沉着的目光从玻璃柜台上扫过,最终他看中了一块半镂空设计的银色手表,银质的表链粗细适中,表盘上除了有几个碎钻点缀之外并无过多装饰,很简约的设计,林微尘应该会喜欢。
到达那家叫做“恋空”的小咖啡厅时,南宫城还没到。季尧想起之前几次南宫城去接林微尘,都是提前几分钟到约定地点。
“呵…”季尧笑得满含深意,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区别对待,换成自己,南宫城就迟到了。
其实也不算迟到,在季尧找好一个靠窗的位置,刚坐下不久,正好两点三十分时,南宫城出现在咖啡厅门前。这次他没有像以前那样随随便便一件牛仔裤搭配休闲风格的羽绒服,而是穿了件一看就知道是刚从商场里买来不久的、全新的深灰色风衣,款式与季尧一贯喜欢的风格虽然不同,但或多或少有几分相似。
刚过了二十岁生日不久的青年,尚徘徊在“男人”与“男孩”之间,明明无论是展现还是语言举止都带着几分幼稚,偏偏又刻意装得稳重老成。季尧已经猜出南宫城的背景惊人,所以未必有“刻意”的必要,但季尧还是忍不住从心里恶意猜测,认为南宫城今日穿的这一身,是为了从气场上不输给自己。
季尧想问,这孩子…是来谈判的吗?又觉得风衣不太适合南宫城,因为他的身高实在是太高了,长长的风衣把他弄得好像是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在这种“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低俗乐趣中,季尧竟然找到了一丝愉悦,忍不住对南宫城弯了下嘴角,却忘了上午自己出门时也是经过精心打扮再三捯饬的。
南宫城几乎是一进门就看到坐在角落里的季尧了,不是他眼力好,而是那个男人虽然面色苍白形容枯槁,一场车祸外加一场情伤把他折磨的颓废又憔悴,但依然掩不住他身上的光芒,顶多是以前“光芒万丈”,现在暗了一些变成了“光芒千丈”,总之没有办法忽视。
“坐。”季尧一指对面的座位。
“嗯。”南宫城坐了下来,“你要给我什么?”
“我们两个不能说说话吗?”季尧叫来服务生点了两杯拿铁,手指点了点玻璃桌面,他看着南宫城,淡笑:“咳,我很好奇…你的身份。”
“我以为你第一句会问他。”南宫城面无表情。
“他…咳,他的情况,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