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我杀了龙傲天>第六十章 李不眠,少年(三)

“我憎恨着那个男人,无比的憎恨着,如果可以的话,我要手刃他的双亲,再把她的女人去录制最变态的成人电影,如果这世界上有配得上他的女人的话。”

很难相信这只是一个七岁的人脑袋里装着的想法。

这个世上有着很多儿童,有的父母双亡,有车有房,有的父母双亡,负债累累,先不谈为什么这么热衷于父母双亡,最尴尬的是有的人全家死亡,这就很痛苦了。

所以就有了孤儿院,让这些没人养的小混蛋有口饭吃。

这是一个没有鼻子的少年,面目骇人,眸子里带着冰寒,孤儿院里的人称呼他为伏地魔,尽管院里的看护小姐姐禁止孩子们这样叫他,但这没有任何效果。

伏地魔憎恨着这里,他讨厌那些目光,即使是善意的怜悯,也掺杂着些许的厌恶。

比如说每天吃午饭的时候,伏地魔的食物总是要比其他的小朋友多上不少,还加上了几颗精心点缀过的草莓,这让伏地魔更加他吗的怄火,想要抄起家伙把福利院里的所有玻璃砸个粉碎。

让伏地魔如此痛苦不只是这个操蛋的福利院,他痛苦的根源来自于那个男人……一切梦魇的起始,都来自于那个男人,伏地魔在脑子里模拟过无数次撕碎这个蠢货。

是的,每天吃午饭的时候,伏地魔的食物只是会多上不少,但有着这样一个男人,他的食物,多到爆炸!

这个男人并非凡人所生,他是在大海上被出海捕鱼的人发现,听渔民说,那是一只散发着璀璨光芒的神鹰,在昏暗无光的暴风雨中,鹰爪如闪电撕破了黑夜,如同天启一般,乌云的缝隙间骤生神光,把整个夜晚中的大海,点燃得如同白昼。

在这廖无人烟的太平洋中,竟出现着这样的神迹,那头神鹰抓着一个刚刚诞生的孩子,像是被天神投放在世间,去完成属于他的试炼。

但关于这则传言,伏地魔完全不信,只是这个男人的长相太过俊美,从而把他的事迹妖魔化罢了。

是的,就算是幼童时期的他,也是帅到爆炸的。

又到了一天开饭的时候,所有小朋友都快乐的坐到了座位上,等着看护小姐姐发放食物,就像是鸟窝里嗷嗷待哺的无毛小鸟,发出他们专属的刺耳鸣叫。

今天的饭菜看起来很可口,伏地魔的那份显然比其他人要多上很多,但有着一份食物!多到爆炸!就像是他吗皇帝的晚餐,煎蛋都加了他吗十个。

是的,这是那个男人的套餐。

伏地魔憎恨着这一切,而那个男人只是静静的坐在窗户边缘上,手里捧着一本《果壳中的宇宙》,对人类的食物没有丝毫兴趣,就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科学探索者。

“啊……太帅了,我长大了要做他的妻子。”

“那我就做他的小老婆。”

“额……这可怎么办,那我就做二奶好了。”

……

……

一群小女娃叽叽喳喳讨论着那个男人,而矗立于角落的伏地魔则是气得浑身颤抖。

伏地魔的眸中散发着阴寒的目光,当一颗早就破碎的心再度受到打击时,就会变得扭曲。

人人常说,“人”字拆开来,它的意义是,两个人互相支撑在一起,才能够站立起来,但实则不然。

伏地魔腐烂的思想开始发酵,人这种生物,是分三六九等的,“人”字拆开来,是要踩在别人的头上,才能爬得更高。

那个男人就是这样,无论是外形,思想,一切的一切,都凌驾在凡人之上,所以才有如今的高度。

“开饭了。”

看护小姐姐一脸温柔的看着窗户上的男人,小心脏都被融化似的。

李不眠不是那种人,对他来说待在孤儿院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砰!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幼年李不眠砰响一声合上了书本,目光冰寒的凝视着看护小姐姐。

“君子不吃嗟来之食。”

是的,李不眠从没吃过这地方一口食物,除了还是婴儿的时候,他之所以每天过来一趟,只是觉得非常羞辱,因为毕竟婴儿时期的他是在这里度过的,那时李不眠没有任何行动能力,只能被强制接受馈赠。

如今李不眠已经约莫七岁,用赚来的钱把当年欠这里的依数还清,但他还是觉得不妥,他始终觉得有所亏欠,所以他决定一直鏖下去,鏖到那老迈的院长死亡,或许这样,这份羞辱的心情就会与之一样消逝了。

看护小姐姐并没有觉得惊奇,这个男人每天都是这样说的,即使自己准备得再丰盛他都不会吃,这小子简直就不是人,谁能想到这个还没自己一半高的小不点,已经通过炒股变成了腰缠万贯的金融界大佬,甚至不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只能说是天方夜谭,伊索寓言。

也拜李不眠所赐,让这家本来规模不大的福利院,变得和顶级度假村一样豪华,小朋友吃的食物都是营养师特别搭配的,这哪里是孤儿,简直就是封建社会时期的太子公主。

李不眠看了一下这里的小朋友过得还不错,心中的羞辱缓解了不少,他准备离开了。

李不眠下了窗户,步伐沉重的向着门外走去。

这是伏地魔第一次与李不眠对话,也许宿命这种东西是存在的。

“你能分给我一点吗?”

伏地魔把椅子转了过来,平静的注视着李不眠的背影。

话音刚落,整个厅堂内一片死寂,这个没有鼻子面目可憎的人,与那光鲜亮丽的人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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