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远处,胡忧看得并不清楚。现在离得近,胡忧才注意到这些屋子的损口都是新的。也就是说,这个村子是前不久才遭到的破坏。甚至就是这几天的事都有可能。这么想来,眼前这半大孩子的狠,也就可以理解了。对于一个刚刚经历了大难的人来说,为了自保,再狠的事都是可以做得出来的。
“你真是阿土伯的朋友?”听到阿土伯的称呼,周林的脸色好了一些,却依然是阴晴不定。
胡忧笑笑道:“我不但是阿土伯的朋友,也是拉易村的朋友。像小林子呀,大牛呀,我也都认识。对了,还有大黄,我还跟它一起去打个猎呢。”
胡忧一一细数着拉易村的事物。那一次,胡忧和候三一块经过这里,天降大雨走不了,就住在了村上。因为村上的人太过热情,而胡忧也不赶时间,就在这里多住了两天。
“大黄它死了。”周林的眼中露出了哀伤。大黄正是为了救他而死的。如果不是大黄在紧急关头扑向那个魔族士兵,周林早就死余刀下了。
大黄并不是人,而是村里的一条猎狗。每次村里组织打猎,它是必定参加的。
“可惜了。”胡忧摇摇头道。大黄虽然比不上小白这条夜里明狼,却也是一条好狗。狮头金毛,立起来有一人多高,非常的强悍。是村里人的宝贝。
“阿土伯呢,他现在还好吧。”胡忧又问道。
能说出大黄和阿土伯,周林已经信了胡忧七分,但是这会,他依然没有告诉胡忧村里人的动向。那可是一村人的命,他是一点都不敢大意的。还有那些伤兵,他们都是为了村子受的伤,周林发过誓,就算是拼着这条命不要,也绝对不会出卖他们。
“你是谁?”周林不答,反问胡忧。
胡忧想了想,道:“我有个外号叫不死鸟。”
胡忧对这个村本没有什么兴趣,但是看周林那么警惕,他的好奇心也起来了。他想知道周林在保护什么。
“不死鸟!”周林瞪大了眼睛。不死鸟军团可一直是他向往的地方,对于不死鸟这个名字,他当然是听说过的。
“你真是不死鸟胡忧?”周林愣了好一会,又一次问道。
“这个似乎不需要骗人吧。”胡忧笑笑,突然手一拉一划,霸王枪就出现在他的手里。托说书先生的那张嘴,这霸王枪的名气远远要大过血斧。
当然,这世上知道有血斧存在的人,也是不多的。
“是霸王枪!”周林兴奋的叫起来。
事实上周林并没有见过霸王枪,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霸王枪的出场方式。传说霸王枪在胡忧的身上,不用时是看不见的。没有人知道胡忧把霸王枪藏在哪里,他们只知道霸王枪就像是会变一样,随时可以出现在胡忧的还上。而且在整个天风大陆,只有胡忧可以做到这一点。
有人曾经想学胡忧这招藏枪,但是跟本就没有成功的可能。霸王枪可不是普通的匕首,它长一长三,光拿着都已经高过人一大截了,跟本就没有地方藏嘛。光藏一个枪头到是人人都办得道,可那已经不是藏枪了。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胡忧问道。
“行,没有问题。不死鸟,啊,不,少帅,少帅你请跟我来。我带你去阿土伯。”周林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不死鸟在老百姓的心中,可是神一般的存在。有他在,拉易村就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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