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突然这里,胡忧特别留意阿土伯的说法。因为以拉易村的实力,跟本不可能和魔族对抗。别说是一队魔族,就算是只有几个,他们也无法应付。
“还不是全靠了那个战士。”阿土伯叹息道。
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刚好有一队义军路过,当即和魔族打了起来。这些战士边顶着魔族的进攻,边让村民撤退。不过他们的牺牲也非常的大。八十多人,打到后面只剩下二十多,还全都受了重伤。不过他们的战绩也算是不错了,顶是扛掉了十七个魔兵。
“谁是的士兵?”胡忧问道。不说他们的实力怎么样,就单说他们能不顾自身的危险,拔刀出手这一项,就已经足够胡忧竖起大拇指了。
阿土伯摇头道:“我有问过,但是他们怎么都不肯说。”
“我可以去看看他们吗?”胡忧站了起来。救了人又不肯说身份,这事到还真是少见呀。
阿土伯想了想,道:“这个我得去问问看,他们不太愿意与人接触的。”
阿土伯转进了另一个山洞,发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衣着火辣的女人。那一抹金发,让胡忧心中一跳,再仔细一看,哈,天下巧事不少,确没有想到可以巧到这样。
“普斯卡丝,想不到我们居然可以在这里见面。”胡忧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衣着火辣得仿佛就是穿三点式的女子,不正是胡忧在去林桂帝国之时,无意中遇上的蓓蓓佣兵团之主普斯卡丝吗。
“胡忧,真是你。”普斯卡丝见到胡忧也非常的高兴。以前大家同路的时候,她并不时候胡忧是谁。但是这些年过去,普斯卡丝要是再不知道胡忧是谁,那他也就不用混了。
“你们认识?”阿土伯还想着给大家介绍呢,现在看来,似乎没有他什么事了。
“认识的,我们是老朋友了,对不对普斯卡丝。”胡忧哈哈大笑。千里遇故人,这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普斯卡丝也受了伤,右肩绑着厚厚的纱布,不过这并不能减去她的风情。主要是她穿得太少了,肩膀上的那些纱布,最多也就算是装饰品而已。
阿土伯看他们认识,也就不打扰了。把地方留给了他们,自己另找地方去。
胡忧和普斯卡丝算是久另从聚,能聊的话自己很多。
原来在与胡忧分开之后,蓓蓓佣兵团又接了几单生意,之后战争就爆发了。那可是真打呀,整个大陆到处都在打仗。
不过这对蓓蓓佣兵团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越是乱,就越是有人需要保护呀。普斯卡丝的生意那叫一个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这些年她算是全都已经走过了。蓓蓓佣兵团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从以前的二十几个人,发展到八十几个,其他不少都是高手。
这一次,他们接了一个活,护一个财主回曼陀罗。任务完成之后,刚要另找生意,就发现了魔族在进攻村子,他们跟本没有多想,就参加了战斗。
这一战,他们损失了五十几个兄弟,不过没有人后悔。因为在他们看来,魔族是全大陆的敌人。你不打,我不打,以后还有谁敢去动魔族,那整个天风大陆怎么办!
“想不到,你们做佣兵的也那么意气。”胡忧真心道。佣兵向来以利为重,无钱不管事,这可是他们的规矩。而他们居然可以为老百姓牺牲那么多,算是非常难得了。
“相比起你们不死鸟军团,我们差得太远。”
不死鸟军团这些年为抗魔族,已经损失了过百万的部队,这个事,天风大陆没有人不知道的。
“咱们还是不要在这里相互吹捧了,走,带我去看看你的队员,对于外伤,我还有几手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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