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的第一天,丁旭收获了与陶夏的三秒钟爱情,而杨魁则收获了与陶莉久别后的邂逅,当然还有一顿老拳。
带着这些收获,丁旭和杨魁欣欣然地并肩离开了学校。
“走,我带你去买点换洗衣服。”丁旭笑呵呵地对杨魁说道。
丁旭已经想好了,万一陶莉真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陶明远,陶明远肯定要叫人来收拾自己的,那么杨魁这个保镖就很能发挥作用了。
趁着今天圣诞节,校门口的几个服装店有大幅度的打折,丁旭还出了回血,帮杨魁买了一些衣服用来换洗。
天气寒冷,加上杨魁原本没打算在怀仁市多呆,所以只带了一些简单的洗漱用品,连内裤都没带。但现在他当上了丁旭的私人保镖,要在怀仁市呆一段时间,就需要换洗衣物了。
别的不说,光是今天和陶莉的那一番打斗,虽然只是短短几十秒,但杨魁浑身上下已出了一身透汗,怎么都感觉不舒服。
偏偏他最近赔了证券公司的王涛一大笔钱,口袋空空,来怀仁市时也只带了一点来回的车费,连买衣服的钱都凑不够。
丁旭身上的钱并不算多,好在校门口的服装店都是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平民消费,圣诞节也有些折扣,加上杨魁对于衣服什么的很不讲究,无论什么衣服,都捡着断码的大码特价衣服买。所以丁旭最终只花了几百块,就帮杨魁买回了一括一件外套,一条牛仔裤,几套棉质的长袖内衣裤,还有一些内裤袜子什么的,还顺手学着陶莉的风格,给杨魁买了一幅墨镜,让他看上去更像保镖。
“你知道保镖们为什么喜欢戴墨镜吗?其实戴墨镜的最好功能,是观察目标时不会被对方发现自己的视线所在。当然,偷看美女时也不会被发现,可以肆无忌惮地盯着她看。”杨魁戴上墨镜,一句话泄露了天机。
为了以防万一,丁旭带着杨魁在校门口的一个商店里挑选了一套仿制的军用小刀——据杨魁说,他虽然不能用枪了,但在部队里学到的飞刀技巧,还是足以震慑几个打手之流的。
买墨镜和飞刀,是因为丁旭准备让杨魁这段时间时常守护在自己身旁,以防止出现意外。
杨魁当然也很愿意,毕竟只有跟着丁旭,才有机会见到陶夏,也才有机会再见到陶莉。
当然,更重要的是,现在只有丁旭能帮他在股市里扳本,帮他赚够一份老婆本。
为了这个目标,杨魁暂时把自己这两百斤卖给了丁旭。
搞完大采购,丁旭又带杨魁去自己的宿舍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看看时间已到五点多,这才带着杨魁去赴宴,准备和唐浩、齐飞一起聚会,让杨魁和自己的死党们相互认识一下。
见到杨魁,又听到丁旭的介绍,唐浩显然对这么个能打善战的大个子很满意,大笑道:“哈哈哈,以后咱们出去调戏良家妇女就不怕挨揍了!”
丁旭有些无语地翻了个白眼,杨魁则挠着头,憨厚地点头笑道:“只要饭管饱,揍人没问题。”
唐浩顿时笑得更欢畅了,问道:“会开车吗?”
“会,不过我最擅长开坦克和装甲车,汽车一般般。”杨魁老老实实地答道。
唐浩大喜,当场拍板道:“明天就去买车,以后你就是我的专职司机了!”
“喂,这可是我的保镖。”丁旭无语地抗议道。
“你的不就是我的?”唐浩大大咧咧地说道,“而且你开得起杨魁的保镖工资?”
“他不要工资的。”丁旭答道。
“免费的?”唐浩惊讶了。
丁旭把经过介绍了一下,唐浩这才释然,但随即摇头道:“一个大老爷们,身上怎么能没钱?开车也得加油,总得有钱垫付吧?我感觉,一个月至少得给一千块生活费,就算我们三人共同请的吧,到时从我们的合作炒股账户里的利润里扣。”
丁旭想了想,觉得确实如此,于是没有提出异议。
杨魁也小小地欢喜了一把,这可是一笔额外的收入。虽然在这个时代,一个月一千块根本不顶什么用,但至少顶得上以前他在那个破企业时上班的钱了,也够他在怀仁市零花了。
“这事多少要问一下齐飞的意思吧,也算尊重他的股权。”丁旭看了看四周,奇怪地问道,“都这个时候了,齐飞怎么还没来?”
“来了,来了!”这时候,齐飞带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女孩赶了过来,连声道歉道,“我刚才接女儿去了,想陪她过个圣诞节!没想到老师拖堂,所以迟到了,对不住,对不住。”
“哈哈,诗诗,你爸爸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唐浩拧了拧小女孩的小脸蛋,大笑道。
齐飞的女儿叫齐雨诗,今年刚满十岁,还在上小学五年级。
齐雨诗这个名字很浪漫很文艺,而她也长得像这个名字,眉清目秀,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眼睫毛很长,衬得眼波如水如诗,就如同芭比娃娃一样可爱。
齐飞离婚后,每个星期都会去学校看望女儿一两次,有时还会接女儿出来吃顿饭,或去公园玩一下。
而在认识唐浩之后,一旦唐浩请齐飞吃饭,特别是吃晚饭,齐飞就会在不影响女儿学业的情况下,把女儿接出来一起吃饭,也算给女儿改善伙食。
因此,一来二去的,丁旭和唐浩和齐雨诗都混熟了,经常和小女孩开个玩笑,逗逗她什么的。
“为什么?”此刻,齐雨诗听了唐浩的话,顿时非常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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