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杂烩饭摊>第一百四十九章 离家距离五百里

可能是被锁砸的太疼了,大叔单脚跳了半天都没有在锁门,我代替他把门锁了之后,看着他龇牙咧嘴了好半天。

“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我看着眼泛泪花的样子有些不忍心。

大叔摇摇头,路灯下能看见他憋红了脸逞强着说道:“这点小伤就不用了,我以后再也不嘲笑电视剧里的狗血情节了。”

“嗯?”我不甚明白地看着他。

大叔的脚疼似乎好转了一些,一瘸一拐地和我慢慢往家溜达:“电视剧里不是有那种镜头么?嫌疑人用锁头给受害者脑袋上砸出来一个血窟窿。今天被砸了脚面,我算是深有体会了。”

“可是大叔以前不是混社会的么?”我憋着笑调侃他,“锁头是武器也应该是常识吧?”

大叔用一种极震惊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摇了摇头:“刀枪棍棒,连搬砖我都见过,但是大叔我混日子那会儿是真的没见过有人拿着锁头去码架的,实在是。”大叔犹豫了一下,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实在是太没有气势了。”

“可是我见过啊。”我扶着大叔慢慢往家走,“上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和朋友放学回家抄近道,在胡同里被一个小混混样子的人拦住要钱。可能是看我朋友长得柔柔弱弱的很好欺负的样子,所的时候还对我朋友动手动脚。但是我朋友的其实是学武术出身的,在那个二流子冲她伸手的时候,直接抄起车筐里的车锁就直接给了那个二流子一下,不过没打在脑袋上,直接怼二流子胳膊上了,趁着二流子捂着胳膊滋哇乱叫的时候,喊了我一句快走,我们两个就骑上车跑了。后来离开胡同后,那个女孩儿就告诉我车锁也算是一种防身工具,如果在外面被欺负了就用车锁砸他,但是不能砸脑袋,会出事的。砸胳膊之后,趁着对方放松警惕就跑,算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

大叔看了看我,输了大拇指:“我觉得你那个朋友很酷。”

“当然啦,她毕业之后去当兵了。我看过她穿军装的样子,超帅的。不过不穿军装的时候,即使是短发还是个邻家小女孩儿的样子,特别漂亮。”

到了家里,大叔的脚没有之前那么疼了,脱了袜子,果然看到脚面上是一大片的青紫。“真的不用看医生么?”我担心地问道。

大叔活动了一下,摇摇头:“自我感觉没什么事儿,除了有点隐隐作痛以外,还是能动换的。不过,说道我脚受伤的原因,刚才因为疼都忘记了。我记得你刚才说,干律师的那小子联系你了?还约你出去?他什么意思?”大叔急切的问着,他现在的表情像极了我第一次在家里坦白恋爱时,爸爸惊坐起来不可置信的样子。我记得平常总是一副笑眯眯,成熟稳重的爸爸在得知我恋爱那一刻完全变成了胡搅蛮缠,任性耍赖的小孩子,满脸都写着我不听、我不信,你一定在骗我。

我无奈地摇摇头:“我觉得大叔你是误会了什么。他打电话说有些事情要当面和我说清楚,而且其中某些方面还和我们最近在调查的事情有关联。所以我答应他一起吃个饭,把话说清楚,当然为了防止我看到他做出什么破格的举动,我特意说要带上冯警官。既然和我们在调查的事情有关,我想我这位律师朋友也算得上是个线人了。“

大叔却在此时不再说话了,他的眼神在我提到案子的时候竟变得有些堂皇,他瞳孔晃动了两下,再看向我的时候眼睛里依旧掩藏不住震惊。他颤颤巍巍地问我是不是再说胡话。

“我只是照实传达而已。”我同事也看向他,看向措手不及的他,之后说出了我纠结一天的想法,“所以替我去吧,大叔。我,不能见他。”说完我低下头,不在看大叔的表情。

“可是。”大叔似乎想要开口说什么,却被我抬手制止了。

“我无法面对他。见面的话,无论是有谁陪伴,一旦想到志诚因为他的背叛而死,我心里就会燃起一团火,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害怕这团火最后会把我们两个都烧成灰烬。我不怕死,但是我答应过大叔不去死,况且他手里不是还有关羽大叔女儿遭遇的线索么?如果我做了不理智的事情,那些线索也会随着一起消匿。这样的话,大叔这么多年的努力就全白费了。这擦拭真正的悲剧,所以,大叔,拜托了,代替我去见他吧。但是不要问其他问题,也不要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我不想听。志诚的死,我们都脱不了干系,我们没有资格为我们的错误辩解。”说完,我快速转身俩开了客厅,关上了卧室的门。

但是卧室的木门并没有隔绝大叔的探析,我想他知道我就在门后站着,但他也只是敲了敲门,在门外说道:“我替你去。但是志诚的死,他的死和你没有关系。”

我将写好见面地点的纸条从门缝塞了出去,我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

今天的夜里很安静,连大胖和白猫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大叔和我都默契的没有再提起昨天的话题,我们两个还是一起逛菜市场,一起做饭,卖饭,仿佛这几天来发生在我们之间的那些争吵与对话都是一场模糊不清的梦境,只有我知道这些争吵与对峙终为我们两人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霾。

大叔还是像往常一样和食客们说着闲话,不过临近过年,话题也从平常的工作辛苦变成了抢火车票的艰难,还有无法回家的心酸。

“其实你还是回家看看吧,这么多年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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