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杂烩饭摊>第七十一章 灶台上的酱料印
痕迹。”

冯警官说完便开始埋头吃饭,我和大叔再次陷入了沉默。十分钟后,我鼓起勇气向大叔确认:“大叔,昨天我们看见那个男人的啥时候,他身上没有血迹吧?”

大叔回想了一下点了点头,突然他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反问我道:“你刚才之所以觉得哪里不对劲就是因为回忆起男子身上没有血迹对不对?”

我点了点头:“没错,虽然大叔在他身上闻到来了人血的味道,但是并没有在它身上发现明显的血迹。可是无论是从现场来看,还是从冯警官带来的验尸报告来看,受害者虽然是溺亡,但是在溺亡之前身体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造成了大面积出血。从现场的血迹来看,虽然不太懂根据分析什么的,但是我肯定受害者的血迹不可能只留在现场,加害者的榊山也应该留有喷溅的血迹。这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昨天我们见到那男人的时候,他身上并没有什么血迹。但是很奇怪,大叔却在她身上闻到了血的味道。还有一点,为什么他一定要追回他的拖鞋?”

说到这里我有些不安地听了下来,却看见大叔和冯警官一脸鼓励地看着我,让我继续说了下去。我深吸了口气继续说道:“我有一点一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穿拖鞋?当然我现在依旧没有相同,但是有一点我想的很明白,他之所以要追着大胖拿回拖鞋,一定是那拖鞋上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打叔不是说在男人身上闻到了血的味道么?那会不会是因为鞋底沾着血呢?我记得那时男子好像是说大胖冲过去调走他放在地上的鞋子,而不是他脚上穿的鞋子,在户外我们什么情况下会光脚呢?一种就是那男子说的自己在夜钓,脱了鞋盘腿坐在椅子上,但是大叔早就否定了这个说法,昨天晚上的气温那么低,拖鞋可是不可能的。那么另一种情况会不会是这男子正在换鞋呢?”

我看想了对面的两人发现他们也在思索我说的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他不光是换鞋,我认为他是换了所有作案时穿的衣服。他正准备把沾着血的衣服一起扔到了河里的时候,大胖出现了,调走了其中一只拖鞋,男子害怕着站着血迹的拖鞋会给自己惹上麻烦,便连忙追赶大胖,意欲销毁证据,这就是为什么他在跑到咱们面前的时候是一觉逛着一脚穿着拖鞋了。我相信如果再去现场勘查一下的话,会发现一些不明显的带血的鞋印,不过昨天后半夜下过雨,有可能冲刷掉一些,再加上今天早上路过的人,我不确定还有多少保留在现场。我想打叔问到的血腥味应该是鞋底沾了血迹,血迹在沾满了泥泞的鞋底下并不容易被发现。他一路跑过来,我们只注意到了他的狼狈,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满是泥泞的脚底也沾染了血迹。如果继续打捞的话,我想您应该能在河底打捞起罪犯作案时候穿的血衣。罪犯应该使上了石头一类的重物,这样衣服就不会飘在水面成为显而易见的证据。因为这些推测,我不觉得这是一场冲动犯罪。”说完我看向了对面的两个人,他们正以一种惊讶的目光打量着我,这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尴尬地咳嗽了两声,端着餐桌上的盘子会到了后厨。

走进后厨的那一瞬间,我听见冯警官打电话布置明天二次打捞的工作。

冯警官和我们一起离开了饭摊,他喝大叔还在讨论案情。大叔问了冯警官可能会造成尸体伤口的作案工具,冯警官说痕迹鉴定科还没有给出报告,但是他们按照经验推测受害者身上的伤痕应该是由锋利的刀具造成的砍伤。

“那死者的身份确定了么?”我问冯警官。

警官摇了摇头:“暂时没有。我们已经将消息发布了出去,不过目前为止并没有人过来认领,也没在失踪保安中发现和受害者样貌相似的报案。”

走了一段之后,冯警官和我们做了告别,也感谢我提供了新的线索。刚才在后厨的时候,我明了饭摊的情况,让她在警察抓到凶手抢先不要过来。“会把你卷进麻烦里的。”我发了消息给她,之后想了想,又发出了一条消息。

和大叔手里提着给他冰箱填充的好吃的走在路上,他转头看向了我,眼神里带着夸赞:“没想到你会这样厉害。”

我有些得瑟地笑了一下:“我还有很多你不知道的优点呢。不过今天这件事情还真得得益于我爸爸,爸爸是写话剧的,总带我去图书馆玩,那时候地了不少这方面的书。”

“侦探小说么?”大叔好奇地问道。

我摇摇头:“是真的一些命案记录。那时候爸爸想把侦探小说搬到舞台上,写成话剧,就让我和他一起研究过很多有关的资料,只是最后那部作品还是没有完成,我们两个觉得各种意义上的有难度。但是爸爸到现在还在尝试。”

“好厉害啊。”大叔的眼神比之前更加惊讶了。

“刚刚高考完,你知道有三个月的假期,我几乎都是在家里宅着,正好可以和爸爸一起整理资料。也多亏了那段时光,让我今天在看到跳出锅子的黄瓜在灶台上留下印子的时候发现了不对劲。那时我突然想起那句法政之父艾德蒙·罗卡说过的‘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于是就想到那男子和大胖都到过现场,大胖爪子上沾了血迹,但是男子身上却身上却没有留下任何血迹,于是我就联想到了鞋底,和男子在抢过拖鞋时的紧张。我之后就串联了所有的事情,推测那名男子不仅是凶手,而且绝对是蓄意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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