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仙侠修真>蒙山军>第十四节军规三

“看来需要给你们解释一下军规了。”龙谦正se道,“各位以为军人最本质,哦,就是军人区别于普通人的是什么?”

“那还用说?有武艺呗。”鲁山大咧咧道。

“江湖豪客多有武艺出众者,他们绝非军人。”

“穿军装,有枪炮……”封国柱挠头道。

“各位现在也穿了军装,虽然是抢来的。枪嘛,也人手一支了,你们觉得自己是军人了吗?”

“不用考我们啦。”王明远道,“还是你告诉我们吧。”

“军人和老百姓最大的差别就是服从。服从是军人的天职。”龙谦高声道,“知道什么是服从吗?就是上级的命令一旦下达,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毫不犹豫,毫不退缩地冲上去!这就是军人。”

大家露出深思的表情。

“除掉那三条杀头律,我所拟定的八条军律,最主要的就是第一条。其余七条都是为保证第一条而实现的。做不到第一条,从个体讲,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从集体讲,不是一支真正的军队。为什么这样说呢?就一支军队而言,牺牲是必然的,战争爆发了,个人不可能承担同一种任务,有打前锋的,有殿后的,任务有难有易,有肥有瘦,有时候就需要有人去冲锋,去断后,去送死,否则就不能保证整体的胜利。假如没有服从,军队必然解体。就像我们打的几仗,拿我们断后掩护大队撤离说吧,我们需要等到天黑后再撤,既为了大队争取时间,也为了我们安全撤出,这是必须的。可天门就那么点地方,人多了摆不开,谁去?总不能抓阄吧?所以守卫天门的部队就是为整体而牺牲,这是必须的,也是值得的。还有,老宋等人需要留下来照顾伤员,否则伤员就不会安心,他们有能跑的,就会不顾一切地跑出来,如果被官军抓了,就会招供主力撤出的时间,方向,主力就会面临极大的危险。但是老宋等人也就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好在一切顺利,老宋他们都活到了大家回山团聚,但你们想一想,如果老宋不服从我的命令,会是什么样子?”

“是这么个理。”周毅道,“其实大家也知道,不过没有你说的这么透彻。”

“好,我再说说为什么要列后面的七条。”龙谦坐下来,板着手指,一条条开始解说,“为什么不准私斗?大家都知道,就算是亲兄弟,也难免拌口角,为了分家产,兄弟反目的多啦。老百姓无所谓,不过是老死不相往来罢了。但军队不行。正如刚才你们所说,我们既有武艺,还有刀枪,如果一言不合便刀枪相见,这个队伍就难带了。张三与李四不和,抽个空子做了张三,但王五恰恰又是张三的朋友,好嘛,你敢杀我兄弟,等我找个机会,一定宰了你。这样一来,我们就不是军队,而是江湖人,是土匪。就算是孙德旺当家,也不准这样干!他是以兄弟义气规劝大家,但那是低层次的,不管用的。或许有人说,不至于换命嘛,最大打打架。万一打伤呢?这边要出发打仗,那边因私斗多出几个伤号?必须用军纪约束大家。当初暴秦剪灭六国,靠得是商君变法,商君变法的条令之一就是不准私斗,所以史书评价秦民,就是现在陕西甘肃一带的百姓们,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因为私下斗殴会受到法令的严惩。当然,不敢不等于不存在,大家在一起,总会有口舌,总会有矛盾,哦,就是会有各种冲突,出了矛盾怎么办?靠长官去调解,就是靠我们这些军官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帮他们解开疙瘩。”

“第三条主要是针对百姓的。刚才说了,我们这帮人绝大部分都是苦出身,请你们想想自己没上山落草前的境遇,只要没有完全坏了良心,就不用我多解释本条。其实这一条包含的内容很多,比如对待百姓,不仅仅是个不欺凌,不抢劫的问题,要将百姓当成我们的父母亲人,对他们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有机会的话要尽量帮助他们做事,耕田,修路,盖房子,能做什么做什么。”

龙谦冷眼瞧去,见十几个人脸上的神se各有不同,但真正理解他的几乎没有,“我知道你们一定笑我迂腐,是不是啊?时俊?迂腐这样的话只有你这个读书人说的出来。但你们的心思我是清楚的,对老百姓这样,我们就不是土匪,而是菩萨。想的对,我们已经不是土匪了,自我们重编部队,我们叫蒙山军!而不是蒙山贼!兵与贼的分别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而是老百姓说了算,他们会分清谁是贼,谁是兵!你们还会笑我,对百姓买卖公平,我们又没人发饷,从哪儿来钱啊?不抢不掠,自己也将自己饿死了!我让老宋告诉你们,自山寨被破,我们连番作战,并没有抢劫周围富户,更没有打劫穷户,我们手里的钱粮是多了还是少了?其实也不用老宋说,你们也清楚!所以,养活自己,并非抢劫一条路。以后我们也不是不抢不劫,而是不对一般的百姓抢劫,对那些横行乡里,为富不仁的财主恶霸,我不会客气。告诉你们,百姓绝非任人宰割的鸡鸭,当百姓发自内心地支持我们,我们将要粮有粮,要兵有兵。当百姓痛恨我们企盼我们完蛋,我们将寸步难行。蒙山寨之所以生存那么多年,是因为官府[**]无能,有灾不赈,有难不帮,只晓得收税派工,根本不管百姓的死活。如果朝廷将百姓当做自己的儿女,我们根本就没有立足之地,就算蒙山再险峻十倍,我们也早被官军灭了!你们或许不信,但我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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