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也喝了,饭也吃了。已经晚上八点多,外面的雨还在下着,淅淅沥沥不停歇。有伙计嫌这样吃饭太冷清,没意思,提议要去旁边新开的ktv唱歌。
陈大剑醉醺醺的钻进餐馆后院的仓库,从里面搬出套音响设备,“唱什么ktv,老子这有现成的音响。孩儿们快来帮我搬出去。”
孟真躺在长长的沙发座椅上打了个盹的功夫,音响安装好。陈大剑走过去将孟真拉起来,大着舌头道,“小,老乡,想听听什么?哥哥给你唱。”
孟真眼光呆滞,盯着陈大剑好半天没反应。
等不到孟真回话,陈大剑急性子,索性拿过麦克风,“算了,我就唱首哥哥最拿手的吧!”
“好,给陈哥点一亿个赞!”伙计们的起哄声。
陈大剑选好了歌,抽了抽鼻子,提了提裤腰带,样子挺滑稽。
两秒钟后,熟悉的旋律传出,正是d乐队经典传唱的《喜欢你》。这一瞬,孟真那双散射的眼神瞬间聚光,整个人一下清醒了过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辜的仰望。”
不论是这歌儿啊,曲儿啊,调儿啊,此情此景啊,这个时候唱这首歌都再合适不过。只不过陈大剑才一开口,味道就全变了,粤语歌词唱的不伦不类不说,连调儿都不知道飞到九霄云天外的哪座山神老爷庙去了。
“咦咦咦……”伙计们集体喝倒彩。陈大剑才唱两句撑不下去了,老脸黑红黑红的,举着麦克风就要过来揍人。
场子里咣咣当当当响,一群人嘻嘻哈哈的叫,桌子椅子碰在一起吱吱咔咔的。孟真昏暗的眼前光景突然闪过一些零星的记忆片段,没有什么头绪,甚至是散乱无章,没有什么逻辑的。
他不清楚这些片段画面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也不记得这里发生过什么,谁是那故事里的主角,谁坐在窗前被风吹的飞扬起的头发,谁抱着吉他在弹唱,谁在悄悄隔着衬衫蹭掉眼角的泪。
“小老乡,小老乡……快,快,老哥我要不行了,你接住。”陈大剑将手里的麦克风往孟真面前一扔,“你们这群笨蛋一个个的,噪音发的比我还难听,还敢抢跟老子抢麦。”
“哈哈哈哈……”伙计们一起上阵,抬腿抬胳膊的将人给举了起来原地就开始转圈圈,可怜他陈大剑一百六十多斤的操汉子就这么被当球一样转着玩,原本还黑红黑红的脸现在只剩下了黑没有了红。
孟真笑的肚子疼,他举着个高脚凳慢慢走到音响附近,坐下后重新调了调音效,试探的吹了声口哨,嘴角漾出一抹笑。
孟真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只不过遗憾的是他并没有一副很好的嗓子,五音不全,唱歌还有些跑调。以前的时候,每次和杨权莫宁宁那帮子人去k歌,只有莫宁宁一人捧他的场,杨权和朱杰他们几人完全就是生不如死的想先捏死他。
但是,孟真发现了曹翘翘的一个优点就是,他有一副极好的嗓子。他调好音,吹完口哨,唇角微启,轻松明快的曲调竟是很自然流畅的发出,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
“每晚夜里自我独行,随处荡,多冰冷。”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清澈干净的嗓音,婉转流畅的语调,没有华丽外音的修饰,只有一种流淌过心田的纯澈,美好。
刚还将陈大剑举起来转着玩的一群吵吵闹闹醉醺醺的伙计不知什么时候竟停下了手里的活儿,安安静静的听着孟真唱歌。
一曲终了,陈大剑先反应过来,瞪大了眼睛,鼓着重新变成黑红黑红的脸,拼命的鼓着掌,“小老乡,唱太好了,真的,唱太好,我都被感动到了。简直唱出了老子的青春和童年,好,好,好!”
他激动的语无伦次,伙计们也跟着鼓掌赞赏。
孟真从高脚凳上站起来,眯着眼睛,尖尖的小下巴傲娇的扬起,“还想听什么,随便点,今天不收费。”
“好好,啊啊……唱那个老婆老婆我爱着……”
“想老婆想疯了吧?那叫老公老公我爱你,傻蛋。”
“……”大家又开始吵吵,热闹的气氛一度要涨破天花板飞到二楼。
刘简晚上加班修完图已经十点了,他急忙收拾了东西,借了个宽大的雨披骑上车往陈氏私房菜馆去接人。
到达以后,馆子里亮着灯,里面传出闹哄声。刘简还是习惯性的将自行车往路边锁住的护栏里停,不料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辆黑色低调跑车,车内没开灯,但是隐隐有光照着,驾驶座上安安静静的靠着个人。
刘简悄悄转到跑车后面看了看那一串车牌号,顿时明白了这谁的车。他还没想好要不要过去敲车窗打招呼,汽车发动机突然发出一声轰鸣,跟着这车就开走了。
刘简盯着那汽车逐渐与夜色融为一体,抹了把脸上的水珠匆匆跑进饭馆,几分钟后把个唱嗨了的醉鬼裹好雨衣扛了自行车上,费劲巴拉的给带回了小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