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兰陵秋和墨砚闯进来时没有关门,一直站在堂屋里惊慌失措地流泪的秦无忧见屋里先前还有说话声,突然就没有了动静,心中不安,几次犹豫着想要进门,终是没忍住,掀开门帘向室内望去,入目的却是一片惨烈干涸的血迹以及平卧在高板床上已经没了生息的母亲。
“母亲、母亲………”她震骇地捂住嘴唇,一声低呼,泪水噼里啪啦地掉落下来,几步跑到床前,跪下来一把抱住自己那血迹还没有被擦拭干净的母亲,放声大哭起来,锥心泣血,肝肠寸断。
秦无忧是从一直呆呆地望着寇书娴的阿依面前奔过去的,秦无忧因为过于悲痛,并没有注意到阿依正拉着寇书娴的手,当她的身体打断了阿依和寇书娴之间的联系时,阿依仿佛触了电似的缩回手,身躯剧烈一震,整条右臂都不由自主地激烈地颤抖起来,哪怕是她用左手下意识地握住,却仍旧抑制不住那仿佛痉挛的手臂。
她睁着一双呆滞黯哑的杏眸怔怔地望着秦无忧哭得几欲昏厥,被一同跪下来的鄙抱着一边哭一边劝,脑袋一片空白,似乎只剩下了不停地颤抖。
墨砚立在她身旁,颦眉望着她,伸出手去想要抚摸她的头,然而手刚抬在她的头顶,望着她止不住颤抖的样子却停住了,顿了顿,收回手,转身走到盛满烈酒的水盆前,望着泡在里面一动不动也不知是活着还是死了的吸血虫。沉声问兰陵秋:
“你刚刚说,这些东西是什么?”
兰陵秋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有点可怕。大半夜的竟然隔空指使御医院里的太监不理会他的拒绝直接把他绑架出宫,押上了前往此地的马车,堂堂刑部侍郎竟然像个擅长杀人放火打劫的强盗似的。扁了扁嘴,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金蛊王。”
墨砚也没追问,只是看着他,意思是“我问你是让你完整地回答,不是让你敷衍我。你敢再敷衍我试试看!”
兰陵秋的嘴角狠狠一抽,他对这个男人生不出一点好感。那丫头为什么会被许配给这种粗暴无礼的男人,真是一块好肉掉进了狗嘴里。隔着斗篷上的兜帽挠了挠发鬓,他有些不耐烦讲解地回答:
“就是一种蛊虫啦,最开始只是米粒大小。薄如麦麸,附着力却十分强,肉眼很难发现。这种蛊虫会寄生在人的身体里,以人的血肉为食,吃的越饱长得越大。金蛊王在人体内的潜伏期通常是一到两年,寄宿在女人身体中分裂得要快一些,它是依靠自身分裂来繁殖的,最初的一只会分裂成许多只,许多只再分裂出许多只。形成一大群在体内筑巢形成虫群。
通常是灰黑色,但是不一定分裂多久以后就会产生出一只金色的蛊虫,那个才叫金蛊王。是蛊虫里的王者,没想到被她杀了,金蛊王非常罕见,而且有很多作用……”
兰陵秋用“暴殄天物”的眼神看向阿依,墨砚一记眼刀飞过来,他只得收回目光。
“这东西是怎么进入人体的?”
“很简单。人体一共就那几个洞,米粒大小的虫子从哪个洞里都能爬进去。是男子通常会将金蛊王放在头发上。让它自行从耳道里钻进去,一到两年寄主就会七窍流血而死;女子当然也可以从耳道或口腔进入,不过无论是七窍流血还是内脏破裂,无缘无故就那么死去怎么说都是谋杀吧。
这只蛊虫的主人倒是聪慧,对金蛊王非常熟悉,知道让金蛊王从下面钻进去。一旦蛊虫在子宫内繁殖并用血肉和自身的粘液融合到一起形成巢穴,从外观看就像有喜了一样,在最后大出血的时候,如果不是像今天这样开了刀一探究竟的话,很可能会被误认为是难产而死。”
他话音未落,众人的身子俱是一震,秦无忧拉着母亲的手停止了哭泣,挂着泪珠,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母亲、是被人害死的?”她带着哭腔怔怔地问。
兰陵秋不答。
“所以,这些虫子究竟是谁的?”墨砚看了阿依一眼,她仍旧在发怔,他皱了皱眉,问兰陵秋。
兰陵秋不想回答,却在墨砚不肯放过他的眸光里无奈地轻叹口气,不太乐意地回答:
“金蛊王是巫医一族掌握的蛊虫中的圣品……”
“巫医一族?”秦无忧浑身一震,不可置信地望着兰陵秋,“巫医一族不是曾经在大齐国西南部赫赫有名,擅长草药,精通捉鬼驱邪之术,悬壶济世,救济万民,被称为‘西南首善’的殷氏一族吗?”
小时候父亲曾告诉过她,殷氏一族过去十分繁盛,在医界与他们百仁堂齐名,甚至比他们百仁堂还要享有盛誉,现在与百仁堂齐名的瑞和堂当年在殷家面前根本就不够看,只可惜老当家过世后殷家就败落了,现如今活跃在西南部的那个殷家已经不是当年的殷家了,现在的殷家甚至连当年殷家的一成医术都没有学到。
兰陵秋看着她,一双淡粉色的眼珠子似在嘲弄她的无知短浅:
“殷家擅长的可不止是驱邪和医术,真正说起来,巫医一族最厉害的是蛊毒,只不过没有人知道罢了。”
秦无忧的心脏骤然紧缩,呆了一呆,紧接着双手掩面,摇着头不可置信地哭泣道:
“怎么会,怎么会,四姨娘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母亲从来都是对她以礼相待,她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兰陵秋和墨砚俱是一怔,没想到秦府里巫医一族的人竟然是一个妾,秦泊南还真是深藏不露。
阿依望着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