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言情总裁>附庸风雅>第二十四章 取血
以了。

制好的茶带有细致的茸毛,滋味清淡爽滑,意外地不错。可惜沈欢最喜欢的红茶,全被沈欢玩儿坏了。

等沈欢说完,苏云深就准备抽血了,他拿出一个细小的玉瓶:“麻烦姑娘备些热水。”

钟灵端过热水,苏云深洗过手,拧开玉瓶的盖子,盖子上带着一根细小的玉针。

已经洗过手的沈欢把鸡爪似的手伸出来,苏云深面露不忍,动作却十分干脆,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用玉针扎破了沈欢的食指。

殷虹的血珠立即冒了出来,苏云深用玉瓶小心翼翼的接着,可是沈欢的手指太细,也没有多少肉,滴了两滴就没有了。沈欢使劲儿挤了挤,也没挤出第三滴,却吓得苏云深握住她的手。

“姑娘这是干什么,两滴已近够了。”

沈欢皱眉:“这么少,怎么够。”献血最低也得二百毫升,现在她的身体虽然不好,但也不能太吝啬。

钟秀忍不住劝道:“姑娘,你的血也不多。”

苏云深为沈欢的伤口抹好药,郑重的对沈欢道:“姑娘的血一滴便价值千金,两滴已经足够了。”

沈欢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这么值钱!”

苏云深无奈的笑了笑:“姑娘不要想那么多,还是养好身体要紧。”

沈欢知道自己值钱,没想到会这么值钱,不免又惊又喜,却又觉得自己处境堪忧,成为被人争抢的香饽饽,除了生命有保证,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苏云深离开后,沈欢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连睡着了被人抱进屋都不知道。

“喂,丑女人,快出来,小爷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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