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末代帝王求生记>第114章 玻璃(地雷加更)

坐在辇车上的嬴政,在听说自己手下们不淡定的反应后,冷哼一声,理了理衣服,小声嘀咕了一句“一群不淡定的没用家伙”后,转过头深情款款的看着赵高……手上的镜子。

真是一件宝贝啊!虽然昨天晚上已经对着镜子照了一晚上,但是此刻嬴政还是忍不住凑过去,看着镜中的自己,纤尘不染的镜面,清清楚楚的映出了他的五官、外貌、服饰,甚至连左边有一根胡子略翘这种小事,也能看清楚。

活了四十年,朕头一回看清楚自己的长相,还素酱紫又帅又有气质。

“这东西真好!”嬴政忍不住赞叹道:“胡亥很聪明,墨家和少府也干得不错。嗯,有赏都有赏。”

“陛下,少公子说了,这个镜子还太小了,不配陛下的身份。等过两天会再送一面大的给陛下御览,据少公子说是真人等身大小,保证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赵高跪在地上,举起镜子开口说道。

“胡亥真是有孝心。”嬴政轻抚着镜面,决定给宝贝儿砸一点奖赏,“通知章邯,今后就只扣他七成零花钱了吧。”

“喏。”赵高含笑应下,决定不告诉嬴政,少公子开得一家名为“淘宝”的店里,始皇帝同款羽毛笔已经卖至脱销、始皇帝同款化妆镜装备上市中,所以少公子已经“不缺不缺父皇我不缺钱”了。

嬴政满意的摸着胡子,笑mī_mī的下了辇车,慢条斯理的走上章台宫正殿前的石阶,看着眼前焕燃一新的正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到底是一国之门面,胡亥也没有干什么丧病的事,大体上并没有改动什么,只是将原来是窗户的地方全拆了,换上透明的大玻璃推拉窗,再将屋顶上的瓦片,每隔数尺就掀掉一些,换成瓦片制成的透明玻璃片,方便阳光直接从屋顶上射下来。

用胡亥的说法,这样换了之后,有太阳的时候,阳光可以更方便的照进屋子里;而没有太阳的时候,又可以待在屋里赏风赏雪……慢着,谁坐在正殿里赏风赏雪啊?

当时嬴政很想插嘴提出这个问题,但是看着宝贝儿砸拿着一张所谓的概念图,讲解时那兴致勃勃的小样,嬴政觉得儿子开心就好了,他说赏风赏雪就赏风赏雪嘛,不要太在意细节,大不了冬天的时候,朕去正殿开个赏雪宴就行了。

实际上,重新装修后的正殿也就是这样了,摆在胡亥眼里那是保守了又保守,只能说勉强达到了他心里通风通光大气明亮的设想,只是他忘了自己现在面对的都是一群老古董,而且是一群以“黑”为尊的老古董,一辈子没看过过什么亮闪闪的东西,更不用说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房子了。

嬴政走进正殿,首先见到的是数缕阳光透过玻璃瓦从屋顶上落下来,有那么几缕甚至还正好落在自己的龙椅附近——用熊孩子的话说,这样大臣坐在下面看着沐浴在阳光中的自己时,会有一种高洋上的圣洁之感。走进大殿,在上首的龙椅上坐下,看着跪在下面“山呼万岁”的群臣,嬴政又趁机瞄了一眼两边墙壁上应该是窗户的东西。

好家伙!嬴政头一回发现,章台宫的窗户竟然有这么大,一扇窗户都快小半拉墙那么大了,问题是换新窗户之前,也没有殿里的光线多好啊,稍暗一点就要点蜡烛,哪像现在,什么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诸位今天有何事要奏。”嬴政有点心不正焉了,盼望着快结束这场朝会,好让自己去瞅瞅那玻璃到底是什么回事。

反正嘛,大朝会上一般都没有什么大事要办,真正要办的大事,都是在嬴政召集相关工作人员举行的一个个小会上处理的。

“陛下,新的隶书已经整理出常用字三千,是否要刻石以记,令诸郡县晓之。”李斯冲着嬴政一拱手,第一个开口说道。

“准了。”嬴政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同时命大秦中央以及诸郡各级官吏,务在年前学会新的隶书。明年正旦之后,大秦所有的公文一律以隶写,如有不会……这个官他也不必做了。”

“喏。”李斯稍微欠了欠身体,又继续说道:“近来民间以羽毛笔写字之风越演越烈,甚至连公文上也有不少人用羽毛笔书写……”李斯说着,小心翼翼的瞄了一眼,以羽毛笔在公文上书写的第一人,继续说道:“臣等不知,此等行为是否该禁止。”

果然和熊孩子说的一样,会有人拿羽毛笔的事来说事,还好熊孩子已经帮朕想到解决的方法了。

“羽毛笔书写文字省时省事,而且利于百姓学习文字、推广文明,民间就随它去吧。但是官府公文,要求一定要以毛笔隶写,违者……你官也别当了。”

嬴政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如果你学写字学文明,只是为了将来找个掌柜之类的好工作,那么你用什么笔书写,官府都不会管你。但是如果你打算考公务员,将来当官的话,就必须要写得一手好隶书,否则你连公务员考试都没资格参加。

其实这个主意,只是胡亥参考明代科举考试,考生都要以“台阁体”字体作答,字不漂亮还不要,以致最后无论是内阁大臣还是司礼监太监,都写得一手好字,这个事例而想出的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即可以推广硬笔字,又不会让毛笔字像后世那样,变成一种高洋上,没人玩的东西。

至于又要学硬笔又要练毛笔的学生生涯,会不会很苦逼,这就不在胡亥该操心的范围之内了,这年头的学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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