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仙侠修真>天择>第三十八章 小人物
的常规天气来判断啊。

有一句话叫:为将者应知天文地理,当日出征之前,李明华已经是很仔细的询问过人,说是草原上的暴风雨充其量也就是尔尔,所以他在选择营帐的时候才选择了这种较轻的夏季营帐,可以腾出来更多的空间运输粮食和攻城器具。

但是,李明华也是忽略了一件事,那便是三里部所处的草原,却是靠近海边的。一旦出现暴风雨,那规模却是要比内陆草原的何止大上数倍?早知道是这样的话,他就带上冬季帐篷,连雪也压不垮。区区的积水和冰雹何足挂齿?

问题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

随着军帐上面的冰雹和雨水越积越多,暴风越来越大,支持大帐的木杆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越发激烈,整个大帐都显得东倒西歪!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惊呼,原来是旁边的一处军帐终于支持不住,哗啦一声被吹倒在地,黄红色的军帐在狂风的吹拂下,转眼就飘飞出十余丈远,令人想要挽救也难,几个呼吸间就成了天边的一个小点了。

不消说。在里面挤成一团的东夏军立即就被淋成了个落汤鸡。

仿佛若多米诺骨牌一般,眨眼间又是好几顶军帐被吹走,紧接着,仿佛是在预兆着什么似的,就连李明华的大帐也是轰然坍塌。被大风吹去!将军的大帐肯定是特制的,居然也抵挡不住这狂风暴雨,那些小兵的军帐又能坚持得了多久?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吴作城当中的守军则是安安静静的在房屋里面喝着红糖姜汤,经过能工巧匠的设计,吴作城的排水系统发挥出来了惊人的作用,如此磅礴的大雨。雨水却不曾漫过脚面,任由冰雹暴雨肆掠,城中的房檐遮蔽之下却依然干爽整洁,令人由衷的生出一种温暖而安全的感觉。

林封谨此时却是和方名两人登上了城楼,在这样大的狂风暴雨里面,什么雨披都是毫无用处。两人虽然是被淋得和落汤鸡似的,但神情却还是相当的振奋:

“此场风雨,应当是本次战争的转折点了吧。”

“依照我的身体素质来说,在这凄风苦雨里面当中也是觉得寒冷直入骨髓,令人瑟瑟发抖。东夏的这些军士再怎么精锐,也是一定感同身受,这一战后那老匹夫未必会撤军,但是,没个五六天是不要想再攻城的了。”

“公子说得没错,他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等到雨季一来,他们的日子就更难耐了,到时候便只能灰溜溜的撤军。”

“撤军?来得容易,想走的话,恐怕就没那么容易如愿了........不把东夏人打痛,打狠,把他们伸过来的爪子打断,以后每年都跑来骚扰一番怎么办?这个夏天因为这帮混蛋要来,吴作城进入军事戒严状态,我们少说也是亏了百万白银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今夜起,我们就应该让这些东夏人睡不着觉了,让他们在困倦和疲惫当中辗转反侧,煌煌不可终日,只是这样做的话,一定伤亡是在所难免的,李明华这老东西干起这种防守的事情也是相当拿手的。”

“让我想想......啊,啊啊阿嚏!!”

***

吾希是一名牧奴,

他本来是草原上布莱族的人,父亲很早就战死了,隔壁的邻居东达大叔娶了他的母亲,也是顺带担负起来了要养育他们的责任。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东达大叔早上出门之前吃了一条烤羊腿,还给他咬了一口------那油汪汪的滋味真叫人难忘-------接着东达大叔便再也没有回来。在入夜的时候,室韦族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冲入了布莱族的营盘里面。

吾希在惊恐的抱着头蹲下之前,便在这个时候,看到了两件很眼熟的东西,那便是东达大叔的刀和战马。

刀被系在了室韦部落的一个人的腰间,战马则是被室韦部落的一个人骑着,马儿的屁股上满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从此吾希成为了一个牧奴,渡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黑暗的五年。

然后室韦部族惹到了不该惹的人,那便是新近崛起的三里部,吾希在室韦部族的勇士们全面崩溃,惊慌奔逃的时候,暴起杀人,用一把割羊肉的小攮子捅死了那个拿走室韦大叔佩刀的那个人,然后狂笑着闭目等死。

不过三里部的人对牧奴们大部分都很和气,并且因为吾希主动杀人,交了“投名状”。还让他成为了自由民。

只可惜吾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所以他茫然的留了下来,每天和牧奴一起干活,吃饭。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直到吾希看上了乃花,他这才发觉自己的人生有了目标,却又发觉自己距离要娶乃花的还有非常漫长的一段距离。

因为乃花不是牧奴,她的老爹在三里部里面地位崇高,乃是四条鞭子之一,要娶乃花,不仅仅需要财富,还需要勇敢和地位!

所以吾希开始不安分而来起来,开始变得狂热而饥渴,想尽一切办法要提升自己的地位和财富!

这时候。也许是吾希的幸运,也许是吾希的不幸-------战争来了。

吾希几乎是疯狂的恳求着主管纳兵的古特尔,所以他虽然瘦弱,却能留下来,在之前的攻城战里面。吾希已经射死射伤了足足八名东夏人,这个成绩已经可以说是不错了,但是也仅仅只能说是不错而已。

要厉害的,还是那些穿着黑色重铠,若城墙一般矗立在城头的南人!这些人也真是强悍,一言不发,可是挥舞起来的刀光却是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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