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女子十五岁至十七岁为人妇的较多,有的较早,十三四岁成亲的亦有,较晚不会超过二十。
伏采葛由于常年练武,发育较同龄人要晚些,看起来瘦小,实际上只比王离小了两岁,过完今年也就十三岁了。
要说这个时候十三岁的女子什么都不懂,就有些自欺欺人了。
王离不知道的是,伏胜并不是相信他的人品,起先也是担心过的,毕竟,若是两人做出见不得人的事,他这个大儒的名声绝对受人诟病。
可是他对女儿从小宠溺,也造成她受不得约束,好不容易铁了心让她在家当个大家闺秀,女儿的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忧虑。
“那王离在女儿手上走不过一招,女儿知道分寸,也就不会有事了……”
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
于是,伏胜便对女儿叮嘱了一番,道明了其中利害之后,就不限制伏采葛在王府之中的活动范围了。
只是,一般情况下,对其外出还是做了严格的限定。
无事不得外出,不可与男子接触,不可在外逗留太久……怎么说呢,这都是因为自己父亲是个大儒的原因,其余大秦人,对女儿可不会有这么严苛的要求。
伏采葛的性子散漫,更是不甘寂寞,想要参加这次腊祭,就只能拉上王离。
相比在大雪天气外出,王离更愿意在温暖的房间里呆着,可是伏采葛的威胁他若是无视,吃亏的只会是他。
暗地里被揍的事情发生不是一次两次了,打不过……是一件让人很无奈的事情。
不止一次,王离想毁掉这场婚约,甚至在脑海里编织出了数个可行的方法,并且在心里施行了无数遍。
然而,为了心中的那一丝骄傲,为了证明自己的器量,王离还是打消了那些念头。
不就是凶悍些么,那有什么?
她其它方面还是不错的,比如人很聪明,在数学一道上精进迅速;比如她比后世女人更加独立……
很多时候,王离不得不找些借口安慰自己。
那些情情爱爱的思想,在王离看来有些矫情了,在他的看法中,婚姻里更多的是责任,只有双方都能明白这个道理,并且一直努力维持,两人才能走下去,否则,再多的甜言蜜语都是空谈。
爱情最终会变成亲情,亲情溶于血肉心灵,彼此合一,才是真正的夫妻。
王离是骄傲的,他更愿意成为包容别人的一方。
当然,这些全都是他在心里为自己找的借口而已……
真正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正因为伏采葛的不完美,才能体现出他的完美!
如果成功维持婚姻,那他就算是突破了自我,超越了上一世的自己……
他是个怪人,有这样的想法……怎么说呢,很正常!
所以,哪怕打心底里不愿意跟她有太多接触,在规定的日子里,他还是整理好自己的心情,准时出现了。
这是他第三次参加民间腊祭,算是比较熟悉了。
摇摇晃晃的马车里,王离从怀里掏出一副手套,还有一个玉扳指,递给了伏采葛。
手套是牛皮做的,右手套缺了食指部分,乃是为了方便射箭设计的,扳指套在食指上,能免除弓弦对手指的压迫。
“以前的人怎么都没想到?”伏采葛试了试,顿时有些兴奋了:“这也是你在梦中学到的?”
“算是吧。”王离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
不停的拉扯弓弦,伏采葛有些懊恼的道:“早知道换张强劲些的弓再出来了……”
马车持续前行,但方向似乎有些不对,伏采葛察觉,顿时有些疑惑:“怎么直接进山了?”
“你参加腊祭也不过是为了打猎,如此,何必绕路去那祭祀之地。”王离说。
想了想,似乎王离说得也没错,伏采葛便不再追究了,在十多个家将的护卫下,一行人进入了骊山之中。
下了马车,伏采葛立刻变得亢奋起来,提着弓箭大步前行,锐利的目光在雪地里搜寻可能出现的猎物。
相比两年前,伏采葛的箭术又有长进,身子长高了些,力气也随之增长,箭矢的威力不可同日而语。
隔着三十丈的距离,她一箭贯穿了一头麋鹿的脑袋,麋鹿连挣扎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倒在了雪地之中。
远处几个参加腊祭,同样进山狩猎的人瞧见,顿时为其喝了声彩。
“好身手!”
伏采葛咧嘴一笑,家将识趣的小跑过去,将猎物抬回来,放在了拖车上。
一路前行,出现在视线中的野兽都遭了毒手,不论是地上跑的,还是天上飞的,概莫能外,一行人的收获自然不用多说,猎物很快就在拖车上堆起了一座小山。
到了后来,拖车上放不下了,伏采葛还是没能尽兴,于是,他们只能将拖车上的一部分猎物分给了过路的人,继续着在王离来看来毫无意义的狩猎。
皮靴踩在雪地里,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咯吱声。
说起来,王府之中大部分人都穿着这种王离亲自设计的靴子,鳄鱼皮做的鞋底,未退毛的羊皮经过处理后做的鞋身,形状样式跟后世的长筒靴没什么两样,美观不说,保暖程度放在如今更是一绝。
除了伏采葛之外,其余的人基本上都只能打打下手,即便是前不久他们碰到了一只猛虎,也是被伏采葛三两箭连续命中要害给解决了。
虎肉并不好吃,但虎皮却是个好东西,特别是在这冬天,有一件虎皮大衣,也就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