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的妖孽又如何,不就是行走的华丽丽的死尸吗?
我拿起手中用来钩卷帘门的钩子在他眼前晃了晃,他要是再不走,我可能就要用它在他挂了彩的脸上多加点颜色了!
“喂,你到底走不走?”
他猛地凑近让我有些措不及防,他估计得有一米九吧,比一米六八的我高出了两个头不止。
他穿着宽松的卫衣我都能看出他肩宽腰窄的倒三角身材。
啧啧啧,真可惜,外形这么好,就是不是个人。
他低垂着眸子,眼神里充满了讥讽与不屑,身体像一座山挡在我面前。
我咽了咽口水,传闻吸血鬼力大无穷见人就咬,还专咬脖子那种无比脆弱一咬就死的地方。
他不走,只好我走了。
我很快绕过他走到门前,手刚刚碰到门把手,一只冰冷的手搭上了我的肩膀,隔着层布料,我也能感受到他透到骨髓中的寒气。
我不敢回头,虽然我平时傲娇惯了,这次我承认我是真怂了,我怕我一回头就会露出另一边的脖子,这样吸血鬼会趁机咬上去,那样我就真的凉凉了。
为了表示我在危险面前无所畏惧,我硬着头皮说了句,“不就是只吸血鬼嘛,有什么了不起!”
背对着他,我能感觉到他在一点点靠近,那种冰冷的感觉。
他靠近我的耳边,轻轻说道:“量词不是这样用的,吸血鬼不是论只,你可以叫我尼克爱尔斯特殿下。”
“呵呵!”我笑了,“一具死尸还在这里作自我介绍,真当别人想和你交朋友啊?哦~我知道了,不用‘只’用‘一具’更适合你,一具死尸,嗯不错!”
我是发了疯才会想激怒他,我这个人就是牙尖嘴利,但凡有机会我都照怼不误。
因此我的好闺蜜艾琳娜给我起了个响亮的绰号,叫“洛泰迪”尽管我不是特别喜欢。
他倒是不生气,似乎是轻笑了一声,冰冷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脸颊上,我可以预判他里我有多近了。
“女人,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咬你吗?因为越好吃的菜肴就越要细细品尝,你的血很美味,这点你值得骄傲。”
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在我耳边,魅惑的一批,只是他说的话让我十分反感。
我捏了捏拳头,将手里的手机当成一块搬砖朝着他妖孽的脸拍过去!
抱歉了我亲爱的苹果x,如果今天你能救我一命,也不枉费我为了买你吃了那么久的土!
预料中的撞击声并没有出现,我睁开刚才用力过大而闭上的眼睛,发现那男人已经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了。
他捶着眼眸,像是打量怪物一样打量着我。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正当我准备再次拉开门出去时,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你出去了绝对不可能活着到家。”
他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到了晚上,这里就是被吸血鬼统治的世界,他们出来游荡捕食,寻找那些不乖乖待在家里的生命体,然后吸干他们的血液,让他们加入吸血鬼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