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这种惯于玩弄男人的女人,根本就抵挡不了这样的诱惑。
所以他载了,不但载的厉害,连自己的命可能都赔进去。
正因为知道每一天行乐都可能是最后一天,所以他才玩的这么疯狂。
兴平公主轻蔑地瞟了他一眼,看得他差点又竖立起来,赶紧微微缩了缩身子,心中暗骂一句精怪。
她也从榻上站了起来,任由大腿沾/污一片,就这么迈向地上的衣裙,慢条斯理的穿起。
奇怪的是,卢水胡人属于匈奴的一支,衣服是紧身的窄袖束腰,可这位公主的衣服全都是宽袍大袖的汉人衣冠样式,而且衣衫也并不簇新,都是极为柔软的棉布。
棉花是凉国的特产,中原地区只有木棉,南方刘宋只有丝绵,此时所谓的“棉布”,都是木棉制成的。
以兴平目前的重要,即使满穿绫罗绸缎都不为过,而且她身材丰满,前凸后翘,穿匈奴人的衣冠反倒更显得身材婀娜。
“你怕什么,我父王原本身体好的很,我大哥走后就开始体力大不如前,为什么?还不是你那种药吃多了。”兴平公主见姐夫看着她大腿上的白痕,笑着走到他的身边,软若无骨的在他身上蹭了蹭,将那白痕蹭干净,这才大大方方地开始继续系上衣裙。
“我三哥还不知道大嫂和我父王的事,否则说不定又要惹出事端。我看三嫂也大概忍不下去了,她嫁过来的时候,可不知道我们这里是这样的。哈哈哈哈,三哥也是好本事,不知道到了魏国又勾搭了几个贵女。”
“姐夫”脸色怪异地抽搐了一下。
“你别这样笑,看着怪让人倒胃口的。”
“那就别看呗。”兴平公主挽住“姐夫”的脖子,献上朱唇,又在他耳边轻喃:“就是不知道魏国这位来迎亲的花将军美不美味,听说器大活好,力能巨鼎,说不定欢愉一天一夜也不会疲倦……”
“你又是哪里来的消息?”
他不由得有些吃味地拍了拍她的手臂。
“你以为黑山军里没有我们的探子?”兴平笑嘻嘻地说:“哎,要是他是个‘有趣’的人就好了,这样我这一路上至少不会空虚寂寞……”
“你莫乱来,为了不传出你的名声,大王废了不少的力气。那花木兰听说是个性格极为刚正之人,把你下面的嘴闭好,别见人就咬!”
男人扒下脖子上的手臂。
“把你的本事都用到佛狸身上,能迷得他头晕脑胀为你不攻打凉国才是正经。想想你的母妃和姐姐,可都在这里呢!”
“你们这些男人啊,只要一谈到家国大事就翻脸不认人。”兴平公主拨弄着耳垂,“知道了,我不会忘了我是去做什么的,就算为了我自己能过的舒服,我也得使出全身的‘本事’啊。”
“嗯,我先走了,下次入宫再来找你!”男人狠狠捏了兴平公主的高耸一把,这才迈出内室。
兴平公主将头发和衣衫全部整理好,这才迈着步子,拖曳着宽大的裙摆,从暗室之中走出去。
她知道她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在宫中看到侍卫和女官做那种事,不但没有害羞的跑掉,甚至还会看的津津有味,将自己代入到其中去。
从十四岁成人后,她更迷恋上了这种事的滋味,而因为服食那种药,她不但不会受孕,而且身体变得更加敏感,也更加容易欢愉。
为了不彻底迷失,她心中还留着一处虔诚,便是……
暗室外面是一座佛堂,佛香袅袅,花气怡人,兴平公主双手合十,跪倒在地,对着面前的佛像虔诚地拜了拜。
往日能让她躁动的心灵安静下来的佛香,今日却不知怎么的觉得有些熏人,让人忍不住头晕眼花想要晕倒,往日里点着的油灯也呛人的要命……
“呕……”
她合十的动作一下子变成了捂嘴,眼睛突然瞪大了起来。
“不……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