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了方秉生的眼光:不肯剪辫子的人是个好车夫。
周亨福干得很好,他有劲,也有眼色,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干劲太足,拉车太快以至于在土路上经常颠得方秉生七荤八素,然而他很快学会了在坎坷的地方减慢车速,让坐在他背后的老爷舒服一点。
而且他也确实非常珍惜这能为京城来的老爷服务的机会:雨天和日头大的时候,他打着伞为方秉生遮阳挡雨;和当地人起冲突的时候,他懂的从杂物箱拿出棍棒分给众人,并且自己总是会拿一根,然后横眉立目的站在方秉生身边,倒不是不敢去打群架和装英勇,而是他要保护方秉生,谁敢靠近方秉生他会嚎叫着砸倒对方,绝不留情。
周亨福的两个拖油瓶也不错,“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是屁话,实情是“不会当家的穷人孩子早饿死了”或者“为了口饭吃什么都可以做”,他两个7岁和4岁的儿子早早就跟着工地伙房走了,从洗菜、洗碗、做饭都做得不错,给他们俩每月两角银是赚的。
很快,方秉生就称呼周亨福叫做“老周”了,而周亨福也改口叫方秉生为“老板”了,以后又把老周当成了贴身车夫,回去海京办事也带着忠实的车夫“老周”,再以后,因为电报和铁路事业的爆发式发展,方秉生在城墙内的宋右总部附近买了座小小的四合院,他需要仆人。那有什么比知根知底的周亨福一家更好的,又好用又便宜,还忠心。
所以两年后方秉生嘴里的“老周”变成“阿福”了,而周亨福嘴里的“老板”也变成了更贴心的“老爷”,方秉生让他做自己的专任车夫,年纪大的儿子周利仔当厨房童工,年纪和自己大儿子相仿的周圈仔当儿子的书童,一家人都变成了他的家仆,这是信任和一种褒奖;
对此,一家三口睡在厨房里的周亨福一家感激得五体投地。在周亨福眼里。早忘了当年被揍、田地被强买、甚至老婆横死这些破事,他只会问自己谁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谁带他们一家从乡下破产无业农民到了京城,从苦力变成了体面人的奴仆,天天穿着合体的衣服。从老爹到儿子们人人不仅有上衣穿还有里衣和布鞋呢。甚至于西洋袜子——只有生命中的贵人——方秉生——方老爷。
仅仅把一个乡下人带到城里。并不足以让他感谢你:海京的长寿寺和十里沟这些地区每天无数的无业游民在等着被雇佣呢。
而周亨福异常感激方秉生,除了方秉生这个人对自己的下人非常有礼貌、非常仁慈外,还改变了他两个儿子的命运。让他们从被人踩的泥巴变成了上等人,这么说也不贴切,但没有方老爷就不会有这个机会。
事情是这样的:1864年,方秉生的长子方博文7岁了,方秉生作为一个成功人士,也早早的要给予自儿子以可以得到的最好教育——这是富人的权利(他非常想找几个儒家大儒来教授自己儿子(当然这是方秉生的幻想,除非是你想朝大清移民,顶尖精英还是会和朝廷风向一致),方秉生研究了很久,选定在自己家附近刚成立不久的天恩路浸信会培德小学。
这就是精英们分析情报的结果:美国南北内战如火如荼,而大宋帝国内,美国南部新教正在皇帝的授意下,疯狂整合各种南方教派和其他新教,凝聚自己的教育资源,组建一个又一个的培德,看报纸上:好像每个月都有培德新学校建立,也有教会学校改名成培德。
这个培德系统是未来科举体系的皇冠,方秉生这种精英敏锐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权衡利弊之下,他痛苦也欣慰的将自己儿子方博文送入天恩培德。
痛苦是:终于到了这一天,要把自己儿子直接训练成一个洋奴了,唉,对不起祖宗了;欣慰是:我儿子要当一个最容易当官的洋奴了,哈,列祖列宗保佑啊!
儿子穿上了洋校服、洋皮鞋、包里装着洋书,每天坐着阿福的人力车颠颠的去学堂上课,但是还缺一个显示身份的东西:那无疑就是个书僮。
富人家孩子谁没有个书僮呢?这是一种贴身服侍的仆人,有助于主仆关系在幼年时候就牢不可破,一句话,培养一个发小当忠仆。
因此,想到阿福一家都身材高大看起来威武,家里又养着阿福的二儿子也是七岁,方秉生就让周圈仔当自己儿子的书僮,职责就是跟着早晨抱着少、跟着他爹拉的人力车、仰望着车上少爷潇洒的后脑勺,一路跑去学校。
阿福为这个事激动得半夜睡不着:这代表着我服侍老爷、小二服侍少爷,这就是世世代代服侍老爷这么年轻有为的大人物,这种福气哪里修来的?都是死去老婆的保佑吧。
于是他严令圈仔就跟着少爷进学校,眼睛不要离开少爷:少爷上学自己在学校里等,少爷下课出来歇息就上去服侍,不能让任何人欺负自己的少爷。
“圈仔,这都是你死去老妈在保佑你们啊,要好好给老爷家干啊。”阿福就是这么流着泪给儿子讲的。
但天恩路培德小学并非是方秉生财力和影响力能送孩子进入的最好小学,相反当时,它有点不起眼。
这是因为它是个新校,所有老师是以新人为主,当年在海宋找个懂点中文的洋人教会老师、或者是懂西学的中国老师很容易吗?挺难,教会本身都是一边培训一边雇人。
而且这是当年方秉生购入第一个京城宅院作为家业的时候,他不过是个商界后起之秀的高管。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