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贼虽是可恶,不过,却也真够硬气,每次回到牢里,就往那里一爬一声不吭,这要是换了其他犯人,就那一身伤,不哭爹喊娘杀猪一般的嚎叫才怪呢。”一狱卒道。
“嗯,嗯,”另一衙役也点头道,“就这一点来说,我也是佩服他的,堂下用刑的时候,从未见他哭嚎过,也是一声不吭,就那么抗着。”
“嗤——”先头那衙役语带嘲讽道,“这算什么?不过是穷凶极恶,还值得佩服?若说出另一件事,看你还佩服不?”
“是什么事啊?”狱卒问。
“你知道当时搜查车的时候还搜出什么来了?酒和肉。”
“酒和肉?”狱卒倒是真的讶异,“这酒和肉又怎么了?”
“酒是赵家巷的酒,肉是郭铭斋的肉。”
“嗯嗯,这两样可都是咱陇右最有名气的,价钱不低啊。”
“可是啊,据押车人说他们到了刘闵公家里时,天色已晚,他们就凑和着吃了些剩饭凉菜,可就是这样,那鞠歆愣是不肯把酒和肉拿出来。”
“那又如何?”那名佩服鞠歆的衙役道。
“小气啊,他是生怕被押车的把酒喝了把肉吃了,他心疼啊。”
“去去,这算什么事,你这纯粹是胡揣摩乱猜疑,那些东西许是人家替亲戚朋友捎的,不拿出来也是理所当然。”
“你又怎知是替人捎的?我觉得他就是小气。”
两名衙役竟自争辨起来,引得狱卒们也分成了两派,班房里一时喧闹难消。
班房里的人并不知道,此时在班房的窗外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法曹狱史,姓任名回,整个西县的大小监狱都归他管,随在他身旁的是当值的狱头,他本是陪任回巡视牢房的,行经班房的窗前时,任回略一驻足,便听到房内了的说笑声,起初没在意,待要再行时,听得那衙役说起案情,便产生了兴趣,留在原地聆听。
此时,他问狱头,“那个鞠歆是几时押来的?”
“两天前,押来时已经过了一堂了,那时就打得皮开肉绽的。”狱头回道。
“处置过伤口了没有?”
“呃……也处置,只是知道他没有招对,免不了第二日还要挨打,就随便弄了一下。”
任回知道狱头所说的随便弄即是没处置,因这已是狱里的陈规陋习,也不便说什么,就背了手径奔大牢而来。
随着一重重牢门被打开,任回就来在了关押重犯的狱区,任回随手拾起了一根四尺长的细竹条拎在手里,巡视了一遍这昏暗潮湿恶臭难挡的牢狱,问狱头,“鞠歆呢?”
狱头一指,“在那儿。”
那儿有一间牢房,昏暗得像黑林里的深渊,牢柱几乎看不出木头的本色,每根柱子不知抹蹭过多少层血,已变成了幽黑色。
牢房里铺有一些乱草,草也是黑的,草上趴着一个人,几乎是赤祼着身子,从后背到小腿尽已是血肉模糊,只有几片破布还搭在腰上。
任回走过去,蹲下身,想去瞧鞠歆的脸,脸埋在草里并不能瞧到,
任回就道,“你叫鞠歆?”
鞠歆没有动,也没出声。
“刘闵公家的命案是你做的吗?”
仍是没动。
任回抬头看了看狱头,狱头忙蹲下身来。
“还活着吗?”任回问。
“活着。”狱头答。
任回将竹条伸进去,在鞠歆的背上点了点,鞠歆的身子猛地一颤,随之全身崩紧。
任回的手上稍加点劲再点一下,鞠歆的身子再一抖,两只手紧握成拳,尽管手腕上铐着铁镣,但看到这两只攥紧的拳也的确能令人陡生些凉意出来。
任回又点了一下,鞠歆的脸终于微转过来,只露出一只血红的眼,狠盯着任回。
任回被这只眼吓了一跳,收了竹条,再看竹条上,已染上血迹。
任回瞧着竹条上的血迹道,“看你确实是条硬汉子,令人钦佩,可是,为什么杀了人却不敢承认,这却不是真汉子的所为。”
那只眼还在盯着任回。
“是个丈夫的话,就痛痛快快的承认,免得受这般罪,不认罪,你也终会被一棍棍打死的,那个死法是遭尽了罪才死,认罪伏法,也就是一刀之快,这个你怎就想不明白呢?”
头一转,眼睛消失了,鞠歆的脸转向里侧,不看任回了。
任回觉得好笑,就打趣道,“听说你很小气啊,车上带着什么赵家巷的酒,郭铭斋的肉,也不敢拿出来吃,生怕让押车人看到,分给了他会害得你心疼,不分又不好意思自己吃,就严密地藏着,不肯露出来。”
“呸——”鞠歆终出发出了声音。
“不是吗?这酒和肉的确是好东西,又很贵,不舍得拿出来要说也无可厚非,只是现在却传成了笑话。”
“酒,是我买给我爹的,肉是给全家人吃的,我有两个年幼兄弟,最喜欢吃这家的肉,还有几样布绢你没说,那是买给我娘的,我常跑上邽城,也带回家酒和肉,酒是泥封好的,肉是荷叶缠紧的,我从未动过,他们笑,哼——,随他去吧。”
听鞠歆说罢,任回就盯着鞠歆看,看了半晌才缓缓起身,背起双向外走去。
狱头忙紧跟其后。
“找人给他清理伤口,上最好的金创药,另外,弄件衣服给他披上,牢房,给他换了,换个干净点的。”
狱头连连点头,道,“是是,我马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