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仙侠修真>心猎王权>第二百三十四章 仇恨
。即使是那一次偷偷地跟随着穴熊们进入森林,却因为惹到了一群座狼而逃跑了三天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如此的憋屈过。以前曾经胆敢咒骂他的家伙,不是在低语之森无声无息的消失,就是被他泡在城堡的水牢之中了……那时候如果有这样个充满着十足脂粉味道,和扭捏作态的面孔敢对他发号施令。他毫不怀疑那妖气十足的漂亮脸蛋会在他的拳头下变成一个丑陋的猪头,他甚至只要三拳两脚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但现在,已经是奢望了——只要一点些微的不恭敬,甚至只是言语上的某些冲突,都会导致一阵可怕的剧烈抽痛,那种怪异的痛苦简直远胜于刀砍火烧。

随着时间的推进,现在他根本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课程实在是太过频密,礼仪。姿态,行为,言语,都被纠正成为一个模式。整天都处在一种极为紧张的状态之中,脑子里面塞满了各种从来闻所未闻的知识,所有的一切都要按照规则进行,而且一个不对,那些古怪而可怕的疼痛就会落在身上。神经紧绷到一个可怕的程度,他怀疑自己在哪一天就会彻底崩溃。

但只能忍耐。

在牙齿间磨出一个细碎的声音,他轻声对自己说。

既然没有被杀,还进行这样的训练。那么就是说……我对他们来说还有用。

而且一定是大用处。

这样的教导,似乎是在将自己变成一个优雅的贵族……不是那种空挂着一个头衔。血脉却早已稀薄如水乡下贵族,也不是每天坐着马车到处闲逛。有众多仆从伺候着,成天可以无所事事,却能够拥有世界上最好享受的那些暴发户贵族,而是真正底蕴深厚,用无数代的经营和维系,发展与壮大成为的根深蒂固的恐怖怪物之中的一员。

大贵族……

那曾经是他梦寐以求的。

三岁的时候,他可以随意的抢夺视线中的任何一个人的东西,他知道,因为他是贵族,而五岁的时候,看到那个奇怪的胖子来到领地里作威作福,他不满地抗辩却换来了父亲酒醉中的一个耳光,他后来知道,原因是那个人是个更贵的贵族。

至于说大贵族……那些一领一城的首脑,与皇帝没有什么不同,那是他在梦里才见过的,几乎无法想象的东西。

他八岁的时候,曾经认为,那些人是顿顿都吃牛舌猪脑,骑着山一样的魔兽出门,用蜡烛当柴火,用丝绸擦屁股。

直到爱德华告诉他,什么才叫做真正的奢侈。

是啊,爱德华。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和母爱一样无缘无故的事情,所以如果有人在某个地方投下了一个金币,那么就一定会有收回等价于十个金币的价值,至少他有一个得到那样的价值的希冀。”

这也是爱德华曾经跟他说过的一句话。

他知道自己的所谓梦想,已经破灭了——什么西封邑地的第一贵族,什么西南的第一大城,都已经在那个可怕的法师的手中,化成了浓烟烈火与漆黑的焦炭,还有那在耳边惨嚎的冤魂的声音。

然而,幸运与厄运,是一对双生的女子,当一个赋予绝望,一个就会将梦想再一次的摆在人们面前……

年轻的乡下贵族记得,自己的那玩伴,还曾经说过另一段有趣的,现在回想起来格外有意义的话,

——一个理智聪慧的人,可以用很长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复仇,即使时间的长度是十年。

真是古怪的说法,就像他一直想要成为法师一样怪。

——记忆之中,从十年前,注意到这个黑瘦的小家伙的时候开始,他所说出的东西总是很古怪,可又很惊人的,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什么错误……詹姆斯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这些道理,不过他已经用无数次的事实验证过了其中的正确性。

那么,他是不是已经成为了一个法师?不知道他,曾经体验过魔法传送没有?

那个噩梦,本已经越来越远,但今天却格外清晰……或者就是因为,今天那惯例的外出时,自己听到的那个声音——喊着他的名字,虽然那个该死的老头儿。根本不容许他仔细的寻找看看,但那声音,却很像是他记住的那个。

我不是基佬,你也不是兔子。所以人前身后,给我滚远一点!

如果自己现在的想法,被爱德华知道,他或者就会这样说吧——每当自己想要表现的热络一些,总会换来他这样的嘲笑。

“手段,过程,不论如何,胜利即为胜利。胜者,即为强者。而强对于弱,便是天对于地,俯视他们。轻蔑他们,践踏他们,蹂躏他们,即为强者之必然。弱,则必为强而牺牲。不管你是否理解。不管你是否认同,此为理所当然。”

他轻声呢喃道,那个可怕的梦境,那些疼痛。那些苦难,在这一刻。都被藏在心底,用名为憎恨的酵母慢慢酝酿。用名为仇恨的火焰慢慢的炙烤,最终,他们会变得香醇四溢,足以让他一醉方休。它们会变得肥美多汁,足以让他大快朵颐。

我会夺回一切。

他自语。

……

……

詹姆斯。

爱德华睁开眼睛,轻轻叹息。

眼前的光影有些凌乱的翻涌,几个呼吸之后才慢慢地拼凑出那熟悉的房间的样子。

这意味着一个小时的精神准备,化为了无用功。

那个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那个朋友?

很可能是。

西封邑地上。只有寥寥可数的几座大成拥有着魔法的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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