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大汉帝国风云录>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二章 如临深渊 第十节

赵岐和李玮出龙山三十里迎接骠骑大将军。

李弘远远下马,恭恭敬敬地对赵岐说道:“天气寒冷,怎敢劳老老人亲自来迎?愧不敢当,愧不敢当。”

赵岐客气了一番。李玮站在一旁说道:“大人请上车,在大人进龙泉之前,老大人有话对你说。”

李弘笑笑,请赵岐先上车。他心里有数,太傅刘虞大人离开晋阳后,朝廷的权力需要重新分配,老大人要谈的,无非就是这个最棘手的问题。

赵岐待李弘坐好后,笑着说道:“近两百多年来,我大汉历经劫难,其中尤以王莽之祸,梁翼之祸,奸阉之祸和现在的董卓之祸对大汉社稷的摧残最为严重,大人知道发生这些劫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吗?”

李弘稍加思索,恭敬地回道:“因为外戚、奸阉把持权柄,祸乱纲纪。”

“那外戚和奸阉为什么能攫取到国家权柄?”赵岐又问。

“因为内廷权重,皇权至上。”李弘立即回道。对这些事,李弘还是非常清楚的。自从被先帝拽进皇统之争后,他为了生存,几年来不断地向赵岐、李玮这些士人讨教,自己也持之不懈地学习,许多事情他已经知道来龙去脉。随着官爵和权势的逐渐增大,尤其是最近一段时期,李弘也在开始思考律法、国策中的利弊和振兴社稷之道了。

赵岐赞赏地点点头,继续问道:“内廷为什么权重?外廷为什么权轻?皇权为什么会凌驾于相权(相权,宰相之权。泛指朝廷的权力)之上?为什么皇权和相权不能互相制约?”

李弘想了一下,摇摇头。这个问题,他想过,如果皇权和相权能够互相制约,能够象军权一样被层层分割和互相监督,外戚和奸阉或许很难窃取权柄。但事实上,本朝除了建国初期皇权和相权有过很短时间的制衡外,其他时间都是皇权凌驾于相权之上,皇帝一个人说了算。

始皇帝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封土地建诸侯的制度,改为朝廷统治下的郡县制度,这时出现了一个困扰秦始皇和大臣们的巨大难题:皇室和朝廷应该是什么关系?皇室是朝廷,还是朝廷的一部分?若把皇室和朝廷分开,那这两者之间的权力又如何划分?

秦始皇和李斯等大臣们一致认为,皇室和朝廷应该分开。皇帝是国家唯一的最高的统治者,是国家的象征,而朝廷主掌国家的实际政权,负责一切实际的责任。朝廷的最高首领是丞相,其次是主掌军权的太尉(太尉有带兵权,没有调兵权),主掌监察大权的御史大夫,就是“三公”。皇权和相权便依此原则而划分。

本朝依秦制。在建国之初,也是皇权和相权分开,互相制约。

本朝皇帝有六尚,(尚是掌管的意思,相当于现在的秘书,尚书台相当于秘书处。)分别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前五尚负责皇帝的衣服饮食起居,只有尚书是管文书的,算是皇帝真正的“秘书”。从这里可以看出,皇帝只有一个职权有限的尚书台。

本朝丞相府有十三曹,组织庞大,职权广泛。比如东曹,主二千石长吏北除,并包括军吏在内。秩俸二千石的官在当时已经包括九卿了,由此可见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经过丞相。再比如奏曹,它负责管理朝廷的一切章奏。还有其他诸如户曹、词曹、法曹等等,各有主掌,几乎揽括了国家所有政务。从这十三曹的名称、职权就可以看出,国家政务主要由丞相和丞相府诸曹处理,而并不是由皇帝亲自处理。

皇权和相权分开,皇室和朝廷分开的一段时期,正是本朝最辉焊的一段时期。

到了孝武皇帝后,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孝武皇帝雄才大略,要建万世功业。他嫌丞相碍手碍脚,把丞相的权力抢去了。外廷的九卿大臣直接接受内廷指令,内廷随即权重,尚书台几乎代替了丞相府的所有职权。

皇帝既然把丞相的权力抢去了,当然也不会让丞相干涉皇室的事了,所以孝武皇帝驾崩前,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这样一来,外廷有丞相,内廷有大司马,皇室和朝廷时常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到了孝昭皇帝死后,达到了极致。

孝昭皇帝死后,立昌邑王为帝。昌邑王刘贺在即位的二十一天内做了一千一百二十一件不该做的荒唐事,于是被废,改立孝武皇帝时的废太子刘据之子刘询为帝。霍光当时召集九卿商议废黜天子重建皇统的事,说皇统继承是皇室私人的事,把丞相抛到了一边。

皇室之存在,是因为有皇帝,皇帝之存在,是因为有朝廷,所以皇统继承是朝廷的事,并非皇室私事。皇帝世袭,乃依据大汉律法,如果遇到皇帝没有子嗣或者其他变化的时候,皇统继承一事应该由朝廷公议,但霍光无视律法祖制,恣意妄为。

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的名义掌领内廷的尚书台,他不让朝廷参与皇室事,却代表皇室过问朝廷事,如是则皇室超越在朝廷之上。本来尚书台的尚书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而内廷诸职又隶属于御史中丞,现在御史中丞成了摆设,皇帝成了聋子,皇帝当然不愿意了。于是孝宣帝便恢复旧制,仍有御史中丞统领尚书,诸事由御史中丞呈御史大夫,再到丞相,内廷与外朝随即声气相通。如此则大司马大将军权柄渐轻。

孝宣皇帝亲政二十年,吏治清明,百姓安居,国家昌盛,有“中兴”之称。

孝宣皇帝驾崩后,霍氐一族也就立即灰


状态提示: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二章 如临深渊 第十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