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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浩让淋了一场大雨,有些发烧,原本想将季恬恬带回自己家,却让季恬恬拒绝,最后,在离城最近的小小招待所住下。
季恬恬从箫浩手上拿过手机以及她的包,便撇下箫浩进了一间房,小悦和箫浩各住一间房。
小招待所的条件有限,箫浩半夜里发起了烧,沉睡过去,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
醒来的时候,季恬恬早已不见,只有小悦一人在等他。
“小悦,季姐呢?”感冒让箫浩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很不好,见季恬恬的房间空着,小悦正坐着看电视。
小悦见箫浩起床,从床上坐起来,三包包,从包里三一张支票递给箫浩,说,“季姐她哥回国,将她接走了,这个是季姐处我交给你的。”
箫浩呆呆的望着小悦,又望着她手上的支票,她就这样走了,连和他打个招呼也不愿意,这张支票,是什么意思,是在打发他吗?
小悦见箫浩愣着,将支票塞到箫浩手上,说,“别发愣了,季姐看得起咱们,不只是你有,我也有,行了,东西交给我了,我也该走了,有机会再见。”
说完,小悦便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呆若木鸡的箫浩。
盯着支票上的零,这是季恬恬第一次这么大手笔,她是大明星,上亿身家,这些钱对她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他为她做这么多,最后只是一张支票便打发了,连走,都不屑和他打个招呼,原来,一直,他在她眼里,不过是颗可有可无的棋子。
“呵呵。”箫浩拿着支票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苦笑着,她哥哥来了,她便不再需要他了,他以后想再见她,那得是多难。
一屁股坐到床上,抱住了头,他*上她了,早就*上了,为她付出一切都不乎,可现在,他只觉得无比的酸楚和无奈,他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却没有资格在她身边照顾她、保护她,他知道,他在她心里根本就没有一点位置,他从来就没有走进过她的心,他根本就什么也不是。
银灰色法拉利车上,季恬恬和一位约二十七八年纪的英俊男子坐在后排,这位男子黑色西装内白色衬衫,身材看起来非常高大,五官立体分明,留着平头,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干净、干练。
季恬恬挽着英俊男子的胳膊,将头靠在男子肩膀上,脸上挂着非常灿烂的笑容。
“哥,幸好你回来了,要不,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妹妹,哥就知道你在国内过得不好,你别怕,有哥在,没人敢欺负你。”英俊男子正是季恬恬的亲哥哥,季谦,季氏将来的继续人。此时季谦脸上的表情,除了兄妹之间相见的欢喜之外,眉宇间却是一片沉重。
“哥最好了,有哥在,我就什么也不怕了。”季恬恬又紧了紧手中的胳膊,笑得更甜了,有哥在,她就不信凌冀辰敢动她一丝一毫。
“先到姑姑家去吧,酒店就先别住了。”季谦摸着季恬恬的头,眼神里满是心疼,“你看你,才回国不到半夜,瘦了这么多,人也憔悴了许多,爸妈看到,一定会很心疼。”
一提到爸妈,季恬恬脸上的神情一下黯淡了,她奋力上游,造成今天这样的性格,全是这两个人所赐,有着千金秀的身份,却从未享受过一天千金秀的生活,两夫妻,强强联手的婚姻,根本没有*,她和哥,从小就一个跟妈,一个跟爸,分开生活,除了表面是一家人外,根本就没过一天幸福快乐的生活。
季氏的家业,三分之二在父亲手上,母亲也是女强人,基本没有给她什么温暖,她也没有什么朋友,从小便很,正是受到家庭的影响,从小,她便好强,任何事情都要争个第一,到后来,决定做巨星。巨星的光芒是巨大的,受万人嘱目,那么多人喜欢捧着,喜欢着,这份虚荣心,是她从小便追求的。
和凌冀辰的相识,也是因为父亲那年的生日,她永远忘记不了,父亲在宾客面前炫耀有这么一位能能歌善舞的女儿唱,她第一次在这么多上流人士面前表演,因为激动,而忘了歌词,凌冀辰像一个天使一样,拿着话筒唱着上了台,为她解了围,也就是在那一秒,她和他,一见钟情。
顺其自然的相识相*,直到父母隐离,母亲的泪水让她明白,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比男人还强,男人就永远不敢瞧不起你。而这时候,国外一个星探发掘了她,承诺将她捧成巨星,她便毫不犹豫的抛弃和凌冀辰的感情,飞去了国外。
那时候的她,一半是为了梦想,一半是为了让自己立足于人上人,父母隐离,她这个千金秀不过是表现,实则根本连一个中等富豪家的子女都不如,为了将来,能高姿态的与上流社会的人来往,她只有让自己成为巨星,到那个时候,她便能抬着高傲的头,穿行于各色富豪之间。
五年时间,她做到了,收获了无数的掌声和鲜花及名誉,什么都有了,决定回国,为另一个目标奋斗——嫁入凌氏!
凌冀辰是她的初恋情人,以她现在的身份和地位,配凌冀辰正好,再也不会有人瞧不起她。
这些年,对她最好,最疼她,最支持她事业的人,是她的哥哥,季谦,作为季家的独子,季谦自然而然的成为下一任继承人,若不是因为季氏将来是哥哥的,她又何必那么在意季氏的生死,季氏夫妻跟她的感情根本就是微不足道。
“他们还好吗?”算算,有几年没有见过面了,若不是身体里流着他们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