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后,兰汐桌框里堆满了贺年卡,她小心的把它们装进了一个信封里,准备收藏起来这些珍贵的礼物。
记得上世,她把这些卡片都贴到了墙上,后来搬家后,就遗落了。
这次,她不打算再把它们贴墙上糟蹋了。
时间如流水,到了放寒假的时候。
教室里的同学已经走光了,只剩下兰汐一个人是最后离开的。
时间过得太快了,她还想继续待在学校,可是,一个人的教室是孤独的。
回到家,她整个人都显得心不在焉,她不想承认,她的心早已飞到了某人身上。
上一世,她就对那个人开始了漫长三年的暗恋。
谁说小孩子不懂的喜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看见漂亮的男生,女生多半会着迷,就算只是单纯的为对方的面相而着迷,那也算是一种好感,一种喜欢吧。
喜欢一个人从好感开始,喜欢就是不讨厌的意思。
兰汐觉得,没人会对一个品行不差,长得好看的人,产生恶感,进而讨厌对方。
所以,上一世的她,在三年级这一年,喜欢上了一个男生——李洪基!
没错,就是那个第一眼给兰汐印象,特别调皮捣蛋的男生。
因为她觉得那个男生,是班上长得最好看的男生,比席海娟欣赏的李长进还长得好看。
李长进,是小村学升上来,第一眼就吸引住了席海娟整个目光的人。
有趣的是,席海娟对李长进只是外貌的欣赏,她喜欢的却是同是小村学升上来,数学成绩特别好,说话大舌头的兰向沛同学。
她喜欢以问数学题为幌子,去找对方说话。每次跟兰汐聊天,也三句不离兰,一提起兰,满眼冒着粉心心。
更有趣的是,兰汐上一世四年级的时候,她的下一任女同桌,名字叫王海娟的女生,不但欣赏李长进,还喜欢李长进。
现在说回李洪基。
上一世兰汐初次见李洪基时,很是看不惯他。
她觉得这个男生一天到晚上蹿下跳,很像二班的范炳韬,惹人烦,尤其是那个时候,兰汐是学习委员兼班长,瘟神要她管好课堂纪律,可李洪基一直跟她对着干,很让她恼火。
所以,开始时,他给兰汐的印象并不好,虽然觉得他长得好看,但还是厌恶他。
直到了四年级,下学期他俩当了同桌之后,兰汐才渐渐对他改变了看法,进而被他吸引……
可是,这一世,她竟然提前就喜欢上了这个人。
她觉得不可思议!
“重生的是我的身体,不是灵魂,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不控制的感觉?”兰汐坐在院子里,看着地上的几只蚂蚁发起了呆。
……
三年级下学期,数学老师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变得唯利是图,变得自私自利,变得专横跋扈。
他像上一世那样,不让学生上活动课。
每天的两节活动课一到,他就强硬的让全班同学去他的职工宿舍房里,帮他剥葫芦籽。
兰汐真是醉了!
在学校里帮数学老师剥葫芦籽,回家帮老妈剥葫芦籽,一学期下来,兰汐的手指头都起了老茧,指甲缝稍微一碰都疼。
她心里真是讨厌死了那个不配为人师表的老师。
比起他来,兰汐突然觉得瘟神好多了。
瘟神至少不会以权谋私,剥夺学生的活动课,不逼着学生干跟学习无关的事。
兰汐不由的想起了一年级时,那个让全班同学周末去他家地里,帮他割麦子的数学老师。
唉!不务正业,在其位却兼他职,这种老师,为什么那么多。
下学期瘟神因为身体不好,要住院,学校派了一个年轻的实习女老师,给他们班带语文兼班主任。
兰汐记得上辈子,她没少去那女老师宿舍给她洗床单被罩,记得有一次她洗完拧水时,不小心把洗好的床单掉地上了,那女老师当场就变了脸,骂她蠢,骂她废物。
讽刺的是,上一世那个尖酸刻薄的女老师,后来嫁给了兰汐的一个有城市户口的远方舅舅,据说是相亲的时候,男方对其一见钟情了。
呵呵~
现在看着站在讲台上,穿着二十厘米左右坡跟凉鞋的女老师,兰汐只剩下厌恶。
“你们要好好学习,这样长大后,就不用当农民,被人看不起了!你看看有的男人,一把年纪了,没钱没能力,大字不识几个,像他们那种,找对象都找不到,一辈子就是地里刨食,扛水泥袋,干苦力的命,没出息!”
说的好像你不是农民的孩子一样!
兰汐可是知道,这个叫李丹的实习女老师,她爸就是个农民,是个瓦工,靠给别人家屋顶上铺瓦片为生。
而她自己高中都没毕业,就被学校劝退了。
要不是瘟神住院了,学校缺人,她那当校长的亲叔叔把她安排进来,就她这样的,给他们当老师根本不够格!
兰汐不明白,本身就是农民的她,还有什么好看不起农民的?
“有些人,我说了半天了,脸上顶光光的,一点反应都没有,像得了死症一样!”说着,她狠狠的瞪了兰汐一眼。
唉!兰汐真觉得他们李家祖坟里应该埋了驴头,否则,作为一个老师,一个大人,一个受过教育的成年人,对一个小孩子,怎么忍心用这么恶毒的话去咒骂!
终于,下课了。
看不见讨厌的人,兰汐瞬间心情好了许多。
“下一节是音乐课,焦海霞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