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乘龙驭凤>第15章 驭凤而行

穿着厚厚的凤凰羽衣,皓天再次来到凤舍视察。看着凤凰们一只只地恢复了健康,皓天决定像驯化青龙一样,再次训练凤凰。这些天来,凤凰们也逐渐熟悉了帝鸿氏部落的族人们。

因为族人视凤凰为瑞兽,一直都是好吃好喝地供着。凤凰也从刚开始的谨小慎微,变得慢慢和人亲近起来,也不再害怕人了,尤其是看到可爱的小孩子,还通过鸣叫表示亲昵。

见到皓天的到来,凤凰也不紧张。于是皓天从凤舍里,用绳子牵出一只不大不小的凤凰。将绳子绑在车上,决定实验凤凰能否拉车。因为凤凰和马的高度差不多,既然马可以拉车,那么凤凰也应该可以。

绑好绳子后,皓天像平时骑马一样,用绳子抽打凤凰。凤凰一受惊,飞快地跑动起来了,那速度简直比马快了好几倍。按照现在的说法,估计有个70公里每小时。驾驭这车太难了,皓天的手中紧紧握着缰绳。

一路上,部落的土地上泛起了尘尘黄土。凤凰粗壮有力的大腿,一步一个脚印,和人一样都用两条腿跑,却比人快了几十倍,这也难怪祖先会把这类大鸟称之为凤凰。古音凤和风类似,凤凰意思应该是奔跑得像风一样快的鸟。

凤凰虽然跑得快,但是难以驾驭,方向根本难以控制。皓天只看着凤凰漫无目的地狂奔,最后等到凤凰精疲力尽,才停了下来。这次驾车经历真的是险象环生啊,卫兵们看到皓天的车失去控制,也都骑马追赶,奈何这些马都追不上“凤车”。

下了车的皓天,也是有点后怕。万一翻车了怎么办,还记得当初翻车时摔断小腿的惨痛经历。在卫兵们的帮助下,把凤凰送回了凤舍。皓天又开始开动脑筋,思索如何稳定驾车。

皓天把研究对象放在了马身上,又开始了像小时候观察马那样,开始了仔细研究。法国作家布封曾经说过这样一段句话:“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骠悍的动物——马!

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

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

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他还认为马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

虽然这些描述带有很强烈的个人喜好在里面,但是中学课本中还是收录了他的这篇文章。所以无可否认的是,马作为一种动物,在人类历史上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直到现代,才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马对上古时期的帝鸿氏部落尤其重要,所以部落将骑马当成是一个成年男子的“标配”。就像八十年代的男子结婚需要所谓的“四大件”一样,部落中的男子娶亲也必须会骑马,骑马迎亲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即使到了现代,还是有人举行传统婚礼,新郎骑马迎亲的。

突然有一天,皓天看到有个老者赶着两匹马,拖着一块大型圆木往渔长老的领地走去。皓天连忙上前,恭恭敬敬地问:“老丈,你为什么赶着两匹马运圆木?”要知道马的数量虽然不比青龙和凤凰少,但也是属于稀缺资源,一般运送圆木都是用一匹马。

老者回答说:“这块木头说来也怪,带有一股香气,异常沉重。我年老体弱,用两匹马才拉得动啊。”听了老者的话,皓天的脑子里灵光一现,既然可以用两匹马拉木头,那么也可以用两匹马拉车,三匹马,四匹马应该都可以。

那么凤凰也可以是两只凤凰,三只凤凰甚至是四只凤凰来拉车。将凤凰们绑在一起,估计应该可以驾驭了。说干就干,皓天从凤舍中挑选了四只大小差不多的凤凰,用一根横木制作绳套,将它们拴在一起。

再次登上“凤车”,皓天这回信心十足。舞动着鞭子,驾车前行,这回的“凤车”不再像上次那样摇摇晃晃,乱七八糟地慌不择路。而是像平时的马车那样四平八稳,但是速度比马车快了许多。

一根筷子容易折断,一堆筷子很难折断,就是这个道理啊。凤凰和同类一起驾车,避无可避,只能听着皓天的指挥前进了。“凤车”扬起的飞


状态提示:第15章 驭凤而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