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西游群侠之重写历史>第三章 曹植四人组蜀国之旅

杨修:“那你和你的曹丕哥哥谁写的文章好?”

曹植:“丕哥哥的文章和我不是一个风格的,不好比较吧。丕哥哥擅长的是礼记类的,评论的文章,而我是走浪漫主义诗歌风格的。”

杨修:“虽然风格不一样,但都是文学的东西,孰好孰坏还是一看便知的。你可能不大好意思承认,但您的文采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虽说曹丕的文采也不错,但和你这样的少年天才比,还是差了一截。你别忘了你十岁那年即兴发挥写的那一首《铜雀台赋》,震惊了文坛啊,并且很快红透大江南北,获得多项金曲奖提名。”

曹植:“哎,不就一个最受欢迎男词人奖嘛,每年都有人拿,我拿一次也不奇怪。”

杨修:“但当时你才十岁啊!铜雀台的时候我也在场,当时我就看到曹丞相看到了你的即兴作诗后,那是十分震撼啊。当时我就看到你爸爸骨子里的那股文艺青年劲涌上来了,他毕竟是个文人的骨子,而且他也是浪漫主义路线的。所以我感觉他当时就想立你为太子了。”

曹植:“立我为太子?你别瞎说啊,长幼有序,祖先传下来的规矩哪能随便改。再说我对打仗和权势哥才是这方面的天才,当然是我的丕哥哥合适啦。”

杨修:“是啊,但问题是你爸爸没有这么想啊。你爸爸是会武功的文艺青年,打仗他可以让你大哥二哥去,但治理天下,他还是喜欢文艺范的人来掌江山。”

杨修继续说:“其实据我所知,你的丕哥哥其实不是那么喜欢写诗歌,但为了讨你爸爸喜欢,他只好硬着头皮玩文字了。不然如果他只是一介武夫,那太子之位他是永远坐不上的。可能他已经感受到了你爸爸更喜欢你的文采一点,他又是情商那么高善于计谋的人,他估计已经开始防备你了。比如不让你出去锻炼,让你一直在家里当宅男,这样能减少对他的威胁。”

曹植:“好了好了,你说的这些我都懒得听了,我只想现在要去哪玩比较好了。什么天下什么权势,这些东西我都懒得理,还不如去逛街好玩。”

杨修:“好吧,但城里好玩的地方我们都逛到腻了。要不就干脆去远一点的地方玩怎么样?”

曹植:“哪啊?”

杨修:“有一个地方,听说那里盛产各种水果,草莓啊樱桃啊还有我们从来没见过的新鲜水果。”

曹植开心地拍手:“哇塞,你知道我最喜欢吃水果的了!而且对皮肤很好的喔。”

杨修:“还有,那里是美女如云啊,在公众投票的美女率最高的十大城市中排名第三。”

曹植:“啊,美女我也喜欢,尤其是美女喂我吃水果的话,那就是世界上最享受的事情了。哈哈,你说的那个地方到底是哪啊?”

杨修:“益州。”

曹植大惊:“益州?就是传说中亚洲三大旅游胜地之一的益州?那是刘备的地盘哎!我们是他们的敌人,这样去那不是送死?”

杨修:“像公子你这样的超级大宅男,足不出户,不像你的爸爸哥哥一样抛头露脸。虽说你的名气是天下皆知,但你的脸没几个人见过,你就算出现在益州的大街上,谁认得你啊?就算你在街上高喊你是曹操的儿子,别人也只是把你当神经病看。”

曹植:“那万一爸爸和哥哥知道我擅自去到敌人的地盘玩,还不打断我的腿啊!”

杨修:“放心,他们这次出征至少三个月,而我们去旅游的话俩星期就可以一个来回了,他们不会知道的。而且我们以旅游团的形式微服去益州旅游,不会有事的。你还不放心的话带上几个武林高手一起随行就好了。不会有人发现的。而且你也说了,你爸爸其实也挺喜欢你能出去锻炼锻炼的,说不定还有可能成为他的继承人。我们这一去一回,安全回来,你爸爸知道应该会开心的。”

曹植:“说得我有点心动了。那我去跟老妈说一声,我们今天就动身吧。”

杨修:“没问题。我叫上丁仪、丁廙两兄弟和我们一起吧。他们兄弟俩刚练成了东歪西倒剑法,蛮厉害的,据说是一把剑当两把剑使,两个人当八个人用,可以顶一个连的军队呢,和我们一起结伴就安全多了。”

曹植:“好啊好啊,赶紧叫他们。我们就今天晚上在东城狮子桥汇合,锦衣夜行比较安全。”

晚上,曹植把母亲那边搞定,保证不告诉任何人后,从后门溜出,躲开所有管家保姆,然后点上一个冲天的焰火,给杨修放暗号。

过了一会,杨修屁颠屁颠跑过来了。

曹植一看,杨修穿了件很时尚很漂亮的衣服:“我靠!你还真的是锦衣夜行啊,我们是去跑路,有必要穿那么帅么?”

杨修:“益州是十大美女城市前三啊,不穿帅点怎么吸引美眉的注意啊。”

曹植:“你这衣服款式不错,45度斜跨式紫晶披肩,豹纹竖直领口,孔雀羽修边,金蝉丝皮带,还有波斯小脚裤,还挺全的。难道这就是今年最流行的,在日耳曼时装节曾大放异彩的后古代混搭风?”

杨修:“有眼光,这是我老爸去波斯考察的时候买的,帅吧?”

曹植:“我是当跑路去的,你是泡妞去的,你穿着这么靓丽,我随便套件衣服就出来了,你这是不是要和我形成鲜明对比,用我当绿叶来衬托你啊?”

杨修:“别别主公,我不是这个意思啊,您看您天生丽质,天生就继承了你老妈的美丽脸庞和你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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