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国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引了在座的人心中好奇,唐天奇不是官场中人,没那么多顾忌,走到了马建国身后。一看其中条款,不由也是称赞,“王总,您真实够朋友,连员工都全部收留了,我老唐服了。”
这下子领导们也按捺不住,纷纷起身来看,看到计划书中具体要求第一条就是,“制衣厂全体员工不得裁减一人,统一交由‘易购家电市’公司经过培训后重新安排岗位,制衣厂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需配合‘易购家电市’公司进行培训、改编工作。”
这一条在王世杰看来是条件,可在其他人眼中这分明就是为制衣厂解决最大的麻烦。如果按照正常的收购,制衣厂的员工至少要裁掉一部分老员工来节省开支,但没想到王世杰的要求是不得裁减一人,这哪算什么条件,明明就是为制衣厂承担了最大的包袱。原本,镇领导和轻工局还想,如果王世杰在收购中要裁掉大部分工人,他们已经做好了帮助王世杰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却不想王世杰压根就没这个想法,而是全部收编,这一下让马建国、镇领导和轻工局省了多少麻烦,说一声仁义也不为过。
面对这满口称赞,王世杰也不算解释,既然是个美丽的误会,干脆顺水推舟,这样更加有利于收编那三千多工人,何乐而不为。
集体制企业,平时看起来是厂长说了算,实际上碰到什么大事儿,还是厂职工们说了算。打个比方,一家效益很好的集体制工厂,厂长要对大家说或搞说融资,然后给厂职工把工资、福利什么搞上去,那估计大家都会很高兴,拍手赞同。但要是变成厂长把工厂变卖了,厂领导得好处,大家一根毛都捞不着,你试试看,这买卖你绝对做不成,要想强行实施,厂职工敢把厂领导的房子给砸了,地皮也甭想顺利施工。这种案例在国有企业大规模进行私有化改制的时期数不胜数,还闹出了许多的群体性事件,集体卧轨抗议的都有,反正到最后,肯定要把厂职工安顿好、安抚好才能进行私有化改制的顺利进行,要不然门都没有。
计划书里的条款说来不多,一点苛刻的意思都没有,只是针对三千员工和地皮所属产权较为严格,其它的都可有可无。对于员工的要求不用说,不管是制衣厂还是政府单位巴不得王世杰全盘接手。
不过土地的产权问题却有两条不那么好解决,第一条到还好说,是要求产权期限为五十年并且五十年后有优先续订权,时间从交易之日起算,这一点区里面倒是能做主,这块土地以前属于集体用地,算是国有,现在把使用权交易给私人,当然可以从交易之日起算。
关键在第二条,计划书中提出要变更这块土地的使用性质。简单来说,就是要由工业用地变为综合用地,别看二字之差,这里面代表的含义可是天差地别。工业用地是属于国家划拨的,综合用地则是要面向社会拍卖的,双方虽然使用年限相同,可工业用地只能面对企业,而且用途只能用于工业生产,综合用地却可以盖房子面向个人出售,而且用途是多方面的,你既可以搞办公科研,也可以搞写字楼、会展中心,甚至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开成为商场和商住两用的商品房,这其中的差距可不就是天差地别吗。
九十年代初,地产行业虽然还未兴起,可在座的哪一个人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不由有些面面相觑。马建国很清楚自己可没有这个能量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别说他,就算是黄浦区的区委区政府都没这个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市里面才有,而且牵扯的不是一个部门。先得通得过规划局,规划局审批后递交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过了之后,还要通过规划管理委员会,通常来说能要能走完第三步,这事儿就算成了,但这一步也是最难的,因为这个管委会的成员一般是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土地的副市长,如果没有过硬的关系和合理的原因,管委会怎么会批准。
赵副区长看了这一条后也十分为难,这已经出了他的能力范围,同时他的心里在嘀咕,“这个王世杰莫不是收购了这个工厂后搞商业开?也不对啊,按照开商的套路,既然要商业开,那就不会留下三千多员工。”
方晓雅看会议室内气氛凝重,轻咳一声问道:“各位领导,计划书里是不是有什么错误的地方?”
现场职位最高的赵副区长都皱眉不语,谁敢蹦出来表意见,都没有回答方晓雅的问题,只是眼观鼻鼻观心的低头不语。
最后还是赵副区长开口:“王总,方助理,别的条款都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这个土地性质变更我们区里只有建议权,没有批复权,这个要市里头说了算啊,我们现在也不敢给你保证这条能不能实现。我冒昧的问一句,王总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是什么原因呢?”
昨天下午开会的时候,王世杰跟诸葛亮等人也想到了可能会出现这个情况,早就想好了应对的说辞,便回应道:“赵区长,不瞒你说,我收购制衣厂后,起码要有两千多人分流到智尚电子厂、电子公司和易购家电市去,到时候这个工厂只剩一千多人的话,用不了这么大的厂区,我要把其中一部分厂房改造为仓储使用。在我们的规划中,不排除将来在这里兴建办公楼和实验室的可能性,我们是外资,比较注重国家的法律条款,为了避免将来盖办公楼或其它非工业用途建筑时出现麻烦,所以我觉得土地性质变更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