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盛世枭宠:千金嫁到>142,暗夜酒吧,千古绝唱

酒吧分上下两层,椭圆形结构,一层空间开阔,座椅不规则散落,很适合觥筹交错;二层是包厢,包厢中间用半截古色古香的屏风隔开,既通透,又带有一定的私密性。

上下两层都可以从落地窗俯瞰半个平京城。

金一诺他们找了个二层的位置坐下,要了各色酒类,浅品慢酌,顺带欣赏夜景,聆听曲子。

一层吧台边的驻唱女歌手,正伴着古风唱着一曲《半壶纱》,吧台的角落,檀香袅袅……

一身袈裟,把相思放下

十里桃花,待嫁的年华

凤冠的珍珠,挽进头发

檀香拂过,玉镯弄轻纱

……

我便一步一莲花祈祷

怎知哪浮生一片草,岁月催人老

风月花鸟,一笑尘缘了

……颇具禅意的歌词,飘逸流畅的旋律,清雅从容的吟唱,无不蕴藏着一股超凡脱尘的净心能量。

虽没有原唱的通透,却自带一股清扬流畅的清净之意,暗夜酒吧,跟想象中的灯红酒绿格格不入。

这里算是金一诺比较爱来的一个地方,有时约了人谈事,有时只为放松。

“暗夜”的老板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一种婉约的古典美。

圈子里流传,她是这栋大楼的开发商的干女儿,没有人知道她真名叫什么,大家都叫她阿夜。

金一诺跟阿夜见过几次,那是一个看上去温柔似水的女人,将“暗夜”做出了完全与酒吧不同的名气和格调。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是这里最好的写照。出入“暗夜”的人,非富即贵不说,且需要有一定的身份认同感,才能在这里找到自在。

知识、学历、学识、修养,这些烙印在你身上的东西,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不是不让你来,而是没有一定高逼格的层次,你来了之后,会觉得与此处格格不入。

当然,这些东西非是明文规定,它只是一种感觉,一种格调,一种约定俗成,却让那个叫阿夜的女人,将这种感觉刻入到了酒吧的灵魂里。

所以,“暗夜”很知名,但消费水平也奇高,且开业到现在,从来没有人在这里闹过事。

金一诺感兴趣的,并非是阿夜将酒吧做得如此高大上,她是一个投资人,对只针对小众群体的消费,并没有什么兴趣,她想了解的是,这个女人是怎样将所谓的企业文化无形之中塑造进了企业的灵魂里。

她想找的,便是类似于这样的项目。

两人就这个问题探讨过几次,金一诺也从她那里得到了不少启发。

“其实我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只是拿本心和这个世界碰撞,在不断碰撞的过程中,你会与这个世界建立起真诚的深度关系,这个深度关系会诞生真正的产品,很多会是你意想不到的。我觉得,暗夜就是这样一个产品。”

金一诺坐在这里,不禁想起了阿夜对暗夜酒吧的分析,当时,她端着一杯红酒,两人在她办公室的窗前,也是像现在这样眺望着远方的夜景,霓虹等下,分外琉璃。

“嗨,一诺,好久不见!”

说曹操,曹操就到。这声愉快的问候,正是来自阿夜。

“阿夜?好久不见!我上次来的时候,他们说你没在京。”

两人有大半年没见面了,但对彼此都是印象深刻,再见亦是心生欢喜。

“嗯,听下面的人说了,我那个时候在hk,对了,介绍一下,这是——”

“沈先生,久仰!”金一诺主动伸出手,面带微笑看着阿夜身边年近知天命的男人,保养得还算不错,但也许是长期操劳和应酬的缘故,还是能看出些许大腹便便,眼角眉梢皱纹已显,但一双虎目炯炯有神,透着刚毅,散发着犀利的光芒。

“金小姐,彼此彼此!”

“哈——原来你们认识,真是太好了,老沈,她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我最欣赏的女孩子,现在,你信了吧?”

阿夜挽着男人的胳膊,娇笑着说道。

这位沈晗沈先生,便是这栋大楼的开发商,在地产界鼎鼎有名,只是金一诺也没想到,对方竟然会认识她。

他们充其量,也只是在几次项目投资会上,见过面。

“如果是金小姐,宝贝你还真是有眼光。”

沈先生笑着抬起手捏捏阿夜的脸颊,眸光中有淡淡的宠溺。

既讨好了身边的女孩,又不着痕迹地赞了金一诺,这样的老男人,果真高招。

金一诺抽回自己的手,“你们有事就先去忙吧,我跟同事过来,坐会儿就走。”

她本想将阿夜介绍给几个同事认识,但看现在这情况,似乎不合时宜,也就作罢。

“那好吧,我跟老沈还约了人,你玩得开心点,下次有机会聊。”

阿夜摆摆手,右手无名指的鸽子蛋,极其耀眼。

“好呀!”金一诺微笑着点点头,心里忽然对她失去了兴趣。

“付先生,这么快就到了,我们正要下去恭候您呢!”

金一诺刚坐下,就听到阿夜的声音再次在她身旁响起。

听到称呼,她禁不住抬头,正好撞进了一个男人墨色深邃的瞳孔里。

“诺儿!”付永强冲沈晗和阿夜点点头,目光却一直盯在金一诺的身上。

金一诺蹙眉凝思,他怎么会在这里?作为一郡之长,这个时候不应该是他最忙的时候吗?不应该是他奋战在一线处理雪灾事宜的时候吗?

“怎么?付先生跟一诺也认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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