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孤家>第四十九章 庄江

庄江左右手各抓着一个馍馍往嘴里塞,突闻有人呼唤,回首望去,见着是郑胡立于身后,呆立当场,连手中的馍馍掉落在地也不自知。

“君上……”庄江不可置信,连瞧几眼,确认是郑胡本人,赶忙整理仪容,用带血的袖子擦擦嘴角,拍拍身上的残甲,随后一脸肃容向郑胡下拜:“臣庄江,拜见君上。”

见郑胡到来,庄江身后有六位也在啃着馍馍、模样邋遢的汉子,随着庄江一同下拜。

郑胡用力抓住庄江臂膀,将他从地上拉起,同时示意其身后六人一同起身。郑胡打量良久,见他们一个个皆是头发蓬乱,面有菜色,眼中布满血丝,一身甲胄残破不堪,内里衣物乌漆嘛黑,多有粘稠血渍沾染其上,显得异常惨烈。

郑胡心知他们皆是为了自己才变成这般模样,张张嘴不知说什么好,最后劝慰道:“将军与诸位壮士为掩护孤撤退,甘冒奇险,自愿充当诱饵,毅然留下断后,孤深感敬佩,知将军与众壮士一路受苦,多有委屈,孤定不会亏待诸位,还请诸位快入营中歇息,养好身体,孤才能安心。”

聊起这一路而来,庄江眼眶泛红,偌大的汉子竟热泪盈眶,但终究是忍住了。“臣并未受伤,并无大碍,只是跟随臣下的二三子,大多已没在途中了,去时五十人,归来仅余六人……”说道此处,竟说不下去了,这铁打的汉子,只是死死咬着牙,低首站着,不愿流泪,在君上面前失态。

军中乡党同伍,结伴从军,同寝同食,方能把性命交付对方。自然,随着庄江前去营救郑胡的锐士也是如此,皆是庄江乡人,或是其子侄辈,或是打小一块长大,彼此熟稔。如今,虽是杀出吴国死士的重重包围,但仅仅剩下六个人,可谓是十不存一,怎能不悲?

郑胡默然,自责道:“皆是孤之过。”

庄江摇摇头,说道:“我等自愿为君上效死,君上何过之有?就如上将军所言,此郑国非常之时,随时有倾覆之危,若去赵国迎回君上,那郑国便会有了一线生机。”

“公叔高看小子了,小子有何能耐担此重任。”郑胡轻声说道。

虽然嘴上谦逊,但郑胡心中深知,郑龙从未把厚望寄托于他身上。郑龙只是需要一面旗帜,被先君遗诏立为君储的郑胡,便是最好的旗帜。有了这面旗,在这危难之时,把众朝臣团结起来,抵御外敌,郑胡只需听从安排,成为正卿魏钧的傀儡就够了。

只是,他没料到,郑胡入郑后,根本就没有去找魏钧,而是直接持诏入两营,调用了禁军;而魏钧更是打算杀了两公子,逼郑龙上位。

或许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郑胡并不觉得,这位未曾谋面的“公叔”会如此相信自己,能够力缆狂澜,扶大厦于将倾。

想到此处,郑胡便对庄江说道:“将军与诸位壮士,一路艰辛,多有困苦。不若早点休息,待修整完毕之后,孤便派人护送将军返回新郑,以便疗养。”

庄江闻言,下拜,坚定说道:“国难当前,岂能作壁上观?我等在突破重围之后,听闻君上举兵讨逆,便赶来君前效力,愿为君上先锋,斩得贼首,破逆贼坚阵,扬我军威!”

那六人也随同庄江下拜,齐声说道:“愿为君上破贼讨逆,扬我军威!”

郑胡见庄江等人心意已决,不会改变,定要随大军出征,感叹道:“将军虎威,如此便请将军为先锋,领先登之营。”

“先登营?”此营号如此陌生,庄江从军多年,南征北战大半生,竟从未听过郑国有此一支部曲。

见庄江面有疑色,郑胡恍然:“也难怪将军感到陌生,此为新立部曲,是孤尽启鬼薪、城旦所成,设为踵军。”

庄江面露凝重之色,此任甚是艰巨:此军是新立之营,非是旧部,并不熟悉,如今直接上阵,没有时间磨合。况且先登营皆是刑徒组成,又是踵军,先于大军三日出发,那便是敢死之士,用作炮灰,既是攻坚,又是消耗敌人。刑徒皆是桀骜不驯之辈,又用作先登效死,那统帅之人必须有赫赫声威,令士卒畏惧,才能坐镇此军。

庄江也确实符合条件:他早年便随军征伐,南征北战,立下显赫武功,庄江之名,北地皆知,否则其人也不会为上将军郑龙所青睐。刑徒也皆知其人,有此人坐镇,想必这些狂徒便会安分不少。

庄江稍作思考,便领命而去。君命难违,为君分忧本就是臣子本分,况且为三军先锋,也是庄江之愿。

庄江归来,只是行军途中的一个小插曲,大军未作停留,一路疾行,终于入得栾、伍之地,到达先前季义攻下的安定城。

入城之后,郑胡召齐郑信、魏其食、庄江、公羊孙一干人等,召开战前会议。

虽说已经定下了先攻伍城的战略,但怎么打是个关键。

如若大军就这么一路浩浩荡荡直奔伍城而去,那还未到伍城,贼人便先得知消息了。如此一来,伍城之军定会退回城内。所以想轻松夺下伍城,就必须想个法子乘其不备。

“如此便不能堂堂正正走官道,须入林翻山,而且还要昼伏夜出,以此避过贼人耳目。”庄江如是说道。

可郑胡举兵亲征,声势浩大,想必栾贼也是收到消息了,若是全军皆入山林,大军消失,栾贼必然生疑。

“还需留少量人马,行于官道,佯装大军,欺骗栾贼。”魏其食也开口说道。

但翻山越岭可不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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