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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我就是大牌>第三十章 神奇的阿三(第三更)
”制度: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

换句话说,当穷人买不起高价的专利药时,无论专利保护期是否结束,印度都允许该药品直接被仿制。

据说印度政府这样做是为了打破欧美制药垄断,为穷人做救命药,但这其实是一种无视药品知识产权的行为,背后奉行的是“我穷所以我有理,你有钱所以你该让我仿制”的强盗逻辑。

专利权保护是世界范围内通行的一个准则,也是约定俗成大家一起遵守的一个法律。

别的国家当然可以仿制药品,但没有印度这么理直气壮地不遵守规则。

但是,它的不守规则直接受益的却是买不起高价药的普通民众。

所以,从人性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没有问题,但是从法律角度,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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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提示:第三十章 神奇的阿三(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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