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梓呈居高临下的看着脸色有些发白的女人:“走吧!还杵那儿干嘛!
突如其来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她笑嘻嘻的冲着张梓呈说道:“谢谢王爷肯出手救我,那我们回去吧!”
风呼呼的刮着,吹乱了凌雪的发,让她看起来有种别样的美。
一路上想着逃跑的凌雪突然顿住脚步,因为她看到眼前的路荒草很盛,路也比较崎岖,位置很适合逃跑。于是她转头冲着张梓呈说道:“王爷,我……我想小便。”
张梓呈冷僻了她一眼,有些不耐烦的转头看着她,见凌雪好像确实被尿逼得不行,只好用眼神示意她赶紧去。
得到他的允许,凌雪一头扎进荒草中,迅速的跑了起来。
半小时后,凌雪实在累得不行便靠着旁边一棵小树,慢慢滑下身子,坐在了地上喘着粗气。
折腾了大半夜,身体也疲乏的厉害,最后靠着小树便睡着了。
直到正午时分,阳光最是强烈之时,她才慢慢醒来,眼睛被阳光晃得睁不开,她只好用右手遮住阳光,才能勉强张开双眸。
凌雪微蹙芊眉,环顾四周,在她面前五十步左右有一个大水塘。周围长满了芦苇,放眼望去离水塘八百米左右有一个村子。
她收回目光,拿出布包里的干粮吃了起来,可是没有水,干粮很难下咽,凌雪皱了皱眉艰难的吃下了手中一块馍馍,还剩下几个实在吃不下,便把干粮给扔了。因为不新鲜,馍馍太硬。
最后她起身冲着前面不远处的村子那儿准备讨口水喝。
好怀念在现代的生活,有网、有电视,出门也可坐公交车,看看现在的自己,不知道穿越的哪个鬼地方,还得随时注意自己的性命,因为一不小心会没命,初来乍到就差点丢了两回命,现在连吃饭喝水都成问题。
靠!想想都是累。
不知不觉凌雪已经走到了其中一处房子,房子很小,可能有35平米左右,外形有些破旧,门是虚掩着的,她又再次环顾了四周,感觉好奇怪,死一般的寂静,按理来说不应该呀!这会儿应该正是吃饭的时候。
由于天气炎热,凌雪口干舌燥的,没有想太多,她只有走上前推开面前的那扇门。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她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心里默念道:“我就只喝口水,喝完就走,不是小偷。”
刚进去凌雪就捏住了鼻子,因为里面霉味太重,很难闻。房子里除了有难闻的霉味,其他都很干净,真是出乎意料。
她环顾了四周,屋内很简单,就是一间卧室和厨房。
凌雪看到了炤台旁的水缸,想也没想就揭开水盖,摇了一瓢水,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水都没喝完,凌雪就一阵眩晕,随即倒在了地上。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了,张梓呈派出的士兵,有两个人阴差阳错的走到了凌雪吃干粮那位置。
看到地上扔的馍馍,两人相互对望一眼。
士兵甲:“你说这干粮会不会是那姑娘丢的。”
士兵乙眼神变得凝重起来:“如果真是那姑娘扔的,她不会跑到冥村去了吧!”
两人心虚的望向村子,结果吓得头皮发麻,两人灰溜溜的跑掉了。
话说冥村,之所以叫冥村是因为有一个可怕的故事,二十年前,冥村其实叫则古村,村子不大,大致有二十多户,其中有户人家近亲结婚,导致生出来的孩子畸形,屁股上长了一只手。
村民非常迷信,认为女子所产的是妖物,硬要杀了娘儿俩。半夜村长找了几个精壮男子,将女子和刚出世的孩子硬生生给掐死,当时战火连连,民不聊生,村民都很饿,最后村长竟想出将尸体煮了,而那女子的丈夫就在边上看着,神情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