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话也没笑,只是看着我,眼神淡淡的,凉凉的,很安静,眉头微蹙着。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在问我有什么事吗?
我起身双手按在他肩膀上把他按在座位上再赠送他一个迷死人的微笑,“别急,等等我嘛。”说完我伸出手给他看,“喏,今早我不小心碰伤手了,一会儿刷不了碗了,你帮我刷吧。”
他低头看看我的手,右手中指和无名指上都裹着一个创可贴,又撩眼皮看看我,“怎么这么不下心?”温柔的责怪。
我赶紧顺坡下驴,“是啊,就是这么不小心,我这人就这样马马虎虎的,脸上的伤刚好,手上又光荣负伤了。”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的碗,“吃饭吧。”
“哎。”我赶紧巴拉已经成坨的面条。
刚巴拉一口我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也不知怎么了我放下筷子把左手的腕表摘下来给他,他一愣看看我没说话。我明白他的意思,我也不想解释,直接一把拉过他胳膊强行把手表给他戴上,然后我看看戴在他左手腕的手表开心的笑了。
我不敢看他的表情,戴上后立即埋头扒饭,等我扒完饭抬头时他还在看那支腕表。我没叫他,而是专注的看着他。
他就保持着看腕表的动作一动不动,他的额头上有大颗的汗珠滚落,落到两侧脸颊,流到下巴汇成一颗颗大汗珠滴在桌子上。他的睫毛一闪一闪的,上面有些许尘埃,不知为什么一看到这个场面我总是想起撒了糖粉的甜甜圈,很想上去咬一口。之前没仔细看他的眼睛,以为是单眼皮,原来是内双。他的鼻尖上有一颗芝麻大的小水珠,晶莹剔透的很想伸手把它弹走。
之所以一直说他的五官不是想表达他的五官有多好看,而是因为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的表情可以说是没有表情,是的,他几乎没什么表情。如果非要描述,那就是冷淡、清冽、疏离、防备。我想不明白,人是群居动物,喜欢喧哗热闹讨厌孤独寂寞,可面前的人好像很享受这种状态,他好像有一种隔绝世事的能力,能把除他之外的所有人都排解在外,独留一人舔舐伤口。我突然间很想知道是什么把他塑造成这样静如寒潭的模样了。
我虽然头脑愚笨,但也知道那应该不是多开心的事情。
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他看着表,一动不动,沉如入定,就在我打算这样坐到地老天荒时他有反应了。他抬眼看看我眨眨眼,睫毛上的糖粉洒落了一些,“吃完了?”声音沉稳而润泽,虽然还是带点冷淡和疏离,不过我能从里面听出一丝温柔和接纳。
我点头如捣蒜,同时不忘附赠我的超级无敌大微笑。
“走吧。”他起身拿起我的碗放在他的饭缸里头也不回的走了。
“锦城,你来这多久了?”他洗碗我在旁边看着。
“你从医院走后第二天。”
“你住哪儿啊?”
“离这不远。”
“你是租的房子还是住你亲戚家?”
“租的房子。”
“租在哪了?”
“那边。”他把头一甩算是给我指了个方向。
我还要再问,他把碗给我,“放进去吧。”
“哦。”我乖乖的走到碗柜旁,把碗放了进去,“对了,你的碗在哪个碗柜?”
“我没有碗柜,他们不让放。”
是的,他们不是我们公司员工,能在这吃饭,不能把碗放在这里,因为已经没有多余的碗柜给他们放了。我走过去夺下他的饭缸放在我的碗柜里。
“和我的放在一起吧,我的碗柜是318,记住了318。”把他的碗放进去后我才跟他说话,对付这种人,就要不由分说,先礼后兵,先声夺人。如果他不同意,不理他就是了。
小样,还治不了你了。我是谁呀,大兴一哥温语温大帅哥,多少小女孩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还怕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不成。虽然我并不比他大多少,可我经验丰富啊。
显然他对我这种先发制人的无赖行为很是无奈,但他还是没有表情,不反对不接受不附和不拒绝。我突然想起了绫波丽,个高话少表情,呵呵,他俩的表情还真是如出一辙啊。
出了餐厅走到交叉口,他回工地我回办公室,我跟他说下了班去找他,我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走远了,他听见了,但没有回答只是拿安全帽在空中随便挥了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