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征天策>第十三章 我想做个好人
。一定是回光返照!一定是!

战场厮杀多年,见过太多死亡的云焕仲,可是清楚见到方修胸口的凹陷,说明自己那一掌的张力,已尽数轰击在他的心脏之上。虽没有直接将他的心脏化为湮粉,但也足以碎裂让它才对,况且地面上血液中的内脏碎片,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一个人,无心可以活么?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要是无心都能活,那就不是人,而是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

……

“以前,我一直都很不喜欢这个世界,因为它太过冰冷太过无趣。也从未觉得,生命有什么值得敬畏之处,因为它实在太过于脆弱和短暂。”

“很小的时候,我便见过战争过后,横陈满地的尸骨,和被鲜血浸染成红毯的雪原。也见过落雪的长街上,怀抱着婴儿的母亲跪在几名军装大汉脚下哀声哭求,可她怀中的孩子还是被无情夺走,重重摔在地面,温热鲜血融开一片积雪。在哭声中那衣衫凌乱的母亲,被那几人淫笑拉扯着离开。婴儿尸体旁边,是胸口被破开的父亲尸体。”

“老黄牙总和我说要懂得生活,这样才会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所谓生活,得先有‘生’才能‘活’,既然连生存下来都已经是一件无比艰难的事情了,谁会有心思去考虑该怎样活。”

“后来,在我学会了杀人这种事后,几年来,我为了活下来的确也杀了很多人。有姜国人,有夏朝人,也有或许不该死的女人和小孩。老黄牙说我那时候简直就像个怪物,让他都觉得害怕,稚嫩的面庞不带一丝怜悯,看向那些尸体时的目光,就像是看待屠宰场的家畜,无悲无喜。”

“以前我没得选,但是现在战争结束后,我想做一个好人。所以我很努力地去看那些枯燥无趣的书籍,很努力地想要参加春试大考出人头地,走出像老黄牙曾经所说的,光明而灿烂的人生道路。”

方修目光平静,望着面前将要出手,终结自己性命的云焕仲。

“不过我还是错了,要是早知道今夜会遭遇这样的事情,我宁可一辈子都窝在黑暗里。因为我不想死,也确实很怕死。”

“不过,既然注定了要死,我方修骄傲着而生,自然也要骄傲着去死!”

这句话说的掷地有声,颇有气势。

然而,气势是有了,可给旁人更多的感觉,更多却是悲情与可怜。

“就不劳烦神将阁下来动手了,我自己的命,还是我自己来取走的好。”

方修自腰间抽出一把短匕,匕柄装饰精美,忘了是在何年何月何处,在不知是夏朝还是姜国的小军官尸体上,所搜刮出的战利品。

灯光照射匕身之上,映透出冷冽的锋芒。

见到他的举动,场内众人顿时明悟了那句“我自己的命,自己来结束”的意思。

至死都这么骄傲着,认为这世间,没有人有资格取走身为世间第一天才的他性命,除了自己。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未完成之事,将提起的匕首重新放下,然后脚步踉跄地朝大厅西北角落位置走去。

……

汪辛丑站在大厅的角落位置,身为一名普通文官的他,哪里见识过这样的血腥场面,脸色苍白一片,若不是怕失礼,早就先行告辞离开了。

作为一名看客,他从未认为,这次的事件和自己扯上关系。

可现在,那满身鲜血模样骇人的方修,却正一步步朝自己走来。

“快……快杀了他!”

汪辛丑扯着嗓子惊慌叫囔着,就像是一只被扼住脖子的公鸡。

场中很多人都在发怔,所以当方修迈出脚步之时,都未曾想太多。在他们看来,受了如此严重的必死伤势,又能做些什么?

汪辛丑虽然官职不高,但至少被派遣至此地的朝廷命官,他说的命令,自然有士卒去遵守。

“嗖嗖!”

那些反应过来的士卒,见方修手持着凶器,离长官只剩下一步之遥,当即便扣动了手中弩箭。

数支箭矢,发出尖锐破风之声,直接命中了方修的肩部、腰部和左腿,血肉模糊,露出些许森森白骨。

再受重创,已经走到汪辛丑面前的方修,吐出一大口鲜血。

被淋得满身鲜血的汪辛丑,见到这骇人一幕,当场就吓得瘫软在地,一股腥臭的味道从他的跨下散发而出。

受了伤,觉得站着同样很是辛苦的方修也蹲下身去,用手中匕首的匕身,拍打着汪辛丑肥肉横生的脸颊。那些士卒也一时间投鼠忌器,不敢再冒然攻击。

汪辛丑在哭,哭着求饶。

而方修在笑,一脸快意。

“死肥猪,知道我为什么会找你吗?”他带着复仇成功的笑意开口。

“不……不知道,方修……哦不,方英雄您就放过我吧!求求你了,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汪辛丑满脸的眼泪鼻涕,连话语都说不利索,带着一丝哀求哭腔。

他想破了脑袋,都没有想出,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对方,让他对自己有如此深仇大恨,临死都要拉自己来垫背。

“还记得前几日,被你一马鞭抽在脸上的那少年么?他叫方木,是我罩着的人!原本我还想等以后再慢慢收回这笔账,不过既然我现在都要死了,当然得抓紧把这件事做了,否则太便宜你了。”

“别杀我!不要杀我!我改,您说什么我都改!”

汪辛丑终于明白了原因,也想起了当日落雪长街之上,确实遇到过一群孩童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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