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回档少年时>第三十一章 跟我go!

转眼间来到了四月末梢。

时至立夏,万物繁茂,天气也是一日一日地热了起来。

这天早上吃过了早餐,张云起和妹妹春兰一起去学校,过马路的时候,张云起看见一个男生骑着二八自行车载着一女孩,在婆娑的树影里有说有笑,那副充满春梦的画面,真真羡煞一群小处男。

张云起突然想起了一回事儿,望了眼春兰手里提的栖凤渡鱼粉,问道:“你这鱼粉给谁打包的?”

春兰迟疑了一下:“同学。”

张云起啧啧称奇:“你这隔三差五打包鱼粉的,你那同学就没吃腻?”

春兰怼起自己的亲哥来也无情的很:“怎么滴,人家就爱这口!”

张云起点头:“怎么倒不怎么滴,只不过我听说学校有人在追我家大妹子?”

春兰表情愕然,随即羞红了脸:“胡说什么。哪有的事!”

张云起乐道:“跟我讲讲嘛,你哥是开明的,虽说跑到了我前头这个这个有那么点儿不对味,但我坚决拥护我大妹自由恋爱的权利,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没有!”

春兰跺了跺脚,扭头往学校大门走了。

张云起看着春兰的背影,笑笑摇头。

来到教室,张云起直接去班主任王明榛办公室,请假。

他要去省城里津市处理一下电视台上龙景园豆豉辣酱罐头广告的事情,不过只请了三天的假,再多的话,开明如王明榛这个小老头也是不那么好讲话的,反正到时候如果假期不够,直接打电话加就成了,先斩后奏嘛,人都去省城了,王明榛鞭长莫及呀。

请好了假,张云起回教室和初见作了一场汇报,才离开教学楼,一路穿过校园,经过篮球场的时候,遇见妹妹春兰他们班在上体育课。

张云起停下脚,找起了那个传说中和他妹妹春兰关系不一般的王金山,扫描了半天,最后他在篮球上方的石阶上发现这个家伙的身影,一个人坐在那里,一声不响地看着篮球场上打篮球的同龄男生,确实长得不错,高高大大的,不过最惹眼的是他脚下穿着一双破破烂烂的解放鞋,上面补丁叠着补丁。估计放眼市一中,这样的鞋绝不能找出第二双。

张云起走了过去,直接坐在他旁边的石阶上:“哥们,聊聊?”

王金山抬眼看着突然走过来的陌生人,下意识往旁边挪了挪屁股:“聊什么?”

张云起问:“封阳龙湾镇人?”

王金山呆愣了一下,随即扶了扶眼镜框说:“你……怎知道?”

张云起笑道:“听说前段时间有人打了你?”

王金山又愣了一下,心里莫名地就有了一股即窝囊又羞恼的气:“没,没这事。”

张云起点点头:“我明白了。”

王金山觉得这人讲话实在怪里怪气没头没尾:“明白什么?”

张云起没有回答,他换了个话题说:“上体育课,怎么不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打篮球?一个人呆着多无聊。”

王金山直接道:“不会打。”

张云起望向篮球场:“下面有几个人真的会呢?玩玩而已。”

王金山道:“我不想玩。”

张云起说:“不是不想玩,是没勇气去玩吧,其实也能够理解,自卑嘛,怕班上的男生嫌你。”

王金山这辈子都没遇见过讲话这么不客气甚至是无理的人!他实在有些羞恼了:“我自卑不自卑关你什么事,我不认识你!”

张云起点了一根芙蓉王,抽了两口才说道:“以前,有个农民的孩子,他在镇上小学中学念书的时候,成绩名列前茅,天之骄子,后边凭着不要命的念书,成功背负着全家人的希望从山旮旯里杀出一条血路,进了市里最好的学校念书,刚进去的那会儿吧,那个山里娃豪情万丈,觉得自己还会和以前一样,成绩名列前茅,天之骄子,别人会羡慕钦佩他,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发现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儿,跟城里的很多学生比,论样貌长相,论生活条件,论才艺爱好,论谈吐表达,都不值一提,落差感太大了,甚至是他会发现很多当官或者是有钱人家的学生,也并不完全是农村那些没见识的长辈们嘴里说的纨绔子弟,他们不但比他优秀,而且比他更加努力,他们不但有一条很好的起跑线,而且良好的家庭教育培养了他们非常好的习惯,从小就知道最好的东西应该是什么。他呢,认知只限于死读书,三点一线,拿着家里爸妈在土里拼死拼活赚的那点生活费,食堂的大锅饭都舍不得多吃,天天饿着肚子从早到晚都是书。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自卑呢?”

张云起话说的很慢,言辞也不激烈,只是讲着讲着,王金山的脸色就胀成了通红,他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讲不出来。

张云起抬手看了眼时间:“时候不早,故事就讲到这里吧,总之呢,那个山里娃遇到的这些事情很多人都经历过,不是他的问题,以后就会明白了,大多数同学也都是很好的,自信一点,乐观一点,生活难是难了点,但沮丧的屁股可放不出快乐的屁。”

“你,你叫什么名字?”

“张云起,高二156班的。另外,市一中还没有我办不了的人。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张云起摆手走人,带着满身的逼味儿。

出了校门,他没回街对面的鱼粉店,在旁边的电话亭挂了一通5毛钱的电话。

没过多久,马史便开着奔驰过来了,上面载着运营推广部经理周林,看到张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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