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虽然现在还没有入伏,但是程志超身处的环境却依旧让他大汗淋漓。现在正学生放暑假的时候,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生和或出门打工、或回家探亲的民工将原本看起来相当宽敞的候车室挤得水泄不通。人身散发出来的热量,足可以做一顿百十来口人的大锅饭,但是平均一分给候车室的各个角落,除了让人感觉到热之外,连个鸡蛋都煮不熟了。
程志超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将手中的火车票叼在嘴里,伸出右手解开了衬衣上的两颗扣子,费了驴大劲终于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之后,终于发现,坐着的感觉的确比站着要舒服不少。
手上拿着一份报纸,确切的说是四份,更确切的说是残缺不全的四份。站前广场上卖报纸的大妈言之凿凿的对他说:“小伙子,一块钱四份,既便宜,又足量,比在街头花五毛钱买一份要划算得多。”
程志超从来没有把自己划分为文化人,天生对报纸这东西免疫,平时很少看,这一次也不例外,买报纸的原因完全是因为车票上的座位信息已经明确的告诉他,这一次的旅程恐怕要站几个小时了。买一份报纸,一方面在路上可以打发一下时间,另一方面,如果侥幸能挤出一小块方寸之地,这东西铺在车厢板上,虽然有辱斯文,却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臀部,一举两得。
在候车室的椅子上坐下来,想看报纸的时候才发现,上了卖报纸的大当了――四份报纸没有一份不是缺版的,最要命的是现在的报纸版面上的广告比实质内容要多出一倍以上,翻了十几分钟,终于长叹一声,放弃了想要搜索点有价值的东西的想法。打了一个哈欠,换了一个比较豪放的姿势,将报纸摊开盖在脸上,干脆合上眼睛假寐。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丫头,打扮得也颇为时尚,尤其是一头清水面条般的头发更是引人注目。程志超刚一坐到对面,这丫头的眼光就被吸引了,偷偷打量了十来分钟。可是程志超换了这个豪放的坐姿之后,那丫头显然是受过良好的教育,脸上顿时露出鄙夷之se,将头扭转过去,再也不看他一眼。
对于这一切,程志超是不知道的,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对面的丫头,并不是他关心的人。他所关心的人,在手里这边火车票的终点。一想到这个人,原本不爱笑的程志超的脸上,居然也会时不时的浮起一丝笑容。
火车站的喧嚣之中,居然能找到一片宁静的天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程志超报纸覆面,心里想着终点的那个人,竟然做到了,这种感觉实在是很美妙。但是不幸的是,他这种美妙的感觉并没有保持得太久。
这种感觉被破坏的原因,是突然有人不识时务的在他的腿上踢了两脚。这两脚踢的力道虽然不算太大,但是却足以把他惊醒。
一把扯掉了盖在脸上的报纸,程志超皱着眉着坐了起来,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双脚。本来他第一眼完全可以看到这双脚的主人,但是刚才是这双脚破坏了气氛,所以第一眼能看到它们,全靠下意识。
这双脚的主人不是对面坐着的那个丫头,那个丫头脚上穿的是一双白se的皮靴,大热天穿皮靴本来就是一件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事,但是现在的女孩子似乎越来越有个xing了,个xing到了完全可以将超短裙和皮靴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的程度。更令程志超发指的是,被鬼子发扬光大的人字拖这几年也越来越流行,只是和人家不同的是,咱们中国人穿人字拖,很少有穿袜子的。
眼前的这双脚晶莹圆润,就连足弓的弧线都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美感,十只小巧玲珑的脚趾甲上涂上了一层透明的指甲油,比某些时候程志超见到大红的指甲油显得有品味得多。淡紫se的皮凉鞋,鞋带很巧妙的做成了一个蝴蝶结的形状,单凭这双脚,程志超的鼻血几乎就要流了出来。
顺着圆润的小腿向上看,为了证明自己不是se狼,一些不该看的地方几乎是用光的速度移过的,终于在几秒种之后,程志超看到了主人的脸。而一看到这张脸之后,程志超的眉头皱得更高。
凭心而论,主人的这张脸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绝se,明眸皓齿,凤眼娥眉,再配上宜喜宜嗔的樱桃小嘴,只能用一个美字来形容了,过多的修饰,反而会破坏这种得天独厚的美感。
眼前的这位美女用一个很随意的姿势双手抱胸,笑吟吟的看着他:“刚才买票的时候,我就觉得好像是你,一转身就不见了。找了你大半天,没想到你居然跑到这里享受来了。”
程志超抽了抽鼻子,使劲嗅了嗅从她身上发出的,有别于充斥在整个候车室的汗味的淡淡幽香,陶醉了一下之后,睁大了眼睛:“我发现咱们班的女生最变态的就非你莫属了。你说你堂堂大班长,别的事不好干,非要学人家盯稍,盯的还是一个男生,你不觉得有点无聊?”
美女班长也不生气,依然像糖一样甜笑着,并且用这笑容成功的说服一位仁兄将放在程志超旁边椅子上的东西挪开,给这位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姐让了一个座位。
她也不客气,很有礼貌的对那个人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又很没礼貌的不问自拿,从程志超手里夺过几张报纸,垫在了座位上,双腿并拢,摆放在身体右铡,非常优雅的坐了下来:“别说我这个班长不关心同学,你家在本地,放假之后,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