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亲眼看到的话,很难想像在南部的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竟然还有这种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小巷。说其古老,并不是因为建筑物的古老,而是因为小巷内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到了已经让人忍无可忍的程度了,不但说自来水还没有普及到单个住户,整个小巷,就连路灯都有一大半不亮,更不用说一些大城市已经逐渐开始完善起来的摄像头了。
如果夜幕降临的时候,处身于这样的小巷中,独自一人行走的话,漆黑的背景再加上比平时要放大数倍的脚步声,足可以让一个胆子稍小一些人感到一种绝望的崩溃。
但即便是这样的小巷,对于一些并不太宽裕的外来人员,也是供不应求,有的出租屋,甚至一间屋子里面塞了三四个人。
他们也没有办法,但凡经济宽裕一些,谁也不会选择在这种鬼地方租房子。
现在是午夜时分,巷子外面的大街上都已经没有多少车,行人更是变成了稀罕物。巷口原本有一盏路灯的,但是已经坏了一个多月,还没有修好。走在街上经过这条小巷的时候,由于街上多少还有一些路灯照亮,所以看起来还不怎么太吓人,但是一旦步入这条小巷,脱离了街边路灯的范围,整个人顿时就隐没在黑暗之中,就好像被一个张开大嘴的巨兽吞没了一般。
尽管很害怕,但是翠雪还是义无所顾的走了进去,只是在步入巷子的那一刹那,下意的抱住了胸口。加快了脚步而已。
她没有办法不走这条路,因为她租的房子就在巷子里,想要回家睡觉的话,就只能走上这条路。
一切都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进了巷子没等走出十米远,翠雪的整个人就已经被黑暗吞没,除了隐隐传过来的风声之外。就只剩下自己的脚步声了。
但是她并不会一直摸着黑向前走,起码包里还有一种叫手机的东西。
现在的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不但可以设置整首歌曲当做铃声,而且一些山寨机为了争取客户,更是集成了许多实用的功能。比如说手电筒。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灯泡,一旦启动手电筒,那灯泡发现来的光亮就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眼前的路。
取出电话,打开手电筒之后,翠雪的心跳放缓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气。有意无意的从挎包里取出一盒女士香烟,掏出打火机点了一枝烟,吸了一口。
是的。她吸烟。如果这个社会,女人吸烟已经不是什么出奇的事,如果去一些娱乐场所的话就会发现,里面的女人十个有九个都是吸烟的。另一个即使不吸烟,喝酒也肯定很厉害。
翠雪以前不吸烟,自从来到这里上班之后才学会的,刚一接触,她就爱上了吸烟的感觉,那是一种发自肺腑的让人感觉到彻底堕落的美好感觉。她的年纪并不太大,只有二十七岁。但是在她所从事的行业里面,二十七岁却已经是大龄了。
关于她的身份,古龙先生曾经有过一句经典的形容——她们的职业虽然不怎么太高尚,但是历史却很悠久。换成现在的称呼就是“小姐”。目前,翠雪在城里的一个ktv里当小姐,而且还是在客人选小妹的时候,手放在前面的那种。客人在选小妹的时候,小姐的手摆放的位置是很有讲究的,放在身前和放在身后代表的意义绝对不一样,只有内行的人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这行业是见不得光的,而且没有谁会大白天的来了兴致去那种地方,有时候黑夜的确是最好的遮羞布,起码可以让人明目张胆的放纵。所以翠雪每天下班的时间都很晚,每天都得到午夜时分才能穿过一百多米的巷子,回到巷子深入的窝里休息。
和她同租的一共有三个人,这三个人都是不同的夜场的小姐,除了一个年纪最小,看起来最清纯,据说是因为家里困难,所以不得已休学一年,出来赚学费的小妹之外,其他人都和翠雪一样,出场的时候,手都放在前面。几个天涯沦落人之间,倒是不愁没有共同语言。
只是这种共同语言让翠雪想起来就恶心,胃就一阵阵的抽搐。
女士香烟都很细,吸了几口之后,大半枝也就下去了。翠雪掐烟的中指一弹,那枝被她吸了半截的烟就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飞了出去,然后翠雪的脚步声又在巷子里面回荡起来。
她要回家,虽然共同语言让她厌恶,可是起码几个天涯沦落人在一起,也能让她的心里稍稍安心一些。
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几百遍,熟悉得很,就算是闭着眼睛都不会摸错门,所以抽了半枝烟之后的翠雪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了许多。可是她不知道,就在巷子深入的一个垃圾箱后面,蹲着两个身着黑衣,同样沦落天涯的人,正瞪着狼一般的眼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
孟庆龙蹲在程志超的身后,看着被翠雪扔掉的那个烟头,舔了一下嘴唇:“这个行不行?”
程志超点了点头:“这个可以,看打扮,应该是个刚下班的夜场小姐。这种人身上通常都会有现金,而且她们的收入不比白领差多少。”
孟庆龙承认程志超说的都是实情,他在没有落难之前,也常常去夜场玩,每次给的小费都是厚厚的一叠。如果那些小姐可以出台的话,小费要的会更高。如果想要抢劫的话,这种人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终于还是和程志超走上了抢劫这条路。那天他们在林子里面担惊受怕的躲到了天黑之后,才趁着夜色钻出林子,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