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八毫克的火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05-08)

作者:火人字数:4697

回到家里,隔壁的哥们儿恰好在,我和他便聊了起来。我叫他丁哥,他是个非典型的东北汉子,据他说,从小他长的帅气,于是经常厮混在女孩堆里,不知不觉就带上了大部分东北汉子不曾有的细腻。

他一直有着规律的作息,朝九晚五,晚上十一点准时在梦里和周公的女儿约会。自从他的同居女友离开了之后,他便急切的想要找个女人,原因很简单,没有了女人,他的屋子便是一团糟,用他的话说:“男人的手,身来便是拥抱女人的,又不是用来打扫屋子的。”

丁哥也有自己的理论,他说:“我谈第一个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意识,第一个分手之后我就祈祷上帝,希望我第二个女朋友胸大一些,结果第二个女朋友胸是大了,可是腿粗,然后我分了之后继续祈祷,希望腿细点,这回腿倒是细了,胸也大了,关键丫的,个子才只有15ocm,跟我整在一起,这身高,接个吻,两人都要调整角度和身高。”

丁哥身边其实不缺女人,八成只是没看到他要的那种女人,这家伙对于性也处在一个保守的阶段,绝不碰无爱的性,甚至哪怕有爱的性,据他说,最后的高潮他都要带着一点幻想才可以结束战斗。

有一段时间他经常拉着我去打篮球,我们在篮球场上认识了小烨。小烨身体和我差不多,正常的个头,但他球技精湛,突破,跳投,几乎无人可防,最关键的是他居然可以扣篮,在那之前我从没见过一个17ocm左右的人可以扣篮。我和丁哥被他折服,交成了朋友。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小烨又成了一个寻欢者。他来自一个大城市,父母是个做生意的。他还有个朋友,名叫小炜,戴着一个高度的近视眼镜,是个游戏爱好者。大家都空闲的时候,我们在小烨的带领下,一行人会去三里屯的酒吧。

丁哥很少去酒吧,对那里的一切会带着一些厌恶,所以叫他3次,他基本只出现一次。我呢,本来就偶尔在酒吧唱歌,闲是无事可做,就跟着一起,有时候会看看小烨如何和姑娘搭讪,或者一个人在边上抽闷烟。

酒吧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寂寞的姑娘到处都有。小烨肯花钱,打扮不落俗,举止有着一些大城市来的儒雅,便常常有姑娘愿意同他睡觉。小烨后来跟我聊天说到,有些姑娘第二天睡醒之后连名字都不知道,两人就各奔东西。各自走在川流不息的人大街,这是最虚情假意的城市,在喧嚣里滋长着yù_wàng。

小炜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睡过姑娘,他告诉我们,唯一的一次还是6岁的时候和大自己几个月的表姐睡在一起,一人一头。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去恋爱,和小烨认识后他渴望小烨能教他一些勾引女人的办法,但就算在酒吧里,他也只是一个人喝着酒,破天荒的有个女人和他搭话,他却像个孩子一样,脸色像猴子的屁股,于是大多数女人都是笑了他几句,然后离开。

我呢?这时候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这一切,北京对我有着吸引,但我又找不到方向,这种时候,我就想到了嘉儿,那个和我在地道里喝酒的姑娘,我想打给她,但会觉得有些唐突,思来想去,还是罢了。

有一次在酒吧喝闷酒的时候,小炜和我聊天。他告诉我他每晚都shǒu_yín的事,他怀疑自己成了瘾,无法自己。他说他喜欢上电脑屏幕里那些tuō_guāng了的女人们,只要打开屏幕看上一眼,就会有荷尔蒙的感觉,又不自觉的拿个餐巾纸伸进裤兜,为此一楼的邻居经常会在后院看到从上飘下来的纸巾。那天,我灌倒了他,送他回到家,希望他早日告别这样虚拟而绝望的生活。

这样几次之后我便觉得无趣起来,和小烨打了招呼便不再和他们结群去酒吧。

3天后的下午,我拨通了嘉儿的电话,她接通了之后说:“是你啊,没想到你还挺矜持的,在一个姑娘跟你表达了这样的情绪之后,你居然不第一时间给我来电话。”

“……”电话边的我一阵沉默,那玩意儿如巨石一般压在我的心头上。

“好了,不取笑你了。我在后海的江边拍照,你过来呗。”

于是,我到了那里,看到了手拿相机的嘉儿,正在拍着边上嬉闹的孩子。那一刻我意识到,我爱那样的姑娘,也爱那血红残阳和孩子们天真的笑。

“看什么呢?火人,过来,看看我拍的片子。”

那天,她邀请我去她的房间看她的摄影作品,她说,她都听过我的歌,走进过我的世界,可我对她所做的事儿还一无所知,这不公平。

她住在牡丹园附近的一个公寓,是合租的,室友是她原来的大学同学,她们把阳台空了出来,搭了个幕布,会在上面挂上照片和画。

嘉儿的房间收拾的无比整洁,一进去就有一股轻轻的花香味。她拿出她的作品给我看,有一部分是人物,一部分是植物,还有一些私房,有一些曼妙的姑娘的身体,但是嘉儿又知道该怎么去表现,让人看起来是一种极尽唯美的写实。

“怎么,看这几张照片看呆了?”

“没有,只是在想当时你拍这个的时候在想什么。”

她告诉我她只是一个观察者,远远的观察着一切,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她观察生活,自然,社会,人物,一切的一切,都会在她的相机里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恒久。

“火人,你


状态提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05-08)--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