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买的琴,学的曲。客官问问周围的人就知道,昨天好几位公卿派人来召敝行的乐师过去演奏,敝行因此还歇业一天。敝行的胡乐姬更是名震洛都!可谓是歌如裂帛,舞如天魔……”
商人摇了摇手,“不要年轻的。太不安分。”
胡商竖起大拇指,“行家!”
那商人道:“在洛都待得太久也不成。本店在舞都,习惯了洛都的繁华,只怕看不上我们那穷乡僻壤。”
“舞都哪里是穷乡僻壤?”胡商道:“我听说舞都七里坊有个游春台,里面的歌舞堪称绝妙!”
程宗扬道:“是游冶台。而且游冶台里面没什么歌舞,就是些奇装异服。”
胡商有意试探,闻言哈哈一笑,说道:“看来是我记错了。听客人的意思,是要上了年纪,刚到洛都的老乐工是吗?”
“唔。”商人派头十足地点了点头。
胡商双掌一合,“真是巧!前日刚有个老乐工来洛都,他是草原上最有名的吟游诗人,无论是伟大的单于,勇猛的可汗,还是星星一样多的贵族,都争着请他去自己的营帐。”
那胡商说得天花乱坠,但卢景深知这些胡商的伎俩,十句里面有一句真的就已经够多了。他不以然地说道:“在哪里?我去见见他。”
“就在南边的小客栈里。”胡商笑眯眯道:“不过话说在前面,他是敝店花重金聘来的乐师,转聘的话,薪资敝店要抽六成。”
“先见过再说。”商人道:“若不合用,一文钱都没有。”
胡商拍着胸膛道:“客官尽管放一万个心!”
小客栈店如其名,整个客栈夹在两幢楼之间,门面只有五六尺宽,伸开手臂都能摸到两边的墙壁,比起长兴脚店也强不了多少。
两人沿着吱呀作响的楼梯爬上楼,找到胡商说的位置,程宗扬抬手敲门,谁知房门一碰就开,里面连门闩都没有。
一个鬚髮皆白的老人坐在一块?一块破旧的毡毯上,抱着一架摔坏的胡琴,勉强地摸索着。
程宗扬一眼看去,心下就凉了半截。那老汉身材不高,满是皱纹的脸上一片蜡黄,显得十分虚弱。更要命的是,他的一双眼睛眯在一起,微露的眼缝中半点光采皆无,居然是个瞎子。
听到声音,老人扭过头,等他一开口,程宗扬心里彻底凉了,那老人的口音竟然比兽蛮人的口音还古怪,根本分不出是什么语言。一个瞎子,差不多还算个哑巴,根本无法沟通,自己找人的路也太坎坷了吧?
卢景忽然开口说了几句,语调与他有七八相似,勉强能听出来和六朝的语言相近,不过他的问话和老人的回答,自己一个字都没听懂。
两人一问一答,交谈了一盏茶时间。最後卢景直起腰,从袖中拿出几枚钱铢放在他的毡毯上。
离开小店,程宗扬道:“是他吗?”
卢景摇了摇头,“他的话我只能听懂一两成。大概是说他从一个叫魁朔的部族来,途中与同行的人失散了,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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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乾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樁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後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後,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樁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朱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後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第二章 扒手卢赛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髮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