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十宗罪4>第九卷|44.野兽之孩
p>

六十年代初,探险家阿芒横跨撒哈拉时发现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丛里,阿芒看见羚羊群中有一个年约12岁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头发蓝中呈黑,梳理整齐。羚羊孩蹦跳幅度惊人,频率很快,善于攀登悬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语言的交流方式当然是遵循羚羊群体的法规,舌舔、足踢、摆头、甩耳。羚羊孩嗅觉灵敏,常伸长脖子,皱起鼻孔,观察周围的动静。他的视觉看起来非常发达,能望到遥远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断断续续进行。羚羊孩经常伸出舌头,或舔自己身上的伤口,或舔饮朝露与浅水,有时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侣鼻对鼻地嗅来嗅去。这是交流情感还是传递信息,人们不得而知。羚羊孩专食草叶,对疼痛和寒冷没什么反应。同羚羊一样,他躺在泥中打滚,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标明自己的领地。

民警觉得,从年龄上判断,这个兽孩有可能是那个失踪的孩子。

世界各地都有兽孩出现,目前已经发现的有:狼孩、猴孩、熊女、羚羊孩、狗孩、豹孩、鸟孩、猪孩等,这种野兽哺育人类幼童的事件绝不止一件,各地发现行为古怪颇具动物习性的野人或兽孩已屡见不鲜,兽孩是人类史上的一种特殊现象。

小逼灯把胳膊平举,挡在身前,保持这个姿势战战兢兢走进审讯室,老逼灯拿着一根铁棍跟在后面给他壮胆,其他几个民警在门口严防死守,避免兽孩趁机逃走。小逼灯刚一进去,兽孩就扑了过来,老逼灯扔下铁棍就跑,审讯室里传来小逼灯的惨叫。

小逼灯对老逼灯说:我让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们准备救我啊。

民警找到了丢失孩子的夫妇,他们提到这个孩子,除了掉泪之外,不愿意说更多的话,他们也无法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变成了兽孩。

母亲敲敲窗户,喊了一声乳名,蒙圈,小蒙圈。

操蛋局长粗暴的在小逼灯屁股上踢了一脚,督促他快去。小逼灯不知道从哪找到一个头盔戴在头上,脖子缠着厚厚地白毛斤,还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着,只有胳膊露在外面。

苏眉说:怎么获取他的咬痕呢?

画龙说:局长,你不一定是他对手。

小逼灯摆着手说: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包斩说:很简单,做个咬痕对比就是了。

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千辛万苦抓到的兽孩是无辜的,他和向阳村吸血案无关。


状态提示:第九卷|44.野兽之孩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